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 描写片段(《金瓶梅》里有哪些不易发现却很打动人的小细节)

《金瓶梅》中描写的纺织品有哪些?《金瓶梅》以宋代徽宗当政时期为故事背景,实际上写的是明代嘉靖年间发生在古大运河山东境内一带的社会世情故事。书中最......

金瓶梅 描写片段(《金瓶梅》里有哪些不易发现却很打动人的小细节)

《金瓶梅》中描写的纺织品有哪些?

《金瓶梅》以宋代徽宗当政时期为故事背景,实际上写的是明代嘉靖年间发生在古大运河山东境内一带的社会世情故事。书中最引人注意而饶有兴趣的,是所写到的各种各样的丝、棉、绒织品,真令人眼花缭乱,难以计数。

例如,纺织品有鹦哥绿纻丝衬袄,玄色纻丝道衣,白鹇纻丝,青织金陵绫纻等;棉布有毛青布大袖衫,好三梭布,大布,白布裙,玄色焦布织金边五彩蟒衣等。此外还有很多,可见当年国内纺织业之兴盛繁荣。

《金瓶梅》描绘了怎样的人物?

小说成功地描绘了一大批市井人物,其中有泼皮无赖、帮闲篾片、娼妓优伶、男奴女婢、www.souquanme.com和尚道士以及三姑六婆之类。几个主要人物都富于典型意义,如西门庆的贪婪狠毒,潘金莲的泼辣、淫荡、嫉妒,应伯爵的趋炎附势等。作者也很重视细节描写,语言泼辣而酣畅,绘声绘搜趣网色,十分传神。

《金瓶梅》中,是如何用“床”写尽世态沧桑的?

《金瓶梅》一书,是紧紧围绕着“床”这个角度来讲述西门家从繁荣昌盛走向衰败的过程,借西门家来写尽人生的悲欢离合、世态沧桑。


西门家发家致富第一桶金,就是通过将同城巨贾杨宗锡遗孀杨孟氏抢娶回家得来的。所以说,西门庆用“床”赚到了他崛起的第一桶金。

还有,西门庆与他的“会中十友”之一的花子虚妻子李瓶儿私通,又成功地把花家的财产尽数掳走。从这以后,西门家就在西门庆手上走向了繁荣昌盛,这也离不开“床”。

在西门庆发家致富之后,他的生活也和“床”息息相关。他先后和潘金莲、李娇儿、卓二姐、孙雪娥等确定了情人关系,并将他们娶进家门,做了自己的小妾。这一段时间,可以说是西门庆最是风流快活、西门家如日中天的时候。

但是西门庆的“好日子”不长,在一次与潘金莲共赴巫山云雨的时候晕厥过去,之后几天便死去了,也就是说,西门庆的死也是因为“床”,在床上犯了“马上风”而死。在西门庆死后,潘金莲和女婿陈敬济“勾搭”,被赶出家门、李娇儿盗银重操旧业、狐朋狗友赖账跑路。总而言之,在西门庆死后,西门家就迅速从如日中天www.souquanme.com的走向了衰败,并且从此一蹶不振。

在西门衰败的时候,曾经与西门庆有染的西门府丫鬟春梅却走向了她的人生巅峰----成了朝廷的诰命夫人。而且庞春梅还去祭拜过西门庆,虽然西门庆//www.souquanme.com并没有给她名分。但是庞春梅的好日子也不长久,她的死,也是与床有关。

所以说,《金瓶梅》一书,通过讲述西门庆和西门家从繁华走向衰败的故事,以“床”这个独特的视角解读了人生的悲欢离合、世态沧桑。

《金瓶梅》中有关老百姓的描写反映了当时怎样的社会风气?

《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地下情人王六儿曾多次与其小叔子二捣鬼乱伦。第三十六回里,华灯初上没多久,两人便乱开了。邻居们先打发一个小把戏藏在其家,待两人行事之时,小把戏忽地把院门打开,邻居们汹涌而进,把两人吓得不轻。王六儿想找裤子,邻居早把裤子没收了。


接下来,街坊将二捣鬼与王六儿捆起来,牵到街上游行示众,万人空巷,人们争相来观看这对“狗男女”。在当时,这是难得的“光明正大”的偷窥,也是正义无比的“道德捉奸”,还是代官家履职的“群众执法”。

明朝法律对通奸罪有这样的律条:“无夫奸杖八十,有夫奸杖九十。”除了这一条外,还有一条羞辱女性的“特别法”:通奸中的女主角须“去衣受杖”。邻居将王六儿游街,官法是支持的,至少是默许的;而街坊将王六儿裤子没收,却是“合法”的。

在王六儿与二捣鬼游街的过程中,有一位姓陶的老汉,兴致勃勃,满脸泛红,追过一条又一条街。陶老汉不仅是一位忠实的看客,还是一名法律评论员,他对此评论道:“可伤。原来小叔子要嫂子的,到官,叔嫂通奸,两个都是绞罪。”陶老汉是引车贩浆者流,大字墨墨黑,小字不认得,说来还算是文盲,然而他对法律条文如此熟悉,让人吃惊。

有人说,《金瓶梅》里呈现出一种法律全备之态:西门庆与人做生意,第一想到的是要签个合同;书中之人借款有借票,雇佣有契据,盐引有堪合,买丫头有文契,就连投靠亲友居然也要有投靠文书;造反头领武松,哥哥被潘金莲及西门庆毒杀,武松先想到的,也是“法庭见”。


《金瓶梅》所假托的是宋朝世界,呈现的却是明朝社会。由此可知,在明朝,西门庆这类做生意的要钻营律条;陶老汉那般市井小民也是懂法的。

这便要归功于朱元璋普法运动之效了。朱元璋当皇帝后,热衷于立法,更痴心于普法:读书人要读《大明律》《大诰》以及《教民榜文》等,科举考试也会考到相关法律;在乡间与街头饭店人情酒礼上,百姓们都先要宣读一段“元璋语录”与“大明条律”,才准“举杯”。

此外,朱元璋定期举办法律宣讲团,每到一处,叫里甲长吹哨子、打铜锣,把村民、市民喊拢,宣讲皇帝的“六条”圣谕和相关法律。朱元璋还规定,犯罪嫌疑人犯法,若能背出几条律文,或能从家里找出一本《大明律》来,罪减一等。故而,群众学法积极性很高。

有明一朝,普法做得很不错,然则明朝能算法治社会吗?差得远。这位精通律条的陶老汉对叔嫂通奸发表了相当到位的评论。话刚落腔,便有人笑问他:“叔嫂通奸是绞罪,您老爬了三个媳妇的灰,又当何罪?”陶老汉“低着头,一声儿没言语,走了。”


有明一代,从庙搜趣网堂之高到江湖之远,从朝廷命官到贩夫走卒,也许都知法,但有几个守法?知法不守法,源自不执法。有好事者数了数,《金瓶梅》涉及多起官司,却无一件是公正执法的。医生蒋竹山被西门庆唆人告官,他本有理,结果人财两空;武松告西门庆毒杀大哥,法律给了什么说法?《金瓶梅》里有很多告官,讨不到公正,当事人不得已启动“私法”程序,才得以稍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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