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草原的文章
有文字,有作者张承志《黑骏马》(节选)
黑骏马 第一章(1)
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哟
拴在那门外――那榆木的车上
在远离神圣的古时会盟敖包和母亲湖、锡林河的荒僻草地深处,你能看到一条名叫伯勒根①的明净小河。牧人们笑谑地解释说,也许是哪位大嫂子在这里出了名,所以河水就得到这样有趣的名字。然而我曾经听白发的奶奶亲口说过:伯勒根,远在我们蒙古人的祖先还没有游牧到这儿时,已经是出嫁姑娘“给了”那异姓的婆家,和送行的父母分手的一道小河。
我骑着马哗哗地?着流水,马儿自顾自地停下来,在清澈的中流埋头长饮。我抬起头来,顾盼着四周熟悉又陌生的景色。二十来年啦,伯勒根小河依旧如故。记得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父亲曾按着我的脑袋,吆喝说:“喂,趴下去!小牛犊子。喝几口,这是草原家乡的水呵!”
前不久,我陪同畜牧厅规划处的几位专家来这一带调查仔畜价值问题,当我专程赶到邻旗人民委员会探望父亲时,他不知为什么又对我发了火:“哼!陪专家?当翻译?哼!牛犊子,你别以为现在就可以不挨我的鞭子……你应当滚到伯勒根河的芦苇丛里去,在河水里泡上三天三夜,洗掉你这股大翻译、大干部的臭味儿再来看我!”
父亲,难道你认为,只有你们才对草原怀着诚挚的爱么?别忘了:经历不能替代,人人都在生活……
河湾里和湿润的草地上密密地丛生着绒花雪白的芦荻,大雁在高空鸣叫着,排着变幻不定的队列。穿行在苇墙里的骑手有时简直无法前进;刚刚降落的雁群吵嚷着、欢叫着,用翅膀扑楞楞地拍溅着浪花,芦苇被挤得哗哗乱响。大雁们在忙着安顿一个温暖的窠,它们是不会理睬自然界中那些思虑重重的人的。
我催马踏上了陡峭的河岸,熟悉的景物映入眼帘。这就是我曾生活过的摇篮,我阔别日久的草原。父亲――他一听到我准备来这里看望就熄了怒火,可他根本不理解我重返故乡的心境……哦,故乡,你像梦境里一样青绿迷蒙。你可知道,你给那些弃你远去的人带来过怎样的痛苦么?
左侧山冈上有一群散开的羊在吃草,我远远看见,那牧羊人正歪在草地上晒太阳。我朝他驰去。
“呃,不认识的好朋友,你好?呃……好漂亮的黑马哟!”他乜斜着眼睛,瞟着我的黑马。
“您好。这马么,跑得还不坏――是公社借给我的。”我随口应酬着。
“呃,当然是公社借你的――我认识它。嗯,这是钢嘎?哈拉。错不了,去年它在赛马会上跑第一的时候,我曾经远远地看过它一眼。所以,错不了。公社把最有名的钢嘎?哈拉借给你啦。”
钢嘎?哈拉?!像是一个炸雷在我眼前轰响,我双眼昏眩,骑坐不稳,险些栽下马来。但我还是沉住了气:“您的羊群已经上膘啦,大哥。”我说着下了马,坐在他旁边,递给他一支烟。
哦,钢嘎?哈拉……我注视着这匹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腱的黑马。阳光下,它的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我的小黑马驹,我的黑骏马!我默默地呼唤着它。我怎么认不出你了呢?这个牧羊人仅仅望过你一眼,就如同刀刻一样把你留在他的记忆里。而我呢,你是知道的,当你作为一个生命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也许只有我曾对你怀有过那么热烈的希望。是我给你取了这个骄傲的名字:钢嘎?哈拉。你看,十四年过去了。时光像草原上的风,消失在比淡蓝的远山和伯勒根河源更远的大地尽头。它拂面而过,逝而不返,只在人心上留下一丝令人神伤的感触。我一去九年,从牧人变成了畜牧厅的科学工作者;你呢,成了名扬远近的骏马之星。你好吗?我的小伙伴?你在嗅着我,你在舐着我的衣襟。你像这个牧羊人一样眼光敏锐,你认出了我。那么――你能告诉我,她在哪里吗?我同她别后就两无音讯,你就是这时光的证明。你该明白我是多么惦念着她。因为我深知她前途的泥泞。你在摇头?你在点头?她――索米娅在哪儿呢?
《狼图腾》 作者:姜戎
第一章(1)
“犬戎族”自称祖先为二白犬,当是以犬为图腾。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
周穆王伐畎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
——《汉书匈奴传》
当陈阵在雪窝里用单筒望远镜镜头,套住了一头大狼的时候,他看到了蒙古草原狼钢锥一样的目光。陈阵全身的汗毛又像豪猪的毫刺一般竖了起来,几乎将衬衫撑离了皮肉。毕利格老人就在他的身边,陈阵这次已没有灵魂出窍的感觉,但是,身上的冷汗还是顺着竖起的汗毛孔渗了出来。虽然陈阵来到草原已经两年,可他还是惧怕蒙古草原上的巨狼和狼群。在这远离营盘的深山,面对这么大的一群狼,他嘴里呼出的霜气都颤抖起来。陈阵和毕利格老人,这会儿手上没有枪,没有长刀,没有套马杆,甚至连一副马镫这样的铁家伙也没有。他们只有两根马棒,万一狼群嗅出他们的人气,那他俩可能就要提前天葬了。
陈阵又哆哆嗦嗦地吐出半口气,才侧头去看老人。毕利格正用另一只单筒望远镜观察着狼群的包围圈。老人压低声音说:就你这点胆子咋成?跟羊一样。你们汉人就是从骨子里怕狼,要不汉人怎么一到草原就净打败仗。老人见陈阵不吱声,便侧头小声喝道:这会儿可别吓慌了神,弄出点动静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陈阵点了一下头,用手抓了一把雪,雪在他的掌心被捏成了一坨冰。
侧对面的山坡上,大群的黄羊仍在警惕地抢草吃,但似乎还没有发现狼群的阴谋。狼群包围线的一端已越来越靠近俩人的雪窝,陈阵一动也不敢动,他感到自己几乎冻成了一具冰雕……
这是陈阵在草原上第二次遇到大狼群。此刻,第一次与狼群遭遇的惊悸又颤遍他的全身。他相信任何一个汉人经历过那种遭遇,他的胆囊也不可能完好无损。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知青的蒙古包还未发下来,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80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一路上隔上二三十里就有蒙古包,不会有事的。
陈阵一骑上大青马,他的胯下立即感到了上等蒙古马的强劲马力,就有了快马急行的冲动。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雪面的寒气升上半空,皮袍的皮板也已冻硬。陈阵晃动胳膊、皮袍肘部和腰部,就会发出嚓嚓的磨擦声。大青马全身已披上了一层白白的汗霜,马踏厚厚积雪,马步渐渐迟缓。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大青马仍在小跑着,并不显出疲态。它跑起来不颠不晃,尽量让人骑着舒服。陈阵也就松开马嚼子,让它自己掌握体力、速度和方向。陈阵忽然一阵颤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陈阵这还是第一次在雪原上单骑走远道,根本没意识到前面的危险。大青马急急地张大鼻孔,瞪大眼睛,自作主张地改变方向,想绕道而走。但陈阵还是不解马意,他收紧嚼口,拨正马头继续朝前小跑。马步越来越乱,变成了半走半跑半颠,而蹄下却蹬踏有力,随时就可狂奔。陈阵知道在冬季必须爱惜马力,死死地勒住嚼子,不让马奔起来。
大青马见一连串的提醒警告不起作用,便回头猛咬陈阵的毡靴。陈阵突然从大青马恐怖的眼球里看到了隐约的危险。但为时已晚,大青马哆嗦着走进了阴森山谷喇叭形的开口处。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40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离他最近的正好是几头巨狼,大如花豹,足足比他在北京动物园里见的狼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此时,十几条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整个狼群不下三四十头。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在那一瞬其实已经失去任何知觉。他记忆中的最后感觉是头顶迸出一缕轻微但极其恐怖的声音,像是口吹足色银元发出的那种细微振颤的铮铮声。这一定是他的魂魄被击出天灵盖的抨击声。陈阵觉得自己的生命曾有过几十秒钟的中断,那一刻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灵魂出窍的躯壳,一具虚空的肉身遗体。很久以后陈阵回想那次与狼群的遭遇,内心万分感激毕利格阿爸和他的大青马。陈阵没有栽下马,是因为他骑的不是一般的马,那是一匹在狼阵中长大、身经百战的著名猎马。
事到临头,千钧一发之际,大青马突然异常镇静。它装着没有看见狼群,或是一副无意冲搅狼们聚会的样子,仍然踏着赶路过客的步伐缓缓前行。它挺着胆子,控着蹄子,既不挣扎摆动,也不夺路狂奔,而是极力稳稳地驮正鞍子上的临时主人,像一个头上顶着高耸的玻璃杯叠架盘的杂技高手,在陈阵身下灵敏地调整马步,小心翼翼地控制着陈阵脊椎中轴的垂直,不让他重心倾斜失去平衡,一头栽进狼阵。
可能正是大青马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将陈阵出窍的灵魂追了回来。也可能是陈阵忽然领受到了腾格里(天)的精神抚爱,为他过早走失上天的灵魂,揉进了信心与定力。当陈阵在寒空中游飞了几十秒的灵魂,再次收进他的躯壳时,他觉得自己已经侥幸复活,并且冷静得出奇。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不由自主地学着大青马,调动并集中剩余的胆气,也装着没有看见狼群,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随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陈阵觉得刚刚在体内焐热的灵魂又要出窍了。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大青马的耳朵背向身后,紧张关注着那条探子狼。一旦狼探明实情,人马可能正好走到离狼群的最近处。陈阵觉得自己正在穿越一张巨大的狼口,上面锋利的狼牙,下面也是锋利的狼牙,没准他正走到上下狼牙之间,狼口便咔嚓一声合拢了。大青马开始轻轻后蹲聚力,准备最后的拼死一搏。可是,负重的马一启动就得吃亏。
陈阵忽然像草原牧民那样在危急关头心中呼唤起腾格里:长生天,腾格里,请你伸出胳膊,帮我一把吧!他又轻轻呼叫毕利格阿爸。毕利格蒙语的意思是睿智,他希望老阿爸能把蒙古人的草原智慧,快快送抵他的大脑。静静的额仑草原,没有任何回声。他绝望地抬起头,想最后看一眼美丽冰蓝的腾格里。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但老人当初对他说,初学骑马,马镫不大就踩不稳。万一被马尥下来,也容易拖镫,被马踢伤踢死。这副马镫开口宽阔,踏底是圆形的,比普通的浅口方底铁镫,几乎大一倍重两倍。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连那条探狼也放弃任务,迅速折身归队。
陈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可怕庞大的蒙古狼群搜趣网,居然被两只钢镫所击退。他顿时壮起胆来,一会儿狂击马镫,一会儿又用草原牧民的招唤手势,抡圆了胳膊,向身后的方向大喊大叫:豁勒登!豁勒登!(快!快!)这里的狼,多多的有啦。
可能,蒙古狼听得懂蒙古话,也看得懂蒙古猎人的手势猎语。狼群被它们所怀疑的蒙古猎人的猎圈阵吓得快速撤离。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砂。
天光已暗。陈阵还没有完全认好马镫,大青马就弹射了出去,朝它所认识的最近营盘冲刺狂奔。寒风灌进领口袖口,陈阵浑身的冷汗几乎结成了冰。
狼口余生的陈阵,从此也像草原民族那样崇敬起长生天腾格里来了。并且,他从此对蒙古草原狼有一种着了魔的恐惧、敬畏和痴迷。蒙古狼,对他来说,决不是仅仅触及了他的灵魂、而是曾经击出了他灵魂的生物。在草原狼身上,竟然潜伏着、承载着一种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虚无却又坚固的东西,可能就是人们心灵中的崇拜物或原始图腾。陈阵隐隐感到,自己可能已经闯入草原民族的精神领域。虽然他偶然才撞开了一点门缝,但是,他的目光和兴趣已经投了进去。
此后的两年里,陈阵再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大狼群。他白天放羊,有时能远远地见到一两条狼,就是走远道几十里上百里,最多也只能见到三五条狼。但他经常见到被狼或狼群咬死的羊牛马,少则一两只,两三头,三四匹,多则尸横遍野。串门时,也能见到牧民猎人打死狼后剥下的狼皮筒子,高高地悬挂在长杆顶上,像狼旗一样飘扬。
毕利格老人依然一动不动地趴在雪窝里,眯眼紧盯着草坡上的黄羊和越来越近的狼群,对陈阵低声说:再忍一会,哦,学打猎,先要学会忍耐。
有毕利格老人在身边,陈阵心里踏实多了。他揉去眼睫毛上的霜花,冲着老人坦然眨了眨眼,端着望远镜望了望侧对面山坡上的黄羊和狼群包围线,见狼群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自从有过那次大青马与狼群的短兵相接,他早已明白草原上的人,实际上时时刻刻都生活在狼群近距离的包围之中。白天放羊,走出蒙古包不远就能看到雪地上一行行狼的新鲜大爪印,山坡草甸上的狼爪印更多,还有灰白色的新鲜狼粪;在晚上,他几乎夜夜都能见到幽灵一样的狼影,尤其是在寒冬,羊群周围几十米外那些绿莹莹的狼眼睛,少时两三对、五六对,多时十几对。最多的一次,他和毕利格的大儿媳嘎斯迈一起,用手电筒数到过二十五对狼眼。原始游牧如同游击行军,装备一律从简,冬季的羊圈只是用牛车、活动栅栏和大毡子搭成的半圆形挡风墙,只挡风不挡狼。羊圈南面巨大的缺口全靠狗群和下夜的女人来守卫。有时狼冲进羊圈,狼与狗厮杀,狼或狗的身体常常会重重地撞到蒙古包的哈那墙,把包里面贴墙而睡的人撞醒。陈阵就被狼撞醒过两次,如果没有哈那墙,狼就撞进他的怀里来了。处在原始游牧状态下的人们,有时与草原狼的距离还不到两层毡子远。只是陈阵至今尚未得到与狼亲自交手的机会。极擅夜战的蒙古草原狼,绝对比华北的平原游击队还要神出鬼没。在狼群出没频繁的夜晚,陈阵总是强迫自己睡得惊醒一点,并请嘎斯迈在下夜值班的时候,如果遇到狼冲进羊群就喊他的名字,他一定出包帮她一起轰狼打狼。毕利格老人常常捻着山羊胡子微笑,他说他从来没见过对狼有这么大兴头的汉人。老人似乎对北京学生陈阵这种异乎寻常的兴趣很满意。
陈阵终于在来草原第一年隆冬的一个风雪深夜,在手电灯光下,近距离地见到了人狗与狼的恶战……
“陈陈(阵)!”“陈陈(阵)!”
