求《秋韵》阅读理解的答案
秋韵/宗璞 ①京华秋色,最先想到的总是香山红叶。曾记得满山如火如荼的壮观,在太阳下,那红色似乎在跳动,像火焰一样。二三友人,骑着小驴,笑语与得得蹄声相和,循着弯曲小道,在山里穿行。秋的丰富和幽静调和得匀匀的,向每个毛孔渗进来。后来驴没有了,路平坦得多了,可以痛快地一直走到半山。如果走的是双清这一边,一段山路后,上几个陡台阶,眼前会出现大片金黄,那是几棵大树,现在想来,也是银杏罢。满树茂密的叶子都黄透了,从树梢披散到地,黄得那样滋润,好像把秋天的丰收集聚在那里了。让人觉得,这才是秋天的基调。 ②今年秋到香山,人也到香山。满路车辆与行人,如同电影散场,或要举行大规模代表会。只好改道万安山,去寻秋意。山麓有一片黄栌,不甚茂密。法海寺废墟前石阶两旁,有两片暗红,也很寥落。废墟上有顺治年间的残碑,镌有不得砍伐、不得放牧的字样。乱草丛中,断石横卧,枯树枝壮举,露出灰蓝的天和不甚明亮的太阳。这似乎很有秋天的萧索气象了。然而,这不是我要寻找的秋的韵致。 ③有人说,该到圆明园去,西洋楼西北的一片树林,这时大概正染着红、黄两种富丽的颜色。可对我来说,不断地寻秋是太奢侈了,不能支出这时间,且待来年罢。家人说:来年人更多,你骑车的本领更差,也还是无由寻找到的。那就待来生罢,我说,大家一笑。 ④其实,我是注意今世的。清晨照例地散步,便是为了寻健康,没有什么浪温色彩。 ⑤这一天,秋山深了,披着斜风细雨,照例走到临湖轩下小湖旁,忽然觉得景色这般奇妙,似乎我从未来到过这里。 ⑥小湖南面有一座小山,山与湖之间是一排高大的银杏树。几天不见,竟变成一座金黄屏障,遮住了山,映进了水。扇形叶子落了一地,铺满了绕湖的小径。似乎这金黄屏障向四周渗透,无限地扩大了。循路走去,湖东侧一片鲜红跳进眼帘。这样耀眼的红叶!不是黄栌,黄栌的红较暗;不是枫叶,枫叶的红较深。这红叶着了雨,远看鲜亮极了,近看时,是对称的长形叶子,地下也有不少,成了薄薄一层红毡。在小片鲜红和高大的金屏障之间,还有深浅不同的绿,深浅不同的褐、棕等丰富的颜色环抱着澄明的秋水。冷冷的几滴秋雨,更给整个景色添了几分朦胧,似乎除了眼前一切,还有别的蕴藏这是我要寻的秋的韵致么? ⑦秋去冬来之时,意外收到一份讣告,是父亲的一位哲学友人故去了。讣告上除生卒年月外,只有一首遗诗。译出来是这等模样: 不要推却友爱, 不要延迟欢乐, 现在不悟, 便永迷惑, 在这里, ⑧一切都有了着落。秋天是有成绩的人生,绚烂多彩而肃穆庄严,似朦胧而实清明,充满了大彻大司的味道。我要寻找的秋韵,原来便在现在,在这里,在心头。阅读理解问题:1.第一段中,哪两个词语最能突出表现记忆中的香山秋色的特点 2.第二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作分析。 3.第六段的景物描写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请选择一种举例分析其表达效果。 4.作者要寻找的“秋韵”具有怎样的内涵?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1、选文第一段说“这才是秋天的基调”从第1段看,作者认为秋天的基调是怎么样的?
