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中央民族大学(关于中央民族大学)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请问中央民族大学为什么不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民族事物委员会下面有十几个大学的,民族系统的大学里面中央民族大学是老大。其实不......

描写中央民族大学(关于中央民族大学)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

请问中央民族大学为什么不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
国家民族事物委员会下面有十几个大学的,民族系统的大学里面中央民族大学是老大。其实不给教育部比较好,因为教育部下面的好学校实在是太多了,民族大学本身自主创收能力都十分的弱,学校建设各个方面有赖于国家照顾,民族大学有自己的特殊性质,所以学校也不愿意归属教育部。这从另外一个方面也体现出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大学的关怀,体现了中央和北京市对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视。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附中

我是广西的初三学生.最近几年上民附的热潮开始掀起来,民附在广西一般录取30几个,我们学校能上7,8个,所以很多尖子生想去.我也有这个打算,所以想咨询一下在校的学生,请那位学姐学长留下QQ,我想和你们讨论.
你好,个人感觉这所学校还是很不错的.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是我国惟一一所立足首都北京、面向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招生的公办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学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南邻国家图书馆,北接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四周学府林立,人文氛围浓郁,科技信息集中。
作为我国现代教育史上最早举办少数民族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学校,民大附中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学校前身是创立于1913年的蒙藏学校,原址在西单小石虎胡同内,是孙中山先生“五族共和”思想的产物。1918年升格为大专性质的蒙藏专门学校,被视同于“国立八校”,在北京有一定声誉和影响。1919年,本校进步学生积极投身于“五四”爱国运动;1923年,李大钊和北京党组织派赵世炎、邓中夏等到校开展工作,相继发展乌兰夫、荣耀先、多松年等青年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学校成为当时北京共产主义活动最活跃的据点之一,也是少数民族革命干部最早的摇篮之一。1951年,学校改名中央民族学院附属中学。1993年,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创办90余年来,附中坚持“以培养优秀民族人才为目标”的育人总方针,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高中毕业生,为各类高校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学生,为各民族培养了众多的优秀人才。据查,许多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少数民族杰出人物都曾就读于本校,校友现已遍布海内外。
2003年1月,教育部正式下文,给予学校特殊政策,批准学校按计划招收京外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时纳入北京市统一高考和统一录取。2003届毕业生已享受该项政策,高考升学率92.9%,其中重点大学考入率为64.7%。
继续发扬着学校光荣传统的民大附中各族师生员工,正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狠抓质量、严格管理、发挥特色、提高效益”的工作思路,为把学校办成有特色、上水平的民族中学而努力!
其他的一些资料你可以参考:
http://www.baidu.com/s?cl=3&wd=%D6%D0%D1%EB%C3%F1%D7%E5%B4%F3%D1%A7%B8%BD%CA%F4%D6%D0%D1%A7
祝你好运,健康快乐.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宿舍

我是中央民族大学2012级管理学院的新生,我看见发来的新生须知中有宿舍 住宿费标准有550、650、750、900、1200每学年,请问这些不同的收费有什么区别?这些是学校分配的还是自己选择的?
男生基本上都是住五号楼:中央民族大学最宽敞的宿舍楼
女生大部分会在二号楼,也会有一部分在一号楼:一号楼是学校最大的宿舍,我指的是建筑规模;二号楼是个古建筑,这个暑假正在花费比新建还贵的巨资进行古建筑维护。两个楼的宿舍空间大小差不多,从舒适度来说,我认为二号楼rQDxmYXHsz会更好一些。

不管你是男生还是女生,不管你住的事新式建筑还是古建筑,你在民大都会愉快的读过你的四年本科生活。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自主招生

我是10年高考毕业后去的一所专科学院,学的是民族舞蹈,现在感觉学校不是太理想,想参加2011年中央民族大学的自主招生,有机会进去吗?难度怎么样?具体的报考程序和条件是什么?请大家帮帮忙,回答一下!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rQDxmYXHsz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央民族大学(MinzuUniversity of China)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rQDxmYXHsz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本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
2015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9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20人、新疆艺术类预科1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88个(类)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的70%投放到中西部及少数民族集中区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学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三条: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法学(法学与英语)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rQDxmYXHsz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份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投档省份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在非平行投档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内蒙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第二十条: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零起点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各族汉语答卷考生,学制五年,免学费,毕业时有50%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保送研究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文/中韩经贸翻译/蒙文/蒙汉双语/维语/汉维翻译/哈语/藏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古籍文献)两个专业方向有18名计划用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五省市提前加试民族语方式录取,其余计划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法学(藏语基地班)和新闻学(藏语实验班)招收藏语答卷的民考民考生。
第二十四条:信息与计算科学(实验班(藏))和工科实验班(藏)只招收有一定藏语基础的考生。工科实验班(藏)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
第二十五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我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六条: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教学【2014】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重点(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的,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台湾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和搜趣网前标级学生录取方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部分院系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我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经贸翻译”、“蒙汉双语”、“汉维翻译”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不正当考试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高水平运动员、艺体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站:zb.muc.edu.cn。
监察举报电话:010-6893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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