那天深夜,陈阵突然被嘎斯迈急促的呼叫声和狗群的狂吼声惊醒,当他急冲冲穿上毡靴
和皮袍,拿着手电筒和马棒冲出包的时候,他的双腿又剧烈地颤抖起来。透过雪花乱飞的手电光亮,他竟然看到嘎斯迈正拽着一条大狼的长尾巴。这条狼从头到尾差不多有一aNdOeqjlSD个成年人的身长,而她居然想把狼从挤得密不透风的羊群里拔出来,狼拼命地想回头咬人,可是吓破胆的傻羊肥羊们既怕狼又怕风,拼命往挡风墙后面的密集羊群那里前扑后拥,把羊身体间的落雪挤成了臊气烘烘的蒸气,也把狼的前身挤得动弹不得。狼只能用爪扒地,向前猛蹿乱咬,与嘎斯迈拼命拔河,企图冲出羊群,回身反击。陈阵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一时不知如何下手。嘎斯迈身后的两条大狗也被羊群所隔,干着急无法下口,只得一个劲狂吼猛叫,压制大狼的气焰。毕利格家的其他五六条威猛大狗和邻家的所有的狗,正在羊群的东边与狼群死掐。狗的叫声、吼声、哭嚎声惊天动地。陈阵想上前帮嘎斯迈,可两腿抖得就是迈不开步。他原先想亲手触摸一下活狼的热望,早被吓得结成了冰。嘎斯迈却以为陈阵真想来帮她,急得大叫:别来!别来!狼咬人。快赶开羊!狗来!
嘎斯迈身体向后倾斜狠命地拽狼尾,拽得满头大汗。她用双手掰狼的尾骨,疼得狼张着血盆大口倒吸寒气,恨不得立即回身把人撕碎吞下。狼看看前冲无望,突然向后猛退,调转半个身子,扑咬嘎斯迈。刺啦一声,半截皮袍下摆被狼牙撕下。嘎斯迈的蒙古细眼睛里,射出像母豹目光般的一股狠劲,拽着狼就是不松手,然后向后猛跳一步,重新把狼身拉直,并拼命拽狼,往狗这边拽。
陈阵急慌了眼,他一面高举手电筒对准嘎斯迈和狼,生怕她看不清狼,被狼咬到;一面抡起马棒朝身边的羊劈头盖脑地砸下去。羊群大乱,由于害怕黑暗中那只大狼,羊们全都往羊群中的手电光亮处猛挤,陈阵根本赶不动羊。他发现嘎斯迈快拽不动恶狼了,她又被狼朝前拖了几步。
“阿、阿!阿!”惊叫的童声传来。
嘎斯迈的九岁儿子巴雅尔冲出了蒙古包,一见这阵势,喊声也变了调。但他立即向妈妈直冲过去,几乎像跳鞍马一般,从羊背上跳到了嘎斯迈的身边,一把就抓住了狼尾。嘎斯迈大喊:抓狼腿!抓狼腿!巴雅尔急忙改用两只手死死抓住了狼的一条后腿,死命后拽,一下子减弱了狼的前冲力。母子两人总算把狼拽停了步。营盘东边的狗群继续狂吼猛斗,狼群显然在声东击西,牵制狗群的主力,掩护冲进羊群的狼进攻或撤退。羊群中西部的防线全靠母子二人顽强坚守,不让这条大狼从羊圈挡风毡墙的西边,冲赶出部分羊群。
毕利格老人也已冲到羊群边上,一边轰羊一边朝东边的狗大叫:巴勒!巴勒!“巴勒”蒙语的意思是虎,这是一条全队最高大、凶猛亡命、带有藏狗血统的杀狼狗,身子虽然不如一般的大狼长,但身高和胸宽却超过狼。听到主人的唤声,巴勒立即退出厮杀,急奔到老人的身边。一个急停,哈出满嘴狼血的腥气。老人急忙拿过陈阵手里的电筒,用手电光柱朝羊群里的狼照了照。巴勒猛晃了一下头,像失职的卫士那样懊丧,它气急败坏地猛然蹿上羊背,踩着羊头,连滚带爬地朝狼扑过去。老人冲陈阵大喊:把羊群往狼那儿赶!把狼挤住!不让狼逃跑!然后拉着陈阵的手,两人用力趟着羊群,也朝狼和嘎斯迈挤过去。
恶狠狠的巴勒,急喷着哈气和血气,终于站在嘎斯迈的身边,但狼的身旁全是挤得喘不过气来的羊。蒙古草原的好猎狗懂规矩,不咬狼背狼身不伤狼皮,巴勒仍是找不到地方下口,急得乱吼乱叫。嘎斯迈一见巴勒赶到,突然侧身,抬腿,双手抓住长长的狼尾,顶住膝盖,然后大喊一声,双手拼出全身力气,像掰木杆似的,啪地一声,愣是把狼尾骨掰断了。大狼一声惨嚎,疼得四爪一松劲,母子两人呼地一下就把大狼从羊堆里拔了出来。大狼浑身痉挛,回头看伤,巴勒乘势一口咬住了狼的咽喉,不顾狼爪死抓硬踹,两脚死死按住狼头狼胸。狗牙合拢,两股狼血从颈动脉喷出,大狼疯狂地挣扎了一两分钟,瘫软在地,一条血舌头从狼嘴狼牙的空隙间流了出来。嘎斯迈抹了抹脸上的狼血,大口喘气。陈阵觉得她冻得通红的脸像是抹上了狼血胭脂,犹如史前原始女人那样野蛮、英武和美丽。
死狼的浓重血腥气向空中飘散,东边的狗叫声骤停,狼群纷纷逃遁,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一会儿,西北草甸里便传来狼群凄厉的哀嚎声,向它们这员战死的猛将长久致哀。
我真没用,胆小如羊。陈阵惭愧地叹道:我真不如草原上的狗,不如草原上的女人,连九岁的孩子也不如。嘎斯迈笑着摇头说:不是不是,你要是不来帮我,狼就把羊吃到嘴啦。毕利格老人也笑道:你这个汉人学生,能帮着赶羊,打手电,我还没见过呢。
陈阵终于摸到了余温尚存的死狼。他真后悔刚才没有胆量去帮嘎斯迈抓那条活狼尾,错过了一个汉人一生也不得一遇的徒手斗狼的体验。额仑草原狼体形实在大得吓人,像一个倒地的毛茸茸的大猩猩,身倒威风不倒,仿佛只是醉倒在地,随时都会吼跳起来。陈阵摸摸巴勒的大头,鼓了鼓勇气蹲下身,张开拇指和中指,量起狼的身长,从狼的鼻尖到狼的尾尖,一共九扎,竟有一米八长,比他的身高还长几厘米。陈阵倒吸一口凉气。
毕利格老人用手电照了照羊群,共有三四只羊的大肥尾已被狼齐根咬断吃掉,血肉模糊,冰血条条。老人说:这些羊尾巴换这么大的一条狼,不亏不亏。老人和陈阵一起把沉重的死狼拖进了包,以防邻家的赖狗咬皮泄愤。陈阵觉得狼的脚掌比狗脚掌大得多,他用自己的手掌与狼掌比了比,除却五根手指,狼掌竟与人掌差不多大,怪不得狼能在雪地上或乱石山地上跑得那样稳。老人说:明天我教你剥狼皮筒子。
嘎斯迈从包里端出大半盆手把肉,去犒赏巴勒和其它的狗。陈阵也跟了出去,双手不停地抚摸巴勒的大脑袋和它像小炕桌一样的宽背,它一面咔吧咔吧地嚼着肉骨头,一面摇着大尾巴答谢。陈阵忍不住问嘎斯迈:刚才你怕不怕?她笑笑说:怕,怕。我怕狼把羊赶跑,工分就没有啦。我是生产小组的组长,丢了羊,那多丢人啊。嘎斯迈弯腰去轻拍巴勒的头,连说:赛(好)巴勒,赛(好)巴勒。巴勒立即放下手把肉,抬头去迎女主人的手掌,并将大嘴往她的腕下袖口里钻,大尾巴乐得狂摇,摇出了风。陈阵发现寒风中饥饿的巴勒更看重女主人的情感犒赏。嘎斯迈说:陈陈(阵),过了春节,我给你一条好狗崽,喂狗技术多多地有啦,你好好养,以后长大像巴勒一样。陈阵连声道谢。
进了包,陈阵余悸未消说:刚才真把我吓坏了。老人说:那会儿我一抓着你的手就知道了。咋就抖得不停?要打起仗来,还能握得住刀吗?要想在草原呆下去,就得比狼还厉害。往后是得带你去打打狼了,从前成吉思汗点兵,专挑打狼能手。
陈阵连连点头说:我信,我信。要是嘎斯迈骑马上阵,一定比花木兰还厉害……噢,花木兰是古时候汉人最出名的女将军。
老人说:你们汉人的花……花木拉(兰),少少地有;我们蒙古人的嘎斯迈,多多地有啦,家家都有。老人像老狼王一样呵呵地笑起来。
从此以后,陈阵就越来越想近距离地接近狼,观察狼,研究狼。他隐隐感到草原狼与草原人有一种神秘的关系,可能只有弄清了草原狼才能弄清神秘的蒙古草原和蒙古草原人。而蒙古草原狼恰恰是其中最神出鬼没,最神秘的一环。陈阵希望自己能多增加一些关于狼真实具体的触觉和感觉,他甚至想自己亲手掏一窝狼崽,并亲手养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草原小狼——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随着春天的临近,他对于小狼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
黑骏马 第一章(1)
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哟
拴在那门外――那榆木的车上
在远离神圣的古时会盟敖包和母亲湖、锡林河的荒僻草地深处,你能看到一条名叫伯勒根①的明净小河。牧人们笑谑地解释说,也许是哪位大嫂子在这里出了名,所以河水就得到这样有趣的名字。然而我曾经听白发的奶奶亲口说过:伯勒根,远在我们蒙古人的祖先还没有游牧到这儿时,已经是出嫁姑娘“给了”那异姓的婆家,和送行的父母分手的一道小河。
我骑着马哗哗地?着流水,马儿自顾自地停下来,在清澈的中流埋头长饮。我抬起头来,顾盼着四周熟悉又陌生的景色。二十来年啦,伯勒根小河依旧如故。记得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父亲曾按着我的脑袋,吆喝说:“喂,趴下去!小牛犊子。喝几口,这是草原家乡的水呵!”