答;作者认为秋天的基调是充满活力,是滋润的,是欢乐的。
2、选文第二段中描绘了一幅怎样的景象?具体说说本段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答:描绘了万安山的死气沉沉,寥落萧索的景象;本段其承上启下的作用。第一句承接上文,写了记忆中的香山和现在的差别。此后对万安山寥落萧索景象的描写主要是引出下文,与下文描写的景致形成对比,以体现作者心中的秋的基调。
3、品系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作用。
(1)满树茂密的叶子都黄透了,从树稍(披散)到地,黄的那样(滋润),好像把秋天的丰收聚集在那里了。
答: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形象的体现了秋天树叶的茂密以及树叶的颜色的饱满。
(2)在小片鲜红和高大的金屏障之间,还有深浅不同的绿,深浅不同的褐、棕等丰富的颜色(环抱)着澄明的秋水。
答:用拟人的修辞手法,环抱本是人才有的动作,用在这里生动的表现出了秋天的多彩。表达了住着心中对秋天的喜爱。
答;作者认为秋天的基调是充满活力,是滋润的,是欢乐的。
2、选文第二段中描绘了一幅怎样的景象?具体说说本段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答:描绘了万安山的死气沉沉,寥落萧索的景象;本段其承上启下的作用。第一句承接上文,写了记忆中的香山和现在的差别。此后对万安山寥落萧索景象的描写主要是引出下文,与下文描写的景致形成对比,以体现作者心中的秋的基调。
3、品系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作用。
(1)满树茂密的叶子都黄透了,从树稍(披散)到地,黄的那样(滋润),好像把秋天的丰收聚集在那里了。
答: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形象的体现了秋天树叶的茂密以及树叶的颜色的饱满。
(2)在小片鲜红和高大的金屏障之间,还有深浅不同的绿,深浅不同的褐、棕等丰富的颜色(环抱)着澄明的秋水。
答:用拟人的修辞手法,环抱本是人才有的动作,用在这里生动的表现出了秋天的多彩。表达了住着心中对秋天的喜爱。
碧云寺的秋色阅读答案
碧云寺的秋色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们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些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时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1)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www.souquanme.com在短文里有什么作用?(2)作者用了惊醒一词好在哪里?3本文大量运用描绘色彩的词语,这与文章的主旨有什么关系?产生了怎样的艺术效果?4古代诗人为什么多把秋天看做悲上的季节?5作者眼中的秋天是什么样子的?读完文章你有什么感受?碧云寺的秋色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们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cQQnaXhRYQ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些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时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17.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对秋叶的描写采取了有详有略的技巧,着重描绘了得秋意之先的爬山虎,而对
其它树种的叶子则点到即止。
B.作者对急速换上新装的爬山虎倾注了热烈的赞美之情,意在对老柏和松树的“保守”
表达自己的不满与批评。
C.作者在行文过程中用对比的手法具体描述了夏日花园之美,借此突出多彩的秋林有它
自己特别的情调与风格。
D.古 代诗人写下了许多“悲秋”之作,从“满山红叶”中见出“离人眼中血”,这与诗
人的生活背景有一定关联。
E.在结尾一段,作者援引了一系列描写秋色的诗句,是为了证明中国古代诗人见秋叶而
伤情是完全不足取的。
【参考答案】A、D
【评分参考】答对一项得2分。答案超过两项本题不得分。
【试题解析】这题为客观选择题,考察考生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答案为A、D两项。该题最容易排除的是B、E两项,而C项为强干扰项,在阅卷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考生误选C项,是没有充分注意到文中的表述。该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具体描述了夏日花园之美”。文章中的确写到了有关夏日花园的景色,但只是一笔带过,作者并没有展开描写,所以“具体描述”是错误的。总体而言,这道题考生大多数能拿到满分,还是令人满意的。
[解析:人民大学 白 亮]
18.请仔细体会第三段结尾画线的一句话:“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回答下面问题。(5分)
⑴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
⑵作者使用“惊醒”一词,好在哪里?
【参考答案】①直接触发了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起到了承上启下的结构作用。(3分)②彰显了秋色的突如其来,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惊叹。(2分)
【评分参考】①要点一:直接触发了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要点二:起到了承上启下的结构作用。答对一点得1分,答对两点得3分。意思对即可。
②要点一:彰显了秋色的突如其来;要点二: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惊叹。答对一点得1分。意思对即可。