前不久,我陪同畜牧厅规划处的几位专家来这一带调查仔畜价值问题,当我专程赶到邻旗人民委员会探望父亲时,他不知为什么又对我发了火:“哼!陪专家?当翻译?哼!牛犊子,你别以为现在就可以不挨我的鞭子……你应当滚到伯勒根河的芦苇丛里去,在河水里泡上三天三夜,洗掉你这股大翻译、大干部的臭味儿再来看我!”
父亲,难道你认为,只有你们才对草原怀着诚挚的爱么?别忘了:经历不能替代,人人都在生活……
河湾里和湿润的草地上密密地丛生着绒花雪白的芦荻,大雁在高空鸣叫着,排着变幻不定的队列。穿行在苇墙里的骑手有时简直无法前进;刚刚降落的雁群吵嚷着、欢叫着,用翅膀扑楞楞地拍溅着浪花,芦苇被挤得哗哗乱响。大雁们在忙着安顿一个温暖的窠,它们是不会理睬自然界中那些思虑重重的人的。
我催马踏上了陡峭的河岸,熟悉的景物映入眼帘。这就是我曾生活过的摇篮,我阔别日久的草原。父亲――他一听到我准备来这里看望就熄了怒火,可他根本不理解我重返故乡的心境……哦,故乡,你像梦境里一样青绿迷蒙。你可知道,你给那些弃你远去的人带来过怎样的痛苦么?
左侧山冈上有一群散开的羊在吃草,我远远看见,那牧羊人正歪在草地上晒太阳。我朝他驰去。
“呃,不认识的好朋友,你好?呃……好漂亮的黑马哟!”他乜斜着眼睛,瞟着我的黑马。
“您好。这马么,跑得还不坏――是公社借给我的。”我随口应酬着。
“呃,当然是公社借你的――我认识它。嗯,这是钢嘎?哈拉。错不了,去年它在赛马会上跑第一的时候,我曾经远远地看过它一眼。所以,错不了。公社把最有名的钢嘎?哈拉借给你啦。”
钢嘎?哈拉?!像是一个炸雷在我眼前轰响,我双眼昏眩,骑坐不稳,险些栽下马来。但我还是沉住了气:“您的羊群已经上膘啦,大哥。”我说着下了马,坐在他旁边,递给他一支烟。
哦,钢嘎?哈拉……我注视着这匹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腱的黑马。阳光下,它的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我的小黑马驹,我的黑骏马!我默默地呼唤着它。我怎么认不出你了呢?这个牧羊人仅仅望过你一眼,就如同刀刻一样把你留在他的记忆里。而我呢,你是知道的,当你作为一个生命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也许只有我曾对你怀有过那么热烈的希望。是我给你取了这个骄傲的名字:钢嘎?哈拉。你看,十四年过去了。时光像草原上的风,消失在比淡蓝的远山和伯勒根河源更远的大地尽头。它拂面而过,逝而不返,只在人心上留下一丝令人神伤的感触。我一去九年,从牧人变成了畜牧厅的科学工作者;你呢,成了名扬远近的骏马之星。你好吗?我的小伙伴?你在嗅着我,你在舐着我的衣襟。你像这个牧羊人一样眼光敏锐,你认出了我。那么――你能告诉我,她在哪里吗?我同她别后就两无音讯,你就是这时光的证明。你该明白我是多么惦念着她。因为我深知她前途的泥泞。你在摇头?你在点头?她――索米娅在哪儿呢?
《狼图腾》 作者:姜戎
第一章(1)
“犬戎族”自称祖先为二白犬,当是以犬为图腾。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
周穆王伐畎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
——《汉书匈奴传》
当陈阵在雪窝里用单筒望远镜镜头,套住了一头大狼的时候,他看到了蒙古草原狼钢锥一样的目光。陈阵全身的汗毛又像豪猪的毫刺一般竖了起来,几乎将衬衫撑离了皮肉。毕利格老人就在他的身边,陈阵这次已没有灵魂出窍的感觉,但是,身上的冷汗还是顺着竖起的汗毛孔渗了出来。虽然陈阵来到草原已经两年,可他还是惧怕蒙古草原上的巨狼和狼群。在这远离营盘的深山,面对这么大的一群狼,他嘴里呼出的霜气都颤抖起来。陈阵和毕利格老人,这会儿手上没有枪,没有长刀,没有套马杆,甚至连一副马镫这样的铁家伙也没有。他们只有两根马棒,万一狼群嗅出他们的人气,那他俩可能就要提前天葬了。
陈阵又哆哆嗦嗦地吐出半口气,才侧头去看老人。毕利格正用另一只单筒望远镜观察着狼群的包围圈。老人压低声音说:就你这点胆子咋成?跟羊一样。你们汉人就是从骨子里怕狼,要不汉人怎么一到草原就净打败仗。老人见陈阵不吱声,便侧头小声喝道:这会儿可别吓慌了神,弄出点动静来,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陈阵点了一下头,用手抓了一把雪,雪在他的掌心被捏成了一坨冰。
侧对面的山坡上,大群的黄羊仍在警惕地抢草吃,但似乎还没有发现狼群的阴谋。狼群包围线的一端已越来越靠近俩人的雪窝,陈阵一动也不敢动,他感到自己几乎冻成了一具冰雕……
这是陈阵在草原上第二次遇到大狼群。此刻,第一次与狼群遭遇的惊悸又颤遍他的全身。他相信任何一个汉人经历过那种遭遇,他的胆囊也不可能完好无损。
两年前陈阵从北京到达这个边境牧场插队的时候,正是十一月下旬,额仑草原早已是一片白雪皑皑。知青的蒙古包还未发下来,陈阵被安排住在毕利格老人家里,分配当了羊倌。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随老人去80多里外的场部领取学习文件,顺便采购了一些日用品。临回家时,老人作为牧场革委会委员,突然被留下开会,可是场部指示那些文件必须立即送往大队,不得延误。陈阵只好一人骑马回队。临走时,老人将自己那匹又快又认家的大青马,换给了陈阵,并再三叮嘱他,千万别抄近道,一定要顺大车道走,一路上隔上二三十里就有蒙古包,不会有事的。
陈阵一骑上大青马,他的胯下立即感到了上等蒙古马的强劲马力,就有了快马急行的冲动。刚登上一道山梁,遥望大队驻地的查干窝拉山头,他一下子就把老人的叮嘱扔在脑后,率性地放弃了绕行二十多里地走大车道的那条路线,改而径直抄近路插向大队。
天越来越冷,大约走了一半路程,太阳被冻得瑟瑟颤抖,缩到地平线下面去了。雪面的寒气升上半空,皮袍的皮板也已冻硬。陈阵晃动胳膊、皮袍肘部和腰部,就会发出嚓嚓的磨擦声。大青马全身已披上了一层白白的汗霜,马踏厚厚积雪,马步渐渐迟缓。丘陵起伏,一个接着一个,四周是望不到一缕炊烟的蛮荒之地。大青马仍在小跑着,并不显出疲态。它跑起来不颠不晃,尽量让人骑着舒服。陈阵也就松开马嚼子,让它自己掌握体力、速度和方向。陈阵忽然一阵颤栗,心里有些莫名的紧张——他怕大青马迷路,怕变天,怕暴风雪,怕冻死在冰雪荒原上,但就是忘记了害怕狼。
快到一个山谷口,一路上大青马活跃乱动、四处侦听的耳朵突然停住了,并且直直地朝向谷口的后方,开始抬头喷气,步伐错乱。陈阵这还是第一次在雪原上单骑走远道,根本没意识到前面的危险。大青马急急地张大鼻孔,瞪大眼睛,自作主张地改变方向,想绕道而走。但陈阵还是不解马意,他收紧嚼口,拨正马头继续朝前小跑。马步越来越乱,变成了半走半跑半颠,而蹄下却蹬踏有力,随时就可狂奔。陈阵知道在冬季必须爱惜马力,死死地勒住嚼子,不让马奔起来。
大青马见一连串的提醒警告不起作用,便回头猛咬陈阵的毡靴。陈阵突然从大青马恐怖的眼球里看到了隐约的危险。但为时已晚,大青马哆嗦着走进了阴森山谷喇叭形的开口处。
当陈阵猛地转头向山谷望去时,他几乎吓得栽下马背。距他不到40米的雪坡上,在晚霞的天光下,竟然出现了一大群金毛灿灿、杀气腾腾的蒙古狼。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他,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他射成了刺猬。离他最近的正好是几头巨狼,大如花豹,足足比他在北京动物园里见的狼粗一倍、高半倍、长半个身子。此时,十几条蹲坐在雪地上的大狼呼地一下全部站立起来,长尾统统平翘,像一把把即将出鞘的军刀,一副弓在弦上、居高临下、准备扑杀的架势。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它的脖子、前胸和腹部大片的灰白毛,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整个狼群不下三四十头。后来,陈阵跟毕利格详细讲起狼群当时的阵势,老人用食指刮了一下额上的冷汗说,狼群八成正在开会,山那边正好有一群马,狼王正给手下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呢。幸亏这不是群饥狼,毛色发亮的狼就不是饿狼。
陈阵在那一瞬其实已经失去任何知觉。他记忆中的最后感觉是头顶迸出一缕轻微但极其恐怖的声音,像是口吹足色银元发出的那种细微振颤的铮铮声。这一定是他的魂魄被击出天灵盖的抨击声。陈阵觉得自己的生命曾有过几十秒钟的中断,那一刻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灵魂出窍的躯壳,一具虚空的肉身遗体。很久以后陈阵回想那次与狼群的遭遇,内心万分感激毕利格阿爸和他的大青马。陈阵没有栽下马,是因为他骑的不是一般的马,那是一匹在狼阵中长大、身经百战的著名猎马。
事到临头,千钧一发之际,大青马突然异常镇静。它装着没有看见狼群,或是一副无意冲搅狼们聚会的样子,仍然踏着赶路过客的步伐缓缓前行。它挺着胆子,控着蹄子,既不挣扎摆动,也不夺路狂奔,而是极力稳稳地驮正鞍子上的临时主人,像一个头上顶着高耸的玻璃杯叠架盘的杂技高手,在陈阵身下灵敏地调整马步,小心翼翼地控制着陈阵脊椎中轴的垂直,不让他重心倾斜失去平衡,一头栽进狼阵。
可能正是大青马巨大的勇气和智慧,将陈阵出窍的灵魂追了回来。也可能是陈阵忽然领受到了腾格里(天)的精神抚爱,为他过早走失上天的灵魂,揉进了信心与定力。当陈阵在寒空中游飞了几十秒的灵魂,再次收进他的躯壳时,他觉得自己已经侥幸复活,并且冷静得出奇。
陈阵强撑着身架,端坐马鞍,不由自主地学着大青马,调动并集中剩余的胆气,也装着没有看见狼群,只用眼角的余光紧张地感觉着近在侧旁的狼群。他知道蒙古草原狼的速度,这几十米距离的目标,对蒙古狼来说只消几秒钟便可一蹴而就。人马与侧面的狼群越来越近,陈阵深知自己绝对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必须像唱空城计的诸葛孔明那样,摆出一副胸中自有雄兵百万,身后跟随铁骑万千的架势。只有这样才能镇住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蒙古草原狼。
他感到狼王正在伸长脖子向他身后的山坡望,群狼都把尖碗形的长耳,像雷达一样朝着狼王张望的方向。所有的杀手都在静候狼王下令。但是,这个无枪无杆的单人单马,竟敢如此大胆招摇地路过狼群,却令狼王和所有的大狼生疑。
晚霞渐渐消失。人马离狼群更近了。这几十步可以说是陈阵一生中最凶险、最漫长的路途之一。大青马又走了几步,陈阵突然感到有一条狼向他身后的雪坡跑去,他意识到那一定是狼王派出的探子,想查看他身后有无伏兵。陈阵觉得刚刚在体内焐热的灵魂又要出窍了。
大青马的步伐似乎也不那么镇定了。陈阵的双腿和马身都在发抖,并迅速发生可怕的共振,继而传染放大了人马共同的恐惧。大青马的耳朵背向身后,紧张关注着那条探子狼。一旦狼探明实情,人马可能正好走到离狼群的最近处。陈阵觉得自己正在穿越一张巨大的狼口,上面锋利的狼牙,下面也是锋利的狼牙,没准他正走到上下狼牙之间,狼口便咔嚓一声合拢了。大青马开始轻轻后蹲聚力,准备最后的拼死一搏。可是,负重的马一启动就得吃亏。
陈阵忽然像草原牧民那样在危急关头心中呼唤起腾格里:长生天,腾格里,请你伸出胳膊,帮我一把吧!他又轻轻呼叫毕利格阿爸。毕利格蒙语的意思是睿智,他希望老阿爸能把蒙古人的草原智慧,快快送抵他的大脑。静静的额仑草原,没有任何回声。他绝望地抬起头,想最后看一眼美丽冰蓝的腾格里。
突然,老阿爸的一句话从天而降,像疾雷一样地轰进他的鼓膜:狼最怕枪、套马杆和铁器。枪和套马杆,他没有。铁器他有没有呢?他脚底一热,有!他脚下蹬着的就是一副硕大的钢镫。他的脚狂喜地颤抖起来。
毕利格阿爸把自己的大青马换给他,但马鞍未换。难怪当初老人给他挑了这么大的一副钢蹬,似乎老人早就料到了有用得着它的这一天。但老人当初对他说,初学骑马,马镫不大就踩不稳。万一被马尥下来,也容易拖镫,被马踢伤踢死。这副马镫开口宽阔,踏底是圆形的,比普通的浅口方底铁镫,几乎大一倍重两倍。
狼群正在等待探子,人马已走到狼群的正面。陈阵迅速将双脚退出钢镫,又弯身将镫带拽上来,双手各抓住一只钢镫——生死存亡在此一举。陈阵憋足了劲,猛地转过身,朝密集的狼群大吼一声,然后将沉重的钢镫举到胸前,狠狠地对砸起来。
“当、当……”
钢镫击出钢锤敲砸钢轨的声响,清脆高频,震耳欲聋,在肃杀静寂的草原上,像刺耳刺胆的利剑刺向狼群。对于狼来说,这种非自然的钢铁声响,要比自然中的惊雷声更可怕,也比草原狼最畏惧的捕兽钢夹所发出的声音更具恐吓力。陈阵敲出第一声,就把整个狼群吓得集体一哆嗦。他再猛击几下,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全体大回转,倒背耳朵,缩起脖子像一阵黄风一样,呼地向山里奔逃而去。连那条探狼也放弃任务,迅速折身归队。
陈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可怕庞大的蒙古狼群搜趣网,居然被两只钢镫所击退。他顿时壮起胆来,一会儿狂击马镫,一会儿又用草原牧民的招唤手势,抡圆了胳膊,向身后的方向大喊大叫:豁勒登!豁勒登!(快!快!)这里的狼,多多的有啦。
可能,蒙古狼听得懂蒙古话,也看得懂蒙古猎人的手势猎语。狼群被它们所怀疑的蒙古猎人的猎圈阵吓得快速撤离。但狼群撤得井然有序,急奔中的狼群仍然保持着草原狼军团的古老建制和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陈阵看呆了。
狼群一眨眼的工夫就跑没影了,山谷里留下一大片雪雾雪砂。
天光已暗。陈阵还没有完全认好马镫,大青马就弹射了出去,朝它所认识的最近营盘冲刺狂奔。寒风灌进领口袖口,陈阵浑身的冷汗几乎结成了冰。
狼口余生的陈阵,从此也像草原民族那样崇敬起长生天腾格里来了。并且,他从此对蒙古草原狼有一种着了魔的恐惧、敬畏和痴迷。蒙古狼,对他来说,决不是仅仅触及了他的灵魂、而是曾经击出了他灵魂的生物。在草原狼身上,竟然潜伏着、承载着一种如此巨大的吸引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虚无却又坚固的东西,可能就是人们心灵中的崇拜物或原始图腾。陈阵隐隐感到,自己可能已经闯入草原民族的精神领域。虽然他偶然才撞开了一点门缝,但是,他的目光和兴趣已经投了进去。
此后的两年里,陈阵再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大狼群。他白天放羊,有时能远远地见到一两条狼,就是走远道几十里上百里,最多也只能见到三五条狼。但他经常见到被狼或狼群咬死的羊牛马,少则一两只,两三头,三四匹,多则尸横遍野。串门时,也能见到牧民猎人打死狼后剥下的狼皮筒子,高高地悬挂在长杆顶上,像狼旗一样飘扬。
毕利格老人依然一动不动地趴在雪窝里,眯眼紧盯着草坡上的黄羊和越来越近的狼群,对陈阵低声说:再忍一会,哦,学打猎,先要学会忍耐。
有毕利格老人在身边,陈阵心里踏实多了。他揉去眼睫毛上的霜花,冲着老人坦然眨了眨眼,端着望远镜望了望侧对面山坡上的黄羊和狼群包围线,见狼群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自从有过那次大青马与狼群的短兵相接,他早已明白草原上的人,实际上时时刻刻都生活在狼群近距离的包围之中。白天放羊,走出蒙古包不远就能看到雪地上一行行狼的新鲜大爪印,山坡草甸上的狼爪印更多,还有灰白色的新鲜狼粪;在晚上,他几乎夜夜都能见到幽灵一样的狼影,尤其是在寒冬,羊群周围几十米外那些绿莹莹的狼眼睛,少时两三对、五六对,多时十几对。最多的一次,他和毕利格的大儿媳嘎斯迈一起,用手电筒数到过二十五对狼眼。原始游牧如同游击行军,装备一律从简,冬季的羊圈只是用牛车、活动栅栏和大毡子搭成的半圆形挡风墙,只挡风不挡狼。羊圈南面巨大的缺口全靠狗群和下夜的女人来守卫。有时狼冲进羊圈,狼与狗厮杀,狼或狗的身体常常会重重地撞到蒙古包的哈那墙,把包里面贴墙而睡的人撞醒。陈阵就被狼撞醒过两次,如果没有哈那墙,狼就撞进他的怀里来了。处在原始游牧状态下的人们,有时与草原狼的距离还不到两层毡子远。只是陈阵至今尚未得到与狼亲自交手的机会。极擅夜战的蒙古草原狼,绝对比华北的平原游击队还要神出鬼没。在狼群出没频繁的夜晚,陈阵总是强迫自己睡得惊醒一点,并请嘎斯迈在下夜值班的时候,如果遇到狼冲进羊群就喊他的名字,他一定出包帮她一起轰狼打狼。毕利格老人常常捻着山羊胡子微笑,他说他从来没见过对狼有这么大兴头的汉人。老人似乎对北京学生陈阵这种异乎寻常的兴趣很满意。
陈阵终于在来草原第一年隆冬的一个风雪深夜,在手电灯光下,近距离地见到了人狗与狼的恶战……
“陈陈(阵)!”“陈陈(阵)!”
那天深夜,陈阵突然被嘎斯迈急促的呼叫声和狗群的狂吼声惊醒,当他急冲冲穿上毡靴
和皮袍,拿着手电筒和马棒冲出包的时候,他的双腿又剧烈地颤抖起来。透过雪花乱飞的手电光亮,他竟然看到嘎斯迈正拽着一条大狼的长尾巴。这条狼从头到尾差不多有一aNdOeqjlSD个成年人的身长,而她居然想把狼从挤得密不透风的羊群里拔出来,狼拼命地想回头咬人,可是吓破胆的傻羊肥羊们既怕狼又怕风,拼命往挡风墙后面的密集羊群那里前扑后拥,把羊身体间的落雪挤成了臊气烘烘的蒸气,也把狼的前身挤得动弹不得。狼只能用爪扒地,向前猛蹿乱咬,与嘎斯迈拼命拔河,企图冲出羊群,回身反击。陈阵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一时不知如何下手。嘎斯迈身后的两条大狗也被羊群所隔,干着急无法下口,只得一个劲狂吼猛叫,压制大狼的气焰。毕利格家的其他五六条威猛大狗和邻家的所有的狗,正在羊群的东边与狼群死掐。狗的叫声、吼声、哭嚎声惊天动地。陈阵想上前帮嘎斯迈,可两腿抖得就是迈不开步。他原先想亲手触摸一下活狼的热望,早被吓得结成了冰。嘎斯迈却以为陈阵真想来帮她,急得大叫:别来!别来!狼咬人。快赶开羊!狗来!