【试题解析】第18题共5分,分成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是相当一部分考生并没有答出要义。我们先来解析第一个问题,题目问文中第三段结尾一句话——“它来得那么神速,将我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结构”一词,它的目的是考察考生是否理解了文中的脉络,上下文的关系,但有部分考生答成“点明文章中心”、“强调(强化、深化)文章主旨”、“使文章更加连贯、流畅、生动鲜活”、“表明诗人对碧云寺的喜爱、热爱之情”等,都是答非所问,这说明他们没有理解“结构”一词的用义。而该问题的正确答案为两个要点,一是“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该要点中,答成“转折”作用的是完全错误的;二是要答出“引发了下文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在该要点中,只要考生答成“引领了下文描写秋色”或者是将“秋色”具体到如秋叶颜色的变化、爬山虎颜色的变化、树木(林)换上了“新装”等具体文本分析的表述上,在阅卷过程中,我们都视作答出了该要点。此问较好的答案举例如下:“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接上文,照应上文的情景突变,引出下文对秋天景色的描写,表现出了作者对秋的喜爱。”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题目问问此句中“惊醒”一词的好处在哪里。该题的要点也为两个:一是表明了秋色的突如其来,二是表达了作者对秋色的惊叹。在第一个要点中,只要答出秋色(秋季、季节)的来的快、快速、迅速等的,就算正确。而第二个要点中将惊叹表述成震惊、惊讶、惊醒、感叹、感慨、惊喜等的,也视为正确。而只是答“欢喜”、“愉悦”、“喜爱”的此要点不得分。在阅卷过程中部分同学只是解释了“惊醒”一词的含义,如“吃惊的醒了”、“惊字用的好,就像在浑沌之中,闪过一道光,使天空明亮,使作者本不清楚的季节感变得清楚”等的,是不得分的。此外,还有的考生答成“突出了碧云寺秋色的美丽”、“引起/引发读者往下阅读的冲动”、“使得文章更生动、形象”等空泛、笼统的,也不能得分。此问较好的答案举例如下:“‘惊醒’一词可以从侧面表现叶子颜色变化的‘神速’,与前文呼应;并且表现出了变了颜色后的叶子的艳丽,使人眼前一亮,有‘惊醒’的感觉”。综上所述,这道题的区分度不错,大多数考生能拿到3分。 [解析:人民大学 白亮]
19.本文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这与文章主旨有什么关系?产生了怎样的艺术效果?(5分)
【参考答案】第一问:文章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发现与赞叹,并结合古人的创作,传达了作者对审美体验和社会生活关系的理解。描写色彩的词语的大量运用,凸显了文章主旨。(2分)第二问:在艺术效果上,则写出了秋叶的绚烂多彩,展现了秋色的丰富性;给人以一种视觉的享受,富于艺术感染力。(3分)
【评分参考】第一问:[要点一]文章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发现与赞叹,并结合古人的创作,传达了作者对审美体验和社会生活关系的理解;[要点二]描写色彩的词语的大量运用,凸显了文章主旨。(答对一点得1分。意思对即可)
第一问:[要点一]写出了秋叶的绚烂多彩,展现了秋色的丰富性;要点二:给人以一种视觉的享受,富于艺术感染力。(答对一点得1分,答对两点得3分。意思对即可)
【试题解析】情与景的关系,是写景散文阅读的一个重点。景与情是密切相关的,情由景所背负,景为情而浸蘸,情是灵魂,景是载体。19小题抓住本文在写景上大量运用色彩描写词语的特点,考查学生对情、景关系的理解;既考查了学生对文本的整体把握,又避开了文本多样解读的复杂与麻烦,是一道应该有较好区分度的好题。
本文题目为《碧云寺的秋色》,文中对秋色的描写可谓五彩斑斓。不算诗词中出现的,仅用来描写秋叶的就有:黄、红、绿、赤、丹、深红、浅红、金黄、柑黄、咖啡、刀锈、墨绿、柿红、朱红、古铜、赭色,以及半黄半绿和半黄半赤。这些表现色彩的词语不光是扣合题目,它们的出现与使用对于表现文章主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树叶缘秋而变色,作者因叶色而有感。文章前一部分叙事写景,树木颜色的变化“惊醒”了作者,原本大同小异而略显单调的绿色变成五颜六色,使得作者从中发现了秋色之美,并由碧云寺的多彩景色而生出 “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的感叹。说明作者认为秋色有夏日所不能替代的另一种美。后半部分联想古人关于秋色秋情的诗句,说明悲情与欢情主要源于其个体审美与生活背景的不同。这让我们不由得联想到秋叶与人生、秋色与诗情间或类似,或相关的联系。对于本文的主旨,我们尽可以见仁见智,但作者对于秋叶色彩的大量描写,以下两点是十分明确的,一个是从客观表现秋叶的多彩,一个是主观上对这多彩秋色的赞美。因而,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与文章主旨的关系只能是“突出”、“凸显”“凸现”之类。而所产生的艺术效果,由于颜色是从视觉角度的描写,那么,只要是从视觉角度出发,写画面,写由此激发联想、想象等都可以。
学生在作答中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表现在对文本的理解上。没有读懂文本或只看局部而忽视了全文;
二是对试题的要求关注不够。只谈大量色彩描写与文章标题的关系,忽视了题干要求“与主旨”的关系;
三是对相关概念的理解与使用不当。比如谈与主旨的关系用“衬托”、“铺垫”“照应”“对比”、“证明”等,或在谈艺术效果时滥用诸如“形象生动”、“栩栩如生”、“虚实结合”、“富有感染力”等。
下面为满分答卷。
⑴用大量诸如红、黄、绿、朱等描写色彩的词语,表现了碧云寺秋天的多彩与美丽,抒发了作者的喜悦与赞叹,起到了突出主旨的作用,给人以视觉上的享受,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
⑵秋原本就是多彩的,红、黄、赤、绿、金五彩斑斓。文章以“秋色”为题,以对秋景的赞美和秋情的思考为主旨,用大量表现色彩的词语,不仅可以生动地表现秋的缤纷、突出秋的美丽,而且可以更好地表现文章主旨,让人有秋景如在眼前之感。