嘎斯迈身体向后倾斜狠命地拽狼尾,拽得满头大汗。她用双手掰狼的尾骨,疼得狼张着血盆大口倒吸寒气,恨不得立即回身把人撕碎吞下。狼看看前冲无望,突然向后猛退,调转半个身子,扑咬嘎斯迈。刺啦一声,半截皮袍下摆被狼牙撕下。嘎斯迈的蒙古细眼睛里,射出像母豹目光般的一股狠劲,拽着狼就是不松手,然后向后猛跳一步,重新把狼身拉直,并拼命拽狼,往狗这边拽。
陈阵急慌了眼,他一面高举手电筒对准嘎斯迈和狼,生怕她看不清狼,被狼咬到;一面抡起马棒朝身边的羊劈头盖脑地砸下去。羊群大乱,由于害怕黑暗中那只大狼,羊们全都往羊群中的手电光亮处猛挤,陈阵根本赶不动羊。他发现嘎斯迈快拽不动恶狼了,她又被狼朝前拖了几步。
“阿、阿!阿!”惊叫的童声传来。
嘎斯迈的九岁儿子巴雅尔冲出了蒙古包,一见这阵势,喊声也变了调。但他立即向妈妈直冲过去,几乎像跳鞍马一般,从羊背上跳到了嘎斯迈的身边,一把就抓住了狼尾。嘎斯迈大喊:抓狼腿!抓狼腿!巴雅尔急忙改用两只手死死抓住了狼的一条后腿,死命后拽,一下子减弱了狼的前冲力。母子两人总算把狼拽停了步。营盘东边的狗群继续狂吼猛斗,狼群显然在声东击西,牵制狗群的主力,掩护冲进羊群的狼进攻或撤退。羊群中西部的防线全靠母子二人顽强坚守,不让这条大狼从羊圈挡风毡墙的西边,冲赶出部分羊群。
毕利格老人也已冲到羊群边上,一边轰羊一边朝东边的狗大叫:巴勒!巴勒!“巴勒”蒙语的意思是虎,这是一条全队最高大、凶猛亡命、带有藏狗血统的杀狼狗,身子虽然不如一般的大狼长,但身高和胸宽却超过狼。听到主人的唤声,巴勒立即退出厮杀,急奔到老人的身边。一个急停,哈出满嘴狼血的腥气。老人急忙拿过陈阵手里的电筒,用手电光柱朝羊群里的狼照了照。巴勒猛晃了一下头,像失职的卫士那样懊丧,它气急败坏地猛然蹿上羊背,踩着羊头,连滚带爬地朝狼扑过去。老人冲陈阵大喊:把羊群往狼那儿赶!把狼挤住!不让狼逃跑!然后拉着陈阵的手,两人用力趟着羊群,也朝狼和嘎斯迈挤过去。
恶狠狠的巴勒,急喷着哈气和血气,终于站在嘎斯迈的身边,但狼的身旁全是挤得喘不过气来的羊。蒙古草原的好猎狗懂规矩,不咬狼背狼身不伤狼皮,巴勒仍是找不到地方下口,急得乱吼乱叫。嘎斯迈一见巴勒赶到,突然侧身,抬腿,双手抓住长长的狼尾,顶住膝盖,然后大喊一声,双手拼出全身力气,像掰木杆似的,啪地一声,愣是把狼尾骨掰断了。大狼一声惨嚎,疼得四爪一松劲,母子两人呼地一下就把大狼从羊堆里拔了出来。大狼浑身痉挛,回头看伤,巴勒乘势一口咬住了狼的咽喉,不顾狼爪死抓硬踹,两脚死死按住狼头狼胸。狗牙合拢,两股狼血从颈动脉喷出,大狼疯狂地挣扎了一两分钟,瘫软在地,一条血舌头从狼嘴狼牙的空隙间流了出来。嘎斯迈抹了抹脸上的狼血,大口喘气。陈阵觉得她冻得通红的脸像是抹上了狼血胭脂,犹如史前原始女人那样野蛮、英武和美丽。
死狼的浓重血腥气向空中飘散,东边的狗叫声骤停,狼群纷纷逃遁,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一会儿,西北草甸里便传来狼群凄厉的哀嚎声,向它们这员战死的猛将长久致哀。
我真没用,胆小如羊。陈阵惭愧地叹道:我真不如草原上的狗,不如草原上的女人,连九岁的孩子也不如。嘎斯迈笑着摇头说:不是不是,你要是不来帮我,狼就把羊吃到嘴啦。毕利格老人也笑道:你这个汉人学生,能帮着赶羊,打手电,我还没见过呢。
陈阵终于摸到了余温尚存的死狼。他真后悔刚才没有胆量去帮嘎斯迈抓那条活狼尾,错过了一个汉人一生也不得一遇的徒手斗狼的体验。额仑草原狼体形实在大得吓人,像一个倒地的毛茸茸的大猩猩,身倒威风不倒,仿佛只是醉倒在地,随时都会吼跳起来。陈阵摸摸巴勒的大头,鼓了鼓勇气蹲下身,张开拇指和中指,量起狼的身长,从狼的鼻尖到狼的尾尖,一共九扎,竟有一米八长,比他的身高还长几厘米。陈阵倒吸一口凉气。
毕利格老人用手电照了照羊群,共有三四只羊的大肥尾已被狼齐根咬断吃掉,血肉模糊,冰血条条。老人说:这些羊尾巴换这么大的一条狼,不亏不亏。老人和陈阵一起把沉重的死狼拖进了包,以防邻家的赖狗咬皮泄愤。陈阵觉得狼的脚掌比狗脚掌大得多,他用自己的手掌与狼掌比了比,除却五根手指,狼掌竟与人掌差不多大,怪不得狼能在雪地上或乱石山地上跑得那样稳。老人说:明天我教你剥狼皮筒子。
嘎斯迈从包里端出大半盆手把肉,去犒赏巴勒和其它的狗。陈阵也跟了出去,双手不停地抚摸巴勒的大脑袋和它像小炕桌一样的宽背,它一面咔吧咔吧地嚼着肉骨头,一面摇着大尾巴答谢。陈阵忍不住问嘎斯迈:刚才你怕不怕?她笑笑说:怕,怕。我怕狼把羊赶跑,工分就没有啦。我是生产小组的组长,丢了羊,那多丢人啊。嘎斯迈弯腰去轻拍巴勒的头,连说:赛(好)巴勒,赛(好)巴勒。巴勒立即放下手把肉,抬头去迎女主人的手掌,并将大嘴往她的腕下袖口里钻,大尾巴乐得狂摇,摇出了风。陈阵发现寒风中饥饿的巴勒更看重女主人的情感犒赏。嘎斯迈说:陈陈(阵),过了春节,我给你一条好狗崽,喂狗技术多多地有啦,你好好养,以后长大像巴勒一样。陈阵连声道谢。
进了包,陈阵余悸未消说:刚才真把我吓坏了。老人说:那会儿我一抓着你的手就知道了。咋就抖得不停?要打起仗来,还能握得住刀吗?要想在草原呆下去,就得比狼还厉害。往后是得带你去打打狼了,从前成吉思汗点兵,专挑打狼能手。
陈阵连连点头说:我信,我信。要是嘎斯迈骑马上阵,一定比花木兰还厉害……噢,花木兰是古时候汉人最出名的女将军。
老人说:你们汉人的花……花木拉(兰),少少地有;我们蒙古人的嘎斯迈,多多地有啦,家家都有。老人像老狼王一样呵呵地笑起来。
从此以后,陈阵就越来越想近距离地接近狼,观察狼,研究狼。他隐隐感到草原狼与草原人有一种神秘的关系,可能只有弄清了草原狼才能弄清神秘的蒙古草原和蒙古草原人。而蒙古草原狼恰恰是其中最神出鬼没,最神秘的一环。陈阵希望自己能多增加一些关于狼真实具体的触觉和感觉,他甚至想自己亲手掏一窝狼崽,并亲手养一条看得见摸得着的草原小狼——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随着春天的临近,他对于小狼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
描写草原的唯美散文?
最好三分钟。考试用草 原 遐 想
骆驼和飞机
离开呼和浩特,在机场候机的时候,有一搭无一搭地看摆满旅游纪念品的柜台。都是些很有草原民族特色的东西,特别是皮制品种类更繁多。但我最终还是选了一头毛茸茸的骆驼。等到千里迢迢带回来,女儿并不特别亲睐,摩挲了几下后,便抛在一边。
也难怪,骆驼不是他梦里有过的东西,仅仅靠形状的陌生和奇特,一个毫无生气的布袋难以在他幼小的心灵产生“意义”。相反,我的选择却很有“意义”,因为骆驼几乎就是我儿时想象中的草原。所以如果选一个物件,纪念草原之行,当然选择骆驼。
一队骆驼叮叮当当从门前走过,回忆起来,是很神秘、很浪漫的场景。骆驼是从草原,从大漠戈壁来的客人,没有见过草原、戈壁的孩子,通过骆驼刻画自己心里的草原。“踏花归来马蹄香”。花香芬芳,画一群萦绕马蹄的蜜蜂就够了;草原的辽阔、草原的苦寒、草原与身边土地的大不同,看看骆驼非驴非马的怪样子,看看奇怪的驼峰就够了。
除了在草原、戈壁常见,北京以北这样所谓农耕文明向草原文明的过渡地带,比如我的故乡张家口一带,以前也是常见骆驼的。因此,草原于我,是一个熟悉的陌生所在。虽然从来没有踏上草原的土地搜趣网,但冬春刺骨的西北风、漫天飞舞的黄土,莜面等草原吃食,都提醒这里的人们,我们是草原很近的邻居。骆驼的印象也是居住在草原边缘的人们感知自身,确认故乡的一个明显符号。
林海音《城南旧事》的序言《冬阳、童年、骆驼队》写到:“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是再也不会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的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成了描写老北京的经典之作,20年前同名电影得过金鸡、白花奖,差不多也是那个时代最唯美的电影,梳着童花头的小英子清澈无辜大眼睛,画外音:“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镜头中残阳、前门城楼、骆驼队。这是许多人印象中对2、30年代老北京挥之不去的记忆残片。这部电影还大大地推广了李叔同的《送别》,“夕阳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是在说北京,还是在说一个北京城南孩子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虽然年代不同,但我能从这里读到自己的童年:偶从门口走过的驼队,永远不紧不慢的骆驼,不紧不慢的拉骆驼的汉子,因缓慢而显得悠扬的驼铃。如果骆驼队要在村里“打尖”,那就有了和小英子一样的机会,看骆驼呼出的白气,看它似乎永远不停地咀嚼。
现在的情况是彻底变了。以前是看着骆驼想象草原未知的远,今天是在目不暇接中经历时空穿梭。
从北京到呼和浩特,我原想坐火车的,想真切体会一下,奥运前夕北京国际大都市的繁华,怎样抽丝剥茧的变化到草原、黄土地、破败的土坯房和玉米地搜趣网里锄地的老农民。最后因为选择坐的飞机,感觉的变化就只能更加突兀。环北京一带,尤其是北部和西北,被称做环京津贫困带,拿“城市好的超欧洲,农村破的象非洲”来形容一下实在贴切。有一次 坐出租车,听北京的交通文艺台之类广播,说搞一个很八卦的统计,让北京人说说对中国各省市的熟悉程度,结果既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部分人觉着对上海、深圳等地方的了解,远远超过河北、内蒙。
的确,从首都机场富丽堂皇的T3航站楼起飞到呼和浩特和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点,除了时间的长短不同,没有任何“意义”上的差别。更何况有了“京沪快线”这样的空中走廊安排,即使用时间来度量,上海也比呼和浩特近地多。我们就因为宁波到北京晚点的原因,等了6、7个小时,才又乘上到呼和浩特的班机,这要是转机去上海够几个来回。
快捷加速的现代化早使北京无论在经济社会上,还是情感认知上都成为一块真正的“飞地”。没有骆驼牵着,与土地的感情无可避免地失落。
有一个笑话说,有人花好大积蓄在北京郊区买了房子,拿出辛苦了大半辈子,终于在北京郊区买套房子,收楼那天,流着泪用颤抖的手掏出手机准备告诉家里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河北移动欢迎你!”感觉就一个字:汗!
不象林海音朝骆驼远行的方向了望遐想的亲切,现代北京人更多的是恨“飞地”不能真飞起来的无奈,“汗”河北的近在咫尺打破“北京人”身份荣誉的成色,当然还可能会在春天漫天黄沙时,因无奈而诅咒,同时有些怨艾地捎带想起河北、内蒙这些近邻。
想着骆驼觉着近,想着飞机觉着远,在我看,算是个问题。
莜面和水
在内蒙还吃到了莜面。这是临近干旱地域比较典型的食物。
以前每到水稻收割完碾成白花花的大米后,“口外”人就赶着大马车拉着莜面来“互市”了。年年都是如此。我记忆中大米和莜面的兑换比例是一斤大米换1斤3两莜面。这样地广人稀、粗粮充足的口外人,吃上了大米。虽然出大米,但粮食总体不太充足的“口内”人,补充了量的不足,同时也调剂了口味。
莜面现在正在成为类似兰州拉面的标志性食物,靠单打独斗扬名立腕,不光内蒙、山西、河北一带传统势力范围有许多“莜面馆”,“西北莜面村”更在北京、深圳等大城市有一定知名度。与太过流行的兰州拉面、沙县小吃等不同,莜面还是地域特色明显的食物,招进门的,不用说,都带着莜面味。
在以前,我们老家并不出莜面,反而可以种水稻。
因为临近桑干河、洋河,当年水很充沛,地下水就更丰盈。田地里机井密布,水都能汩汩冒出地面。雨量充沛,所以丁玲才能写《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放在现在,除了偶尔下大雨,只能看太阳照在桑干河底了。丁玲写的是解放前,我有印象的是70年代,即使从我的个人经验看,变化也足够惊人了。
水田变旱田,大米变玉米。更不要说,能容我学会狗刨的沟渠,需要考古般的细心才能看出点痕迹,水田沟渠的鱼虾,兴许已经变了龙,上云里飞去了。
我想,水的消失,已经成为这块土地,在这几十年中付出的最明白无误的惨痛代价。
草原的魅力
草原很美。“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起伏的青草地宽广无际,蓝天和白云,“在我的心上,自由地飞翔”。景色很象WINDOWS里那个有名的桌面。
彩云朵一样漂浮的马群,看不到了。但牛羊,显然更适应时代的需要,牛群、羊群仍然象珍珠洒落草原。
我来了,我看见,脑海中的草原自然之美,因为身临其境而鲜活。但站在草原,心中不自觉更寻求的是从眼前的自然之美中去联想,去寻求沉郁的、历史的人文之美。牵强吗?不知道。反正,站在草原,打动我心的不是草的芳香、花的明艳反而是一些“思接千载”的念头。眼前的草原,虽然是第一次谋面,但不说熟悉,也是似曾相识。和佃强在岱海边漫步,连偶然拣起一枚鸟蛋,又放回去的情节,也感觉好象是已经经历过或者在梦里彩排过的情节而了无新意。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们此行的队伍中,我和光军是不折不扣的老同志了,和其他的同事们的年龄相差几乎都在十岁以上。在参加培训的人中,我们这个团队凭年轻也引人注目。大家各方面的背景都有很大差异,所以结伴游的同一个辉腾锡勒,同一个黄花沟,感受的巨大差异是可以想象的。
在我,草原的魅力离不开《草原上升起部落的太阳》等老掉牙的革命歌曲,它们有着单纯的明亮;离不开能让拒绝哺乳的老羊回心转意的蒙古长调,虽然只有音调,没有歌词,但那是远比“晚风拂柳笛声惨”更荡气回肠的音乐。所以,在草原,当这样的旋律,在心底闪过,眼前的景色才更加动人而明艳,才是充满魅力的草原。
在我,草原的魅力,还离不开我和他的亲切感。
从辉腾锡勒草原回呼和浩特,恰逢大雨。因为是农耕区,所以山上的植被并不好,浊黄的水流从一侧山上哗哗流下来。因为公路两边没有泻洪沟,山洪水就夹带着土石直接流泻到路上。好在我们乘坐的大巴底盘高,司机大姐,一咬牙,冲出重围。再看后面的轿车,有的洪水前无奈逡巡不前,被夹在两道山水间的更是腹背受敌,动弹不得。
“要想富,先修路”当然对,但反过来说,“要修路,先得富”也对。历史上汉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的互相攻杀,都基于贫困对财富的渴望与挑战。草原的美丽是事实,草原的相对贫困也是事实。
我的家乡处境与此相仿。
因为这里不是草原的最深处,或者是因为牧民选择定居了,看到的蒙古包不多,路边的土坯房倒不少。当然其中那些看上去最破败的大多已经人去屋空。这样的土坯房,对我是有纪念意义的存在,值得深情张望,因为我就生在和这些房子几乎一模一样的三间土坯房里,并经茫然快乐地走过童年时光。生我养我的土房当然已经倾颓,或者无影无踪。这里相逢,恍如隔世。当然,我也非常遗憾它还没有走进历史,因为在搜趣网诞生了鸟巢、水立方的时代,它是无可置疑的悲剧性存在。
我的回忆和想象丰富了草原在我眼中的魅力和美丽,有它们,草原不再是小芙眼里的布袋骆驼,而是我眼里一个会吃草,会喷白气,会让驼铃叮当响的真正的骆驼。
骆驼和飞机
离开呼和浩特,在机场候机的时候,有一搭无一搭地看摆满旅游纪念品的柜台。都是些很有草原民族特色的东西,特别是皮制品种类更繁多。但我最终还是选了一头毛茸茸的骆驼。等到千里迢迢带回来,女儿并不特别亲睐,摩挲了几下后,便抛在一边。
也难怪,骆驼不是他梦里有过的东西,仅仅靠形状的陌生和奇特,一个毫无生气的布袋难以在他幼小的心灵产生“意义”。相反,我的选择却很有“意义”,因为骆驼几乎就是我儿时想象中的草原。所以如果选一个物件,纪念草原之行,当然选择骆驼。
一队骆驼叮叮当当从门前走过,回忆起来,是很神秘、很浪漫的场景。骆驼是从草原,从大漠戈壁来的客人,没有见过草原、戈壁的孩子,通过骆驼刻画自己心里的草原。“踏花归来马蹄香”。花香芬芳,画一群萦绕马蹄的蜜蜂就够了;草原的辽阔、草原的苦寒、草原与身边土地的大不同,看看骆驼非驴非马的怪样子,看看奇怪的驼峰就够了。
除了在草原、戈壁常见,北京以北这样所谓农耕文明向草原文明的过渡地带,比如我的故乡张家口一带,以前也是常见骆驼的。因此,草原于我,是一个熟悉的陌生所在。虽然从来没有踏上草原的土地搜趣网,但冬春刺骨的西北风、漫天飞舞的黄土,莜面等草原吃食,都提醒这里的人们,我们是草原很近的邻居。骆驼的印象也是居住在草原边缘的人们感知自身,确认故乡的一个明显符号。
林海音《城南旧事》的序言《冬阳、童年、骆驼队》写到:“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是再也不会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的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成了描写老北京的经典之作,20年前同名电影得过金鸡、白花奖,差不多也是那个时代最唯美的电影,梳着童花头的小英子清澈无辜大眼睛,画外音:“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镜头中残阳、前门城楼、骆驼队。这是许多人印象中对2、30年代老北京挥之不去的记忆残片。这部电影还大大地推广了李叔同的《送别》,“夕阳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是在说北京,还是在说一个北京城南孩子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虽然年代不同,但我能从这里读到自己的童年:偶从门口走过的驼队,永远不紧不慢的骆驼,不紧不慢的拉骆驼的汉子,因缓慢而显得悠扬的驼铃。如果骆驼队要在村里“打尖”,那就有了和小英子一样的机会,看骆驼呼出的白气,看它似乎永远不停地咀嚼。
现在的情况是彻底变了。以前是看着骆驼想象草原未知的远,今天是在目不暇接中经历时空穿梭。
从北京到呼和浩特,我原想坐火车的,想真切体会一下,奥运前夕北京国际大都市的繁华,怎样抽丝剥茧的变化到草原、黄土地、破败的土坯房和玉米地搜趣网里锄地的老农民。最后因为选择坐的飞机,感觉的变化就只能更加突兀。环北京一带,尤其是北部和西北,被称做环京津贫困带,拿“城市好的超欧洲,农村破的象非洲”来形容一下实在贴切。有一次 坐出租车,听北京的交通文艺台之类广播,说搞一个很八卦的统计,让北京人说说对中国各省市的熟悉程度,结果既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大部分人觉着对上海、深圳等地方的了解,远远超过河北、内蒙。
的确,从首都机场富丽堂皇的T3航站楼起飞到呼和浩特和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点,除了时间的长短不同,没有任何“意义”上的差别。更何况有了“京沪快线”这样的空中走廊安排,即使用时间来度量,上海也比呼和浩特近地多。我们就因为宁波到北京晚点的原因,等了6、7个小时,才又乘上到呼和浩特的班机,这要是转机去上海够几个来回。
快捷加速的现代化早使北京无论在经济社会上,还是情感认知上都成为一块真正的“飞地”。没有骆驼牵着,与土地的感情无可避免地失落。
有一个笑话说,有人花好大积蓄在北京郊区买了房子,拿出辛苦了大半辈子,终于在北京郊区买套房子,收楼那天,流着泪用颤抖的手掏出手机准备告诉家里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河北移动欢迎你!”感觉就一个字:汗!
不象林海音朝骆驼远行的方向了望遐想的亲切,现代北京人更多的是恨“飞地”不能真飞起来的无奈,“汗”河北的近在咫尺打破“北京人”身份荣誉的成色,当然还可能会在春天漫天黄沙时,因无奈而诅咒,同时有些怨艾地捎带想起河北、内蒙这些近邻。
想着骆驼觉着近,想着飞机觉着远,在我看,算是个问题。
莜面和水
在内蒙还吃到了莜面。这是临近干旱地域比较典型的食物。
以前每到水稻收割完碾成白花花的大米后,“口外”人就赶着大马车拉着莜面来“互市”了。年年都是如此。我记忆中大米和莜面的兑换比例是一斤大米换1斤3两莜面。这样地广人稀、粗粮充足的口外人,吃上了大米。虽然出大米,但粮食总体不太充足的“口内”人,补充了量的不足,同时也调剂了口味。
莜面现在正在成为类似兰州拉面的标志性食物,靠单打独斗扬名立腕,不光内蒙、山西、河北一带传统势力范围有许多“莜面馆”,“西北莜面村”更在北京、深圳等大城市有一定知名度。与太过流行的兰州拉面、沙县小吃等不同,莜面还是地域特色明显的食物,招进门的,不用说,都带着莜面味。
在以前,我们老家并不出莜面,反而可以种水稻。
因为临近桑干河、洋河,当年水很充沛,地下水就更丰盈。田地里机井密布,水都能汩汩冒出地面。雨量充沛,所以丁玲才能写《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放在现在,除了偶尔下大雨,只能看太阳照在桑干河底了。丁玲写的是解放前,我有印象的是70年代,即使从我的个人经验看,变化也足够惊人了。
水田变旱田,大米变玉米。更不要说,能容我学会狗刨的沟渠,需要考古般的细心才能看出点痕迹,水田沟渠的鱼虾,兴许已经变了龙,上云里飞去了。
我想,水的消失,已经成为这块土地,在这几十年中付出的最明白无误的惨痛代价。
草原的魅力
草原很美。“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起伏的青草地宽广无际,蓝天和白云,“在我的心上,自由地飞翔”。景色很象WINDOWS里那个有名的桌面。
彩云朵一样漂浮的马群,看不到了。但牛羊,显然更适应时代的需要,牛群、羊群仍然象珍珠洒落草原。
我来了,我看见,脑海中的草原自然之美,因为身临其境而鲜活。但站在草原,心中不自觉更寻求的是从眼前的自然之美中去联想,去寻求沉郁的、历史的人文之美。牵强吗?不知道。反正,站在草原,打动我心的不是草的芳香、花的明艳反而是一些“思接千载”的念头。眼前的草原,虽然是第一次谋面,但不说熟悉,也是似曾相识。和佃强在岱海边漫步,连偶然拣起一枚鸟蛋,又放回去的情节,也感觉好象是已经经历过或者在梦里彩排过的情节而了无新意。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们此行的队伍中,我和光军是不折不扣的老同志了,和其他的同事们的年龄相差几乎都在十岁以上。在参加培训的人中,我们这个团队凭年轻也引人注目。大家各方面的背景都有很大差异,所以结伴游的同一个辉腾锡勒,同一个黄花沟,感受的巨大差异是可以想象的。
在我,草原的魅力离不开《草原上升起部落的太阳》等老掉牙的革命歌曲,它们有着单纯的明亮;离不开能让拒绝哺乳的老羊回心转意的蒙古长调,虽然只有音调,没有歌词,但那是远比“晚风拂柳笛声惨”更荡气回肠的音乐。所以,在草原,当这样的旋律,在心底闪过,眼前的景色才更加动人而明艳,才是充满魅力的草原。
在我,草原的魅力,还离不开我和他的亲切感。
从辉腾锡勒草原回呼和浩特,恰逢大雨。因为是农耕区,所以山上的植被并不好,浊黄的水流从一侧山上哗哗流下来。因为公路两边没有泻洪沟,山洪水就夹带着土石直接流泻到路上。好在我们乘坐的大巴底盘高,司机大姐,一咬牙,冲出重围。再看后面的轿车,有的洪水前无奈逡巡不前,被夹在两道山水间的更是腹背受敌,动弹不得。
“要想富,先修路”当然对,但反过来说,“要修路,先得富”也对。历史上汉民族与游牧民族之间的互相攻杀,都基于贫困对财富的渴望与挑战。草原的美丽是事实,草原的相对贫困也是事实。
我的家乡处境与此相仿。
因为这里不是草原的最深处,或者是因为牧民选择定居了,看到的蒙古包不多,路边的土坯房倒不少。当然其中那些看上去最破败的大多已经人去屋空。这样的土坯房,对我是有纪念意义的存在,值得深情张望,因为我就生在和这些房子几乎一模一样的三间土坯房里,并经茫然快乐地走过童年时光。生我养我的土房当然已经倾颓,或者无影无踪。这里相逢,恍如隔世。当然,我也非常遗憾它还没有走进历史,因为在搜趣网诞生了鸟巢、水立方的时代,它是无可置疑的悲剧性存在。
我的回忆和想象丰富了草原在我眼中的魅力和美丽,有它们,草原不再是小芙眼里的布袋骆驼,而是我眼里一个会吃草,会喷白气,会让驼铃叮当响的真正的骆驼。
描写大草原的文章及作者
除了还有哪些梦里草原有多远 文 / 向山水漫溯
想着草原,念着草原,已经很有一些年头了。这样的念想仿佛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和欲望。当一个人的灵魂长时间的与某种自然环境相互浸染时,他的血液里是否也有了与这种环境相适应的某些特质?我想,前世,我一定在某片广袤草原的深处,骑着或温顺或狂野的马,从缤纷的草原野花中穿行而过,或许还会唱一路豪迈苍凉的藏歌,任碧空中丝丝云彩在歌声中颤栗着飞行……
但凡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是我做了太久远的一个梦。当听见“草原”两字从我的心底深情流淌而出时,多数人会以不屑的口吻劝我:草原有什么好看。无非是一大片单调的草,偶尔会冒出一个小山丘而已。要走还是到别的地方为好。在这样的说辞里,我的心几乎是痛楚的。“爱一个人就是爱他的全部。”类推下去,爱一个地方也便爱着她四季的容颜,爱着她身躯内涵纳的一切。这就仿佛一个孩子看着自己的母亲,怎么看,她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我想念的草原,也真的一如我想念着的母亲,愈是远离,那种独特的源于想象的美便愈发凸显。
我其实不很清楚,踏上草原的那一刻起,我该以怎样的行为方式来表现我长久的思念。“大象无形”,那么,大喜大悲都应该无声?当我真正成为草原归来的游子时,是扑入她宽厚苍凉的胸膛痛哭失声,还是忍住满心的悲喜,静静地、深情地与她对视,将一生的思念与向往通过眼神淋漓尽致的张扬?