⑶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使景物色彩化,文章形象化,突现了碧云寺秋天的美丽景色和作者面对美景的感思,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由此写到古人对多彩秋景的不同情感也让人产生无尽联想。
⑷色彩浓烈,可以更好地突出碧云寺秋天的特点;颜色多样可以更具体形象的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以秋叶的多种色彩写景状物,扣题的同时也使中心的表现更加鲜明。在表现“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的同时,让我们仿佛面对一幅五颜六色的秋景画卷,给人以美的享受。
因为文章题目就是“秋色”,全文主旨就是通过对秋天不同颜色的描写,表现秋所独有的情调与风格,说明秋的多彩能让人能产生不同的情感,抒发了作者对多彩秋的赞美之情。所以大量运用色彩词语可以让读者产生一种画面感、色彩感,进而更好地理解作者对秋的感情,理解文章主
[解析:一六一中 黎松龄]
20.文章结尾说:“‘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又有着一脉相连的源流。”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4分)
【参考答案】作者通过对古代诗人赞美秋色的诗句的引用,说明了古人与今人的感受也是有相通之处的。因此,“过去”与“现在”并不是割裂的,两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评分参考】要点一:作者通过对古代诗人赞美秋色的诗句的引用,说明了古人与今人的感受也是有相通之处的;要点二:因此,“过去”与“现在”并不是割裂的,两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答对一点得2分。意思对即可)
【试题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学生对“文中重要句子的理解和解释”(见2008《北京卷考试说明语文》)方面的能力。所谓“文中重要句子”,可以是形象生动的句子,可以是画龙点睛的句子,可以是意蕴深刻的句子,也可以是含蓄委婉甚至隐晦曲折的句子,等等。对文章这类关键句子的准确理解,是中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阅读能力,也是中学语文阅读教学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所以,该项能力的考察也在北京高考现代文阅读试题中一直占有重要位置。
题干中明确要求“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也就是要求考生必须扣住文本而绝不能游离文本来答题,要写出针对文本内容的具体解说而不是脱离文本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抽象空谈。这样的命题用心,是深解中学语文阅读教学之味的——尤其在“架空分析”“伪个性化阅读”式的教风学风仍大有市场的时下。另外,所要解释的句子本身含有较强的辩证性,也就同时考察了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并进而醒示语文教学要注重这方面能力的训练。这些都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只是所选文段有些迂回曲折,所要解释的句子又处在全文思想信息辐射最为丰富的末段,加大了难度,考生的答题情况不太理想——比如“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一语,即迷惑了相当数量的考生。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地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黄色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们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cQQnaXhRYQ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卖鲈鱼”……这些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时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17.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对秋叶的描写采取了有详有略的技巧,着重描绘了得秋意之先的爬山虎,而对
其它树种的叶子则点到即止。
B.作者对急速换上新装的爬山虎倾注了热烈的赞美之情,意在对老柏和松树的“保守”
表达自己的不满与批评。
C.作者在行文过程中用对比的手法具体描述了夏日花园之美,借此突出多彩的秋林有它
自己特别的情调与风格。
D.古 代诗人写下了许多“悲秋”之作,从“满山红叶”中见出“离人眼中血”,这与诗
人的生活背景有一定关联。
E.在结尾一段,作者援引了一系列描写秋色的诗句,是为了证明中国古代诗人见秋叶而
伤情是完全不足取的。
【参考答案】A、D
【评分参考】答对一项得2分。答案超过两项本题不得分。
【试题解析】这题为客观选择题,考察考生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答案为A、D两项。该题最容易排除的是B、E两项,而C项为强干扰项,在阅卷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考生误选C项,是没有充分注意到文中的表述。该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具体描述了夏日花园之美”。文章中的确写到了有关夏日花园的景色,但只是一笔带过,作者并没有展开描写,所以“具体描述”是错误的。总体而言,这道题考生大多数能拿到满分,还是令人满意的。
[解析:人民大学 白 亮]
18.请仔细体会第三段结尾画线的一句话:“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回答下面问题。(5分)
⑴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
⑵作者使用“惊醒”一词,好在哪里?
【参考答案】①直接触发了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起到了承上启下的结构作用。(3分)②彰显了秋色的突如其来,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惊叹。(2分)
【评分参考】①要点一:直接触发了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要点二:起到了承上启下的结构作用。答对一点得1分,答对两点得3分。意思对即可。
②要点一:彰显了秋色的突如其来;要点二: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惊叹。答对一点得1分。意思对即可。
【试题解析】第18题共5分,分成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是相当一部分考生并没有答出要义。我们先来解析第一个问题,题目问文中第三段结尾一句话——“它来得那么神速,将我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结构”一词,它的目的是考察考生是否理解了文中的脉络,上下文的关系,但有部分考生答成“点明文章中心”、“强调(强化、深化)文章主旨”、“使文章更加连贯、流畅、生动鲜活”、“表明诗人对碧云寺的喜爱、热爱之情”等,都是答非所问,这说明他们没有理解“结构”一词的用义。而该问题的正确答案为两个要点,一是“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该要点中,答成“转折”作用的是完全错误的;二是要答出“引发了下文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在该要点中,只要考生答成“引领了下文描写秋色”或者是将“秋色”具体到如秋叶颜色的变化、爬山虎颜色的变化、树木(林)换上了“新装”等具体文本分析的表述上,在阅卷过程中,我们都视作答出了该要点。此问较好的答案举例如下:“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接上文,照应上文的情景突变,引出下文对秋天景色的描写,表现出了作者对秋的喜爱。”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题目问问此句中“惊醒”一词的好处在哪里。该题的要点也为两个:一是表明了秋色的突如其来,二是表达了作者对秋色的惊叹。在第一个要点中,只要答出秋色(秋季、季节)的来的快、快速、迅速等的,就算正确。而第二个要点中将惊叹表述成震惊、惊讶、惊醒、感叹、感慨、惊喜等的,也视为正确。而只是答“欢喜”、“愉悦”、“喜爱”的此要点不得分。在阅卷过程中部分同学只是解释了“惊醒”一词的含义,如“吃惊的醒了”、“惊字用的好,就像在浑沌之中,闪过一道光,使天空明亮,使作者本不清楚的季节感变得清楚”等的,是不得分的。此外,还有的考生答成“突出了碧云寺秋色的美丽”、“引起/引发读者往下阅读的冲动”、“使得文章更生动、形象”等空泛、笼统的,也不能得分。此问较好的答案举例如下:“‘惊醒’一词可以从侧面表现叶子颜色变化的‘神速’,与前文呼应;并且表现出了变了颜色后的叶子的艳丽,使人眼前一亮,有‘惊醒’的感觉”。综上所述,这道题的区分度不错,大多数考生能拿到3分。 [解析:人民大学 白亮]
19.本文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这与文章主旨有什么关系?产生了怎样的艺术效果?(5分)
【参考答案】第一问:文章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发现与赞叹,并结合古人的创作,传达了作者对审美体验和社会生活关系的理解。描写色彩的词语的大量运用,凸显了文章主旨。(2分)第二问:在艺术效果上,则写出了秋叶的绚烂多彩,展现了秋色的丰富性;给人以一种视觉的享受,富于艺术感染力。(3分)
【评分参考】第一问:[要点一]文章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发现与赞叹,并结合古人的创作,传达了作者对审美体验和社会生活关系的理解;[要点二]描写色彩的词语的大量运用,凸显了文章主旨。(答对一点得1分。意思对即可)
第一问:[要点一]写出了秋叶的绚烂多彩,展现了秋色的丰富性;要点二:给人以一种视觉的享受,富于艺术感染力。(答对一点得1分,答对两点得3分。意思对即可)
【试题解析】情与景的关系,是写景散文阅读的一个重点。景与情是密切相关的,情由景所背负,景为情而浸蘸,情是灵魂,景是载体。19小题抓住本文在写景上大量运用色彩描写词语的特点,考查学生对情、景关系的理解;既考查了学生对文本的整体把握,又避开了文本多样解读的复杂与麻烦,是一道应该有较好区分度的好题。
本文题目为《碧云寺的秋色》,文中对秋色的描写可谓五彩斑斓。不算诗词中出现的,仅用来描写秋叶的就有:黄、红、绿、赤、丹、深红、浅红、金黄、柑黄、咖啡、刀锈、墨绿、柿红、朱红、古铜、赭色,以及半黄半绿和半黄半赤。这些表现色彩的词语不光是扣合题目,它们的出现与使用对于表现文章主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树叶缘秋而变色,作者因叶色而有感。文章前一部分叙事写景,树木颜色的变化“惊醒”了作者,原本大同小异而略显单调的绿色变成五颜六色,使得作者从中发现了秋色之美,并由碧云寺的多彩景色而生出 “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能代替它,也不能概括它”的感叹。说明作者认为秋色有夏日所不能替代的另一种美。后半部分联想古人关于秋色秋情的诗句,说明悲情与欢情主要源于其个体审美与生活背景的不同。这让我们不由得联想到秋叶与人生、秋色与诗情间或类似,或相关的联系。对于本文的主旨,我们尽可以见仁见智,但作者对于秋叶色彩的大量描写,以下两点是十分明确的,一个是从客观表现秋叶的多彩,一个是主观上对这多彩秋色的赞美。因而,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与文章主旨的关系只能是“突出”、“凸显”“凸现”之类。而所产生的艺术效果,由于颜色是从视觉角度的描写,那么,只要是从视觉角度出发,写画面,写由此激发联想、想象等都可以。
学生在作答中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表现在对文本的理解上。没有读懂文本或只看局部而忽视了全文;
二是对试题的要求关注不够。只谈大量色彩描写与文章标题的关系,忽视了题干要求“与主旨”的关系;
三是对相关概念的理解与使用不当。比如谈与主旨的关系用“衬托”、“铺垫”“照应”“对比”、“证明”等,或在谈艺术效果时滥用诸如“形象生动”、“栩栩如生”、“虚实结合”、“富有感染力”等。
下面为满分答卷。
⑴用大量诸如红、黄、绿、朱等描写色彩的词语,表现了碧云寺秋天的多彩与美丽,抒发了作者的喜悦与赞叹,起到了突出主旨的作用,给人以视觉上的享受,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
⑵秋原本就是多彩的,红、黄、赤、绿、金五彩斑斓。文章以“秋色”为题,以对秋景的赞美和秋情的思考为主旨,用大量表现色彩的词语,不仅可以生动地表现秋的缤纷、突出秋的美丽,而且可以更好地表现文章主旨,让人有秋景如在眼前之感。
⑶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使景物色彩化,文章形象化,突现了碧云寺秋天的美丽景色和作者面对美景的感思,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由此写到古人对多彩秋景的不同情感也让人产生无尽联想。
⑷色彩浓烈,可以更好地突出碧云寺秋天的特点;颜色多样可以更具体形象的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以秋叶的多种色彩写景状物,扣题的同时也使中心的表现更加鲜明。在表现“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的同时,让我们仿佛面对一幅五颜六色的秋景画卷,给人以美的享受。
因为文章题目就是“秋色”,全文主旨就是通过对秋天不同颜色的描写,表现秋所独有的情调与风格,说明秋的多彩能让人能产生不同的情感,抒发了作者对多彩秋的赞美之情。所以大量运用色彩词语可以让读者产生一种画面感、色彩感,进而更好地理解作者对秋的感情,理解文章主
[解析:一六一中 黎松龄]