一个梦,经年的做着;一种思念,遥遥的折磨着半生的情绪,其间总会隐含一些特别的理由才是。否则,如何面对一生的光阴?在这样的怀想中,我无数次的想象自己溶入草原的生活:骑一骑雄健的快马,挥鞭扬蹄,向无际的天边飞驰;搭一顶帐篷,在青草和奶茶的香味中,成为一个传统、朴实、厚道的美丽的草原女子;携一位相知一生的爱人,穷尽一生的时间和想象,去成就一个经典的、传世的、不朽的草原爱情故事……
梦做到这里,似乎已经到达了美的极致。而我梦里的草原距离我的生活到底还有多远?我终于下定决心,用身体和灵魂去同时感受这段距离,缩小这段距离,否则,生命里会有很大的遗憾。
十月伊始,在浓重的秋色里,踏上了归向草原的行程,在山区逶迤盘旋的公路上,以车代步,我向着我的梦深入,而一双睿智的眼睛,看着我虔诚的心动,情不自禁的滴下了泪水。天,在那时,开始下雨了,一滴滴,一阵阵,冷冷的落在我暖和柔软的心田。心便开始渐渐的冷却下来。可终有一丝热气不肯散去:或许草原上正漂浮着秋天阳光的颗粒,正弥漫着秋天阳光的清香。在这丝希望的支持下,痴心不改的向着梦里的草原继续前行。那时,车内正播放着一首流行歌曲,歌手忧郁的声音里满是悲伤:“在雨中,我想着你;在夜里,我念着你……”那时,我想,我的草原一定会拨开蒙蒙雨雾,以雄健的身姿走进我充满渴望的视野。
驶过无数的险滩,峰回路转之际,车子进入了茂县境内,从此开始,将是一段完全陌生的旅程。我将沉浸于梦境的思绪收回来。因为我很清楚,在很多陌生的路途中,会有一些你难以预料的风景和场景。我必须全副身心地去关注我身之所处的这段现实的时空,去抓住这段陌生旅途中可能有的一些不曾有过的经历。
山,还是先前那些山的风骨;水,依然有着先前那些水的清冷和温柔;路,却已泥泞不堪。我的眼睛注视着窗外的风景,身体却明显的感受到行路的艰难。
现实与梦,本就是两种不同的人生境界。现实里,勤奋的工作,勇敢的微笑。梦里,却有依稀的泪光闪动。这或许是大多数正在生活着的人们的真实感受。若是再有些不同寻常的心思,想将梦带入现实,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
梦里的草原终究是以远离的姿势呈现在我的思想里了。结局就是这样,车像搁浅的小船一样陷在厚厚的、软软的泥泞中,前行不得,后退也不得。摇下车窗,看着窗外糨糊样的稀泥,心中袅袅升起一声叹息:这就是结局!那些被载重货车碾过的深陷的车辙,成为阻挡梦想行程的唯一存在。心灵的高贵在一段五十米长的泥路前无所适丛。
前行的路还有太多深不可测的泥泞。若是后退,只需退回到这段刚进入泥泞,退回虽然艰难,但至少能让人看见艰难的程度。相对而言,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比这更艰险的泥泞?谁也无法预知。在很多种不同的前行场景中,我们因为不可预知而只能选择退却。这种无奈的妥协里,满含着无尽的失落和伤感。而现实总是这样,失落也罢,伤感也罢,接近梦想的那段路程永远令人始料未及的充满泥泞,这就是真实的现实,残酷而冷漠。
草原!草原!在我返回的过程中越来越远,以至于我梦境里那些清晰的草、牛羊、牧人都模糊成一团团异色的雾。在冷冷的秋雨里,我瑟缩着。冬天快要到了,暂且于此寻求一些温暖吧。
我深信,这不是最终的结局!
放两篇
一株行走的草
敕勒川
佚名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苍穹,笼罩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地见牛羊。
我来到广阔的草原上,被细微的声音吸引。
那是自草原底层所发出的,牧草舒络筋骨的声音;也是被风吹袭时,草尖与游云相互拥舞的声音。那是人声交错的世界里听不到的微语,人的眼眸与耳识总是停伫在尘世的荣华上,遗忘了草原上有更深奥的交谈。
我逐渐明了,其实人世的生灭故事早已蕴涵在大自然的荣枯里,默默地对人们展示这一切,预告生生不息,也提挈流水落花。人必须穷尽一生之精神才能彻悟,但对这草原上每一棵草而言,春萌秋萎,即具足一生。人没有理由夸示自己生命的长度,人不如一株草,无所求地萌发,无所怨侮地凋萎,吮吸一抹草该吮吸的水分与阳光,占一株草该占的土地,尽它该尽的责任,而后化泥,成全明年春天将萌生的草芽。
众草皆如此,才有草原。
我不断迫寻,哪里能让我更沉稳,哪里可以教我更流畅;在熙扰的世间,却不断失望。才知道我所企盼的,众山众水早巳时时对我招引,只是我眼拙了。山的沉稳,成就了水的流畅,水的宽宏大量,哺育了平野人家、草原牛羊。
如果田舍旁的稻花曾经纾解我的心,不仅是勤奋的庄稼人让它们如此,更是平野与流水让它们如此。如果,深山里的松涛曾经安慰我,那是山的胸襟让它如此。如果桃花的开落曾经换来我的咏叹,我必须感恩,是山、水、花、鸟共同完成的伦理,替我解去身上的捆绳。
我不曾看到一座单独的山,山的族群合力镇住大地;也不曾看到一条孤单的河,水的干手干足皆要求会合。不曾有过不调萎的桃花,它们格守生灭的理则,让四季与土地完成故事。
荣,是本分的;枯,也是本分。
在我眼前的草原,无疑地也是天地伦常的一部分。吸引我的这一幅和谐,乃是天无心地苍茫着,山无心地盘坐着,草原无心地拂动着,牛羊无心地啮食着,而我无心地观照着。
此时的我,既是山里的一块岩,也是天上游动的云;是草的半茎,也是牛羊身上的汗毛。
人不能自外于山水。当我再次启程,我是一株行走的草,替仍旧耽溺在红尘里的我,招魂。
美丽的茧
简媜
让世界拥有它的脚步,让我保有我的茧。当溃烂已极的心灵再不想做一丝一毫的思索时,就让我静静回到我的茧内,以回忆为睡榻,以悲哀为覆被,这是我唯一的美丽。
曾经,每一度春光惊讶着我赤热的心肠。怎么回事呀?它们开得多美!我没有忘记自己站在花前的喜悦。大自然一花一草生长的韵律,教给我再生的秘密。像花朵对于季节的忠实,我听到杜鹃颤微微的倾诉。每一度春天之后,我更忠实于我所深爱的。
如今,仿佛春已缺席。突然想起,只是一阵冷寒在心里,三月春风似剪刀啊!
有时,把自己交给街道,交给电影院的椅子。那一晚,莫名其妙地去电影院,随便坐着,有人来赶,换了一张椅子,又有人来要,最后,乖乖掏出票看个仔细,摸黑去最角落的座位,这才是自己的。被注定了的,永远便是注定。突然了悟,一切要强都是徒然,自己的空间早已安排好了,一出生,便是千方百计要往那个空间推去,不管愿不愿意。乖乖随着安排,回到那个空间,告别缤纷的世界,告别我所深爱的,回到那个一度逃脱,以为再也不会回去的角落。当铁栅的声音落下,我晓得,我再也出不去。
我含笑地躺下,摊着偷回来的记忆,一一检点。也许,是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也许,很宿命地直觉到终要被遣回,当我进入那片缤纷的世界,便急着要把人生的滋味一一尝遍。很认真,也很死心塌地,一衣一衫,都还有笑声,还有芳馨。我是要仔细收藏的,毕竟得来不易。在最贴心的衣袋里,有我最珍惜的名字,我仍要每天唤几次,感觉那一丝温暖。它们全曾真心真意待着我。如今在这方黑暗的角落,怀抱着它们入睡,已是我唯一能做的报答。
够了,我含笑地躺下,这些已够我做一个美丽的茧。
每天,总有一些声音在拉扯我,拉我离开心狱,再去找一个新的世界,一切重新再来。她们比我珍惜我,她们千方百计要找那把锁结我的手铐脚镣,那把锁早已被我遗失。我甘愿自裁,也甘愿遗失。对一个疲惫的人,所有的光明正大的话都像一个个彩色的泡沫,对一个薄弱的生命,又怎能命它去铸坚强的字句?如果死亡是唯一能做的,那么就由它的性子吧!这是慷慨。
强迫一只蛹去破茧,让它落在蜘蛛的网里,是否就是仁慈?
所有的鸟儿都以为,把鱼举在空中是一种善举。
有时,很傻地暗示自己,去走同样的路,买一模一样的花,听熟悉的声音,遥望那窗,想像小小的灯还亮着,一衣一衫装扮自己,以为这样,便可以回到那已逝去的世界,至少至少,闭上眼,感觉自己真的在缤纷之中。
如果,有醒不了的梦,我一定去做,
如果,有走不完的路,我一定去走;
如果,有变不了的爱,我一定去求。
如果,如果什么都没有,那就让我回到宿命的泥土!这二十年的美好,都是善意的谎言,我带着最美丽的那部分,一起化作春泥。
可是,连死也不是卑微的人所能大胆妄求的。时间像一个无聊的守狱者,不停地对我玩着黑白牌理。空间像一座大石磨,慢慢地磨,非得把人身上的血脂榨压竭尽,连最后一滴血水也滴下时,才肯利落地扔掉。世界能亘古地拥有不乱的步伐,自然有一套残忍的守则与过滤的方式。生活是一个刽子手,刀刃上没有明天。
面对临暮的黄昏,想着过去。一张张可爱的脸孔,一朵朵笑声……一分一秒年华……一些黎明,一些黑夜……一次无限温柔生的奥妙,一次无限狠毒死的要挟。被深爱过,也深爱过,认真地哭过,也认真地求生,认真地在爱。如今呢?……人世一遭,不是要来学认真地恨,而是要来领受我所应得的一份爱。在我活着的第二十个年头,我领受了这份赠礼,我多么兴奋地去解开漂亮的结,祈祷是美丽与高贵的礼物。当一对碰碎了的晶莹琉璃在我颤抖的手中,我能怎样?认真地流泪,然后呢?然后怎样?回到黑暗的空间,然后又怎样?认真地满足。
当铁栅的声音落下,我知道,我再也无法出去。
趁生命最后的余光,再仔仔细细检视一点一滴。把鲜明生动的日子装进,把熟悉的面孔,熟悉的一言一语装进,把生活的扉页,撕下那页最重最钟爱的,也一并装入,自己要一遍又一遍地再读。把自己也最后装入,苦心在二十岁,收拾一切灿烂的结束。把微笑还给昨天,把孤单还给自己。
让懂的人懂,
让不懂的人不懂;
让世界是世界,
我甘心是我的茧。
想着草原,念着草原,已经很有一些年头了。这样的念想仿佛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和欲望。当一个人的灵魂长时间的与某种自然环境相互浸染时,他的血液里是否也有了与这种环境相适应的某些特质?我想,前世,我一定在某片广袤草原的深处,骑着或温顺或狂野的马,从缤纷的草原野花中穿行而过,或许还会唱一路豪迈苍凉的藏歌,任碧空中丝丝云彩在歌声中颤栗着飞行……
但凡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是我做了太久远的一个梦。当听见“草原”两字从我的心底深情流淌而出时,多数人会以不屑的口吻劝我:草原有什么好看。无非是一大片单调的草,偶尔会冒出一个小山丘而已。要走还是到别的地方为好。在这样的说辞里,我的心几乎是痛楚的。“爱一个人就是爱他的全部。”类推下去,爱一个地方也便爱着她四季的容颜,爱着她身躯内涵纳的一切。这就仿佛一个孩子看着自己的母亲,怎么看,她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我想念的草原,也真的一如我想念着的母亲,愈是远离,那种独特的源于想象的美便愈发凸显。
我其实不很清楚,踏上草原的那一刻起,我该以怎样的行为方式来表现我长久的思念。“大象无形”,那么,大喜大悲都应该无声?当我真正成为草原归来的游子时,是扑入她宽厚苍凉的胸膛痛哭失声,还是忍住满心的悲喜,静静地、深情地与她对视,将一生的思念与向往通过眼神淋漓尽致的张扬?