20.文章结尾说:“‘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又有着一脉相连的源流。”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4分)
【参考答案】作者通过对古代诗人赞美秋色的诗句的引用,说明了古人与今人的感受也是有相通之处的。因此,“过去”与“现在”并不是割裂的,两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评分参考】要点一:作者通过对古代诗人赞美秋色的诗句的引用,说明了古人与今人的感受也是有相通之处的;要点二:因此,“过去”与“现在”并不是割裂的,两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答对一点得2分。意思对即可)
【试题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学生对“文中重要句子的理解和解释”(见2008《北京卷考试说明语文》)方面的能力。所谓“文中重要句子”,可以是形象生动的句子,可以是画龙点睛的句子,可以是意蕴深刻的句子,也可以是含蓄委婉甚至隐晦曲折的句子,等等。对文章这类关键句子的准确理解,是中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阅读能力,也是中学语文阅读教学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所以,该项能力的考察也在北京高考现代文阅读试题中一直占有重要位置。
题干中明确要求“结合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也就是要求考生必须扣住文本而绝不能游离文本来答题,要写出针对文本内容的具体解说而不是脱离文本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抽象空谈。这样的命题用心,是深解中学语文阅读教学之味的——尤其在“架空分析”“伪个性化阅读”式的教风学风仍大有市场的时下。另外,所要解释的句子本身含有较强的辩证性,也就同时考察了学生辩证思维的能力,并进而醒示语文教学要注重这方面能力的训练。这些都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只是所选文段有些迂回曲折,所要解释的句子又处在全文思想信息辐射最为丰富的末段,加大了难度,考生的答题情况不太理想——比如“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一语,即迷惑了相当数量的考生。
散文关于秋的散文,还有搜趣网赏析
故都的秋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1)的芦花,钓鱼台(2)的柳影,西山(3)的虫唱,玉泉(4)的夜月,潭柘寺(5)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搜趣网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6)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7),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8)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9)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10),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11)。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12),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13),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14)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15)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16)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编辑本段释义
(1).陶然亭:位于北京城南,亭名出自白居易诗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2).钓鱼台:在北京埠成门外三里河,玉渊潭公园北面,环境清幽,”台下有泉涌出,汇成池,其水至冬不竭“。《明一统志》 (3)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是京郊名胜。 (4)玉泉:指玉泉山,是西山东麓支脉。 (5)潭柘寺:在北京西山,相传“寺址本在青龙潭上,有古柘千章,寺以此得名。” (6)一椽:一间屋。椽,放在房檩上架着木板或瓦的木条。 (7)落寞:冷落,寂寞。 (8)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淮南子,说山》:“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 (9)着:穿(衣) (10)平平仄仄起来:意即推敲起字的韵律来。 (11)Golden Days:英语中指"黄金般的日子". (12)钞:同“抄” (13)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 (14)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 (15)欧阳子的《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 (16)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
赏析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破院感秋、槐蕊缀秋、弱蝉啼秋、雨后叹秋、熟果盛秋;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www.souquanme.com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编辑本段名句分析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江西吉安的大方客先生《白璧微瑕堪遗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这两个句子是文章结尾处所出现的不和谐音符。理由是“‘譬如’后面的四个意象的排列,说得都是南国之秋的美丽处,都是具有一种诗意美的,可是,到了后面,为了强调与北国之秋的比较效果,作者使用的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却实在缺乏美感。原因有二:一是用词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诗意。这里出现的“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黄犬”、“骆驼”这一类字眼与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这些用词所包含的意象意义也显得过于唐突粗俗,毫无含蓄蕴藉之美,与全文的风格迥异,实在有些煞风景……所以,这四个比喻句的排比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免给人一种狗尾续貂的感觉” 。 首先是谭学纯教授对这一句子的评析。他认为,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其次是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又次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再次是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又再次是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最后内蒙古扎赉特旗一中的李殿林老师对这一句子的解读。他认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四组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 对这两个句子,我是不认同贬抑的观点的。理由一,“明月”“秋潮”“凉雾”“残荷”并非都具有诗意,都美,如“残荷”。看来“诗意”和“美”并非作者选择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确,这就是后一小句“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国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月”是朦胧的,“秋潮”“凉雾”是薄淡的,“残荷”则早失去了色泽。理由二,“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鲈鱼”“大蟹” “黄犬”“骆驼”是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但还要认真研究作者选用的意图。我认为这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的意象刚好表现了北国之秋的特征。 北国之秋的什么特征呢?这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 从语义学角度,“黄酒”味淡,而白干味浓,后劲很足,很大(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白干,白酒,因无色,含水分而得名”)。这一比较显然是从味觉着眼,写出了南国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国之秋浓(色浓、味浓)。再说“稀饭”与“馍馍”,也是从味觉着眼,“稀饭”清淡,不耐咀嚼,而“馍馍”则相反。在这两点上,我与前面诸位持褒扬态度的专家的意见大都一致。又说“鲈鱼”“大蟹”。“鲈鱼”,查《现代汉语词典》,可得知“身体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体两侧和背鳍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产卵”。再查《新华字典》得知“体侧扁,嘴大,鳞细,银灰色。背部和背鳍上有小黑斑,肉味鲜美”。“大蟹”,呈橘黄色,味鲜美。二者的比较点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一是“色”,更是“味”。“鲈鱼”肉细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这一点可能与前面众专家理解有所不同。再接着说“黄犬”“骆驼”,这里的比较点在于形体的小和大。“黄犬”表面上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实喻南国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骆驼”表面上喻北国之秋范围广大,实喻北国之秋的味足色浓。由此可知,作者巧借两组事物在味的淡与浓,不耐嚼与耐嚼,形体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写出了北国之秋的浓而有味,富有层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内涵。所要强调的是两组意象其比较点最终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一小句上,这就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指南国之秋,北国之秋反义理解即可)”,也就是两个字“色”和“味”,特别是“味”。有位老师在上课时总结得好,他是这样总结的:“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 从修辞学上来论,此句当属辞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对比。这与大家的理解是一样的。 从逻辑上来说,属于一种类比兼比较。用“黄酒”“稀饭”“鲈鱼”“黄犬”,来类比南国之秋,用 “白干”“馍馍”“大蟹”“骆驼”来类比北国之秋。另外这两组事物之间又是比较,突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各自特点。 从艺术效果来讲,两组比喻的喻体用的都是最常见的事物,使人容易联想;而巧妙的对比,则突出了中国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在结构上成了整句,给人以整齐的建筑美的印象;同时一气呵成,语势贯通,读起来节奏感强,给人以音律美,还增强了文章的抒情色彩。。从平仄的角度推敲,可关注每句的最后一个字。作者注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后一句,几乎都是平声,这虽然可能是作者无意的,但很符合我们的朗读和审美习惯。 总而言之,郁达夫先生的这两个难句,虽难破解,但意蕴深厚,极为耐读。可以说这处名句,是个极深的比喻句,它从作者的心的最深处流淌出来,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1)的芦花,钓鱼台(2)的柳影,西山(3)的虫唱,玉泉(4)的夜月,潭柘寺(5)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搜趣网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6)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7),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8)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9)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10),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11)。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12),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13),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14)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15)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16)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编辑本段释义
(1).陶然亭:位于北京城南,亭名出自白居易诗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2).钓鱼台:在北京埠成门外三里河,玉渊潭公园北面,环境清幽,”台下有泉涌出,汇成池,其水至冬不竭“。《明一统志》 (3)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是京郊名胜。 (4)玉泉:指玉泉山,是西山东麓支脉。 (5)潭柘寺:在北京西山,相传“寺址本在青龙潭上,有古柘千章,寺以此得名。” (6)一椽:一间屋。椽,放在房檩上架着木板或瓦的木条。 (7)落寞:冷落,寂寞。 (8)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淮南子,说山》:“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 (9)着:穿(衣) (10)平平仄仄起来:意即推敲起字的韵律来。 (11)Golden Days:英语中指"黄金般的日子". (12)钞:同“抄” (13)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 (14)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 (15)欧阳子的《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 (16)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