一个梦,经年的做着;一种思念,遥遥的折磨着半生的情绪,其间总会隐含一些特别的理由才是。否则,如何面对一生的光阴?在这样的怀想中,我无数次的想象自己溶入草原的生活:骑一骑雄健的快马,挥鞭扬蹄,向无际的天边飞驰;搭一顶帐篷,在青草和奶茶的香味中,成为一个传统、朴实、厚道的美丽的草原女子;携一位相知一生的爱人,穷尽一生的时间和想象,去成就一个经典的、传世的、不朽的草原爱情故事……
梦做到这里,似乎已经到达了美的极致。而我梦里的草原距离我的生活到底还有多远?我终于下定决心,用身体和灵魂去同时感受这段距离,缩小这段距离,否则,生命里会有很大的遗憾。
十月伊始,在浓重的秋色里,踏上了归向草原的行程,在山区逶迤盘旋的公路上,以车代步,我向着我的梦深入,而一双睿智的眼睛,看着我虔诚的心动,情不自禁的滴下了泪水。天,在那时,开始下雨了,一滴滴,一阵阵,冷冷的落在我暖和柔软的心田。心便开始渐渐的冷却下来。可终有一丝热气不肯散去:或许草原上正漂浮着秋天阳光的颗粒,正弥漫着秋天阳光的清香。在这丝希望的支持下,痴心不改的向着梦里的草原继续前行。那时,车内正播放着一首流行歌曲,歌手忧郁的声音里满是悲伤:“在雨中,我想着你;在夜里,我念着你……”那时,我想,我的草原一定会拨开蒙蒙雨雾,以雄健的身姿走进我充满渴望的视野。
驶过无数的险滩,峰回路转之际,车子进入了茂县境内,从此开始,将是一段完全陌生的旅程。我将沉浸于梦境的思绪收回来。因为我很清楚,在很多陌生的路途中,会有一些你难以预料的风景和场景。我必须全副身心地去关注我身之所处的这段现实的时空,去抓住这段陌生旅途中可能有的一些不曾有过的经历。
山,还是先前那些山的风骨;水,依然有着先前那些水的清冷和温柔;路,却已泥泞不堪。我的眼睛注视着窗外的风景,身体却明显的感受到行路的艰难。
现实与梦,本就是两种不同的人生境界。现实里,勤奋的工作,勇敢的微笑。梦里,却有依稀的泪光闪动。这或许是大多数正在生活着的人们的真实感受。若是再有些不同寻常的心思,想将梦带入现实,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
梦里的草原终究是以远离的姿势呈现在我的思想里了。结局就是这样,车像搁浅的小船一样陷在厚厚的、软软的泥泞中,前行不得,后退也不得。摇下车窗,看着窗外糨糊样的稀泥,心中袅袅升起一声叹息:这就是结局!那些被载重货车碾过的深陷的车辙,成为阻挡梦想行程的唯一存在。心灵的高贵在一段五十米长的泥路前无所适丛。
前行的路还有太多深不可测的泥泞。若是后退,只需退回到这段刚进入泥泞,退回虽然艰难,但至少能让人看见艰难的程度。相对而言,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多少比这更艰险的泥泞?谁也无法预知。在很多种不同的前行场景中,我们因为不可预知而只能选择退却。这种无奈的妥协里,满含着无尽的失落和伤感。而现实总是这样,失落也罢,伤感也罢,接近梦想的那段路程永远令人始料未及的充满泥泞,这就是真实的现实,残酷而冷漠。
草原!草原!在我返回的过程中越来越远,以至于我梦境里那些清晰的草、牛羊、牧人都模糊成一团团异色的雾。在冷冷的秋雨里,我瑟缩着。冬天快要到了,暂且于此寻求一些温暖吧。
我深信,这不是最终的结局!
放两篇
一株行走的草
敕勒川
佚名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苍穹,笼罩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地见牛羊。
我来到广阔的草原上,被细微的声音吸引。
那是自草原底层所发出的,牧草舒络筋骨的声音;也是被风吹袭时,草尖与游云相互拥舞的声音。那是人声交错的世界里听不到的微语,人的眼眸与耳识总是停伫在尘世的荣华上,遗忘了草原上有更深奥的交谈。
我逐渐明了,其实人世的生灭故事早已蕴涵在大自然的荣枯里,默默地对人们展示这一切,预告生生不息,也提挈流水落花。人必须穷尽一生之精神才能彻悟,但对这草原上每一棵草而言,春萌秋萎,即具足一生。人没有理由夸示自己生命的长度,人不如一株草,无所求地萌发,无所怨侮地凋萎,吮吸一抹草该吮吸的水分与阳光,占一株草该占的土地,尽它该尽的责任,而后化泥,成全明年春天将萌生的草芽。
众草皆如此,才有草原。
我不断迫寻,哪里能让我更沉稳,哪里可以教我更流畅;在熙扰的世间,却不断失望。才知道我所企盼的,众山众水早巳时时对我招引,只是我眼拙了。山的沉稳,成就了水的流畅,水的宽宏大量,哺育了平野人家、草原牛羊。
如果田舍旁的稻花曾经纾解我的心,不仅是勤奋的庄稼人让它们如此,更是平野与流水让它们如此。如果,深山里的松涛曾经安慰我,那是山的胸襟让它如此。如果桃花的开落曾经换来我的咏叹,我必须感恩,是山、水、花、鸟共同完成的伦理,替我解去身上的捆绳。
我不曾看到一座单独的山,山的族群合力镇住大地;也不曾看到一条孤单的河,水的干手干足皆要求会合。不曾有过不调萎的桃花,它们格守生灭的理则,让四季与土地完成故事。
荣,是本分的;枯,也是本分。
在我眼前的草原,无疑地也是天地伦常的一部分。吸引我的这一幅和谐,乃是天无心地苍茫着,山无心地盘坐着,草原无心地拂动着,牛羊无心地啮食着,而我无心地观照着。
此时的我,既是山里的一块岩,也是天上游动的云;是草的半茎,也是牛羊身上的汗毛。
人不能自外于山水。当我再次启程,我是一株行走的草,替仍旧耽溺在红尘里的我,招魂。
美丽的茧
简媜
让世界拥有它的脚步,让我保有我的茧。当溃烂已极的心灵再不想做一丝一毫的思索时,就让我静静回到我的茧内,以回忆为睡榻,以悲哀为覆被,这是我唯一的美丽。
曾经,每一度春光惊讶着我赤热的心肠。怎么回事呀?它们开得多美!我没有忘记自己站在花前的喜悦。大自然一花一草生长的韵律,教给我再生的秘密。像花朵对于季节的忠实,我听到杜鹃颤微微的倾诉。每一度春天之后,我更忠实于我所深爱的。
如今,仿佛春已缺席。突然想起,只是一阵冷寒在心里,三月春风似剪刀啊!
有时,把自己交给街道,交给电影院的椅子。那一晚,莫名其妙地去电影院,随便坐着,有人来赶,换了一张椅子,又有人来要,最后,乖乖掏出票看个仔细,摸黑去最角落的座位,这才是自己的。被注定了的,永远便是注定。突然了悟,一切要强都是徒然,自己的空间早已安排好了,一出生,便是千方百计要往那个空间推去,不管愿不愿意。乖乖随着安排,回到那个空间,告别缤纷的世界,告别我所深爱的,回到那个一度逃脱,以为再也不会回去的角落。当铁栅的声音落下,我晓得,我再也出不去。
我含笑地躺下,摊着偷回来的记忆,一一检点。也许,是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也许,很宿命地直觉到终要被遣回,当我进入那片缤纷的世界,便急着要把人生的滋味一一尝遍。很认真,也很死心塌地,一衣一衫,都还有笑声,还有芳馨。我是要仔细收藏的,毕竟得来不易。在最贴心的衣袋里,有我最珍惜的名字,我仍要每天唤几次,感觉那一丝温暖。它们全曾真心真意待着我。如今在这方黑暗的角落,怀抱着它们入睡,已是我唯一能做的报答。
够了,我含笑地躺下,这些已够我做一个美丽的茧。
每天,总有一些声音在拉扯我,拉我离开心狱,再去找一个新的世界,一切重新再来。她们比我珍惜我,她们千方百计要找那把锁结我的手铐脚镣,那把锁早已被我遗失。我甘愿自裁,也甘愿遗失。对一个疲惫的人,所有的光明正大的话都像一个个彩色的泡沫,对一个薄弱的生命,又怎能命它去铸坚强的字句?如果死亡是唯一能做的,那么就由它的性子吧!这是慷慨。
强迫一只蛹去破茧,让它落在蜘蛛的网里,是否就是仁慈?
所有的鸟儿都以为,把鱼举在空中是一种善举。
有时,很傻地暗示自己,去走同样的路,买一模一样的花,听熟悉的声音,遥望那窗,想像小小的灯还亮着,一衣一衫装扮自己,以为这样,便可以回到那已逝去的世界,至少至少,闭上眼,感觉自己真的在缤纷之中。
如果,有醒不了的梦,我一定去做,
如果,有走不完的路,我一定去走;
如果,有变不了的爱,我一定去求。
如果,如果什么都没有,那就让我回到宿命的泥土!这二十年的美好,都是善意的谎言,我带着最美丽的那部分,一起化作春泥。
可是,连死也不是卑微的人所能大胆妄求的。时间像一个无聊的守狱者,不停地对我玩着黑白牌理。空间像一座大石磨,慢慢地磨,非得把人身上的血脂榨压竭尽,连最后一滴血水也滴下时,才肯利落地扔掉。世界能亘古地拥有不乱的步伐,自然有一套残忍的守则与过滤的方式。生活是一个刽子手,刀刃上没有明天。
面对临暮的黄昏,想着过去。一张张可爱的脸孔,一朵朵笑声……一分一秒年华……一些黎明,一些黑夜……一次无限温柔生的奥妙,一次无限狠毒死的要挟。被深爱过,也深爱过,认真地哭过,也认真地求生,认真地在爱。如今呢?……人世一遭,不是要来学认真地恨,而是要来领受我所应得的一份爱。在我活着的第二十个年头,我领受了这份赠礼,我多么兴奋地去解开漂亮的结,祈祷是美丽与高贵的礼物。当一对碰碎了的晶莹琉璃在我颤抖的手中,我能怎样?认真地流泪,然后呢?然后怎样?回到黑暗的空间,然后又怎样?认真地满足。
当铁栅的声音落下,我知道,我再也无法出去。
趁生命最后的余光,再仔仔细细检视一点一滴。把鲜明生动的日子装进,把熟悉的面孔,熟悉的一言一语装进,把生活的扉页,撕下那页最重最钟爱的,也一并装入,自己要一遍又一遍地再读。把自己也最后装入,苦心在二十岁,收拾一切灿烂的结束。把微笑还给昨天,把孤单还给自己。
让懂的人懂,
让不懂的人不懂;
让世界是世界,
我甘心是我的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