赏析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破院感秋、槐蕊缀秋、弱蝉啼秋、雨后叹秋、熟果盛秋;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www.souquanme.com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编辑本段名句分析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江西吉安的大方客先生《白璧微瑕堪遗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这两个句子是文章结尾处所出现的不和谐音符。理由是“‘譬如’后面的四个意象的排列,说得都是南国之秋的美丽处,都是具有一种诗意美的,可是,到了后面,为了强调与北国之秋的比较效果,作者使用的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却实在缺乏美感。原因有二:一是用词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诗意。这里出现的“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黄犬”、“骆驼”这一类字眼与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这些用词所包含的意象意义也显得过于唐突粗俗,毫无含蓄蕴藉之美,与全文的风格迥异,实在有些煞风景……所以,这四个比喻句的排比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免给人一种狗尾续貂的感觉” 。 首先是谭学纯教授对这一句子的评析。他认为,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其次是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又次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再次是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又再次是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最后内蒙古扎赉特旗一中的李殿林老师对这一句子的解读。他认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四组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 对这两个句子,我是不认同贬抑的观点的。理由一,“明月”“秋潮”“凉雾”“残荷”并非都具有诗意,都美,如“残荷”。看来“诗意”和“美”并非作者选择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确,这就是后一小句“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国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月”是朦胧的,“秋潮”“凉雾”是薄淡的,“残荷”则早失去了色泽。理由二,“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鲈鱼”“大蟹” “黄犬”“骆驼”是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但还要认真研究作者选用的意图。我认为这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的意象刚好表现了北国之秋的特征。 北国之秋的什么特征呢?这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 从语义学角度,“黄酒”味淡,而白干味浓,后劲很足,很大(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白干,白酒,因无色,含水分而得名”)。这一比较显然是从味觉着眼,写出了南国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国之秋浓(色浓、味浓)。再说“稀饭”与“馍馍”,也是从味觉着眼,“稀饭”清淡,不耐咀嚼,而“馍馍”则相反。在这两点上,我与前面诸位持褒扬态度的专家的意见大都一致。又说“鲈鱼”“大蟹”。“鲈鱼”,查《现代汉语词典》,可得知“身体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体两侧和背鳍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产卵”。再查《新华字典》得知“体侧扁,嘴大,鳞细,银灰色。背部和背鳍上有小黑斑,肉味鲜美”。“大蟹”,呈橘黄色,味鲜美。二者的比较点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一是“色”,更是“味”。“鲈鱼”肉细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这一点可能与前面众专家理解有所不同。再接着说“黄犬”“骆驼”,这里的比较点在于形体的小和大。“黄犬”表面上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实喻南国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骆驼”表面上喻北国之秋范围广大,实喻北国之秋的味足色浓。由此可知,作者巧借两组事物在味的淡与浓,不耐嚼与耐嚼,形体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写出了北国之秋的浓而有味,富有层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内涵。所要强调的是两组意象其比较点最终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一小句上,这就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指南国之秋,北国之秋反义理解即可)”,也就是两个字“色”和“味”,特别是“味”。有位老师在上课时总结得好,他是这样总结的:“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 从修辞学上来论,此句当属辞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对比。这与大家的理解是一样的。 从逻辑上来说,属于一种类比兼比较。用“黄酒”“稀饭”“鲈鱼”“黄犬”,来类比南国之秋,用 “白干”“馍馍”“大蟹”“骆驼”来类比北国之秋。另外这两组事物之间又是比较,突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各自特点。 从艺术效果来讲,两组比喻的喻体用的都是最常见的事物,使人容易联想;而巧妙的对比,则突出了中国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在结构上成了整句,给人以整齐的建筑美的印象;同时一气呵成,语势贯通,读起来节奏感强,给人以音律美,还增强了文章的抒情色彩。。从平仄的角度推敲,可关注每句的最后一个字。作者注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后一句,几乎都是平声,这虽然可能是作者无意的,但很符合我们的朗读和审美习惯。 总而言之,郁达夫先生的这两个难句,虽难破解,但意蕴深厚,极为耐读。可以说这处名句,是个极深的比喻句,它从作者的心的最深处流淌出来,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