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疏格造句,急急急急急急
1。这种鸟很小,能从疏格的笼子钻出身。
2。花疏格转清——《池州和同官咏梅花》 宋 张道洽
2。花疏格转清——《池州和同官咏梅花》 宋 张道洽
疏格的意思
大家要帮帮忙啊!我急需疏格的解释啊!知道的请告诉,不知道的千万不要乱说啊!!疏格的意思就是:空间大、空间稀疏。
出处:《珍珠鸟》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父母: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珍珠鸟》是当代作家冯骥才于1984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描绘了在一丛绿意盎然、充满生气的吊篮里的一只鸟笼里,一只红嘴小精灵在快乐地飞来飞去的图景。
谱写了一曲人与动物之间的爱的颂歌,同时也间接表达了信赖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准则这一寓意。此文语言轻柔婉约,却也波澜跌宕,其情感浓郁,描绘细腻,朴素而有文采。
扩展资料冯骥才原本是画家,对中国画颇有造诣,“文革”期间因历受磨难,有感而发,转而进行文学创作。
此文写于1984年1月,最初发表在1984年2月14日的《人民日报》上。此后,《青年文摘》及诸多的散文选本、散文鉴赏集或散文欣赏辞典中,都收进了它。
它拥有广泛的读者,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当时正值“改革开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期,这篇以“信赖”为主题的短小散文能受到如此多的青睐,足以说明其内容和形式的独具一格。
疏格的意思
“疏格”的意思是空间大、空间稀疏。出自冯骥才《珍珠鸟》:“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父母: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珍珠鸟》是当代作家冯骥才于1984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描绘了在一丛绿意盎然、充满生气的吊篮里的一只鸟笼里,一只红嘴小精灵在快乐地飞来飞去的图景。
谱写了一曲人与动物之间的爱的颂歌,同时也间接表达了信赖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准则这一寓意。此文语言轻柔婉约,却也波澜跌宕,其情感浓郁,描绘细腻,朴素而有文采。
造句:
1、这个格子铺里有很多商品,琳琅满目的摆在一个个疏格里。
2、小朋友可爱又顽皮,经常从疏格的围栏中钻出来。
《珍珠鸟》是当代作家冯骥才于1984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描绘了在一丛绿意盎然、充满生气的吊篮里的一只鸟笼里,一只红嘴小精灵在快乐地飞来飞去的图景。
谱写了一曲人与动物之间的爱的颂歌,同时也间接表达了信赖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准则这一寓意。此文语言轻柔婉约,却也波澜跌宕,其情感浓郁,描绘细腻,朴素而有文采。
造句:
1、这个格子铺里有很多商品,琳琅满目的摆在一个个疏格里。
2、小朋友可爱又顽皮,经常从疏格的围栏中钻出来。
疏格的意思是什么,写一个含有“疏格”的句子
有说是糖的意思?有说是大格子
诗词的格式 粗粗的(疏)分析
引用:
黄搜趣网莺儿》词格疏析
《乐章集》将其归入“正宫”调,乃柳永始创。词牌乃本题,以咏柳莺儿,即黄鹂也。上下阕各有四韵句,下阕第一韵句之首两字顿出,末字入韵,此谓楔韵。故下阕四韵句,而有五韵脚。上下阙各四十八字,但格调有异。上下阙之第三韵句首字均为“领格字”,通常领格字后稍作停顿。为了便于咏读,词句中以“|”或“||”将句子中音步分出,符号“||”前为“领格字”。
黄莺儿
园林|晴昼|春|谁主?
暖律|潜催,幽谷|暄和,黄鹂|翩翩,乍迁|芳树。
观||露湿|缕金|衣,叶映|如|簧语。
晓来|枝上|绵蛮,似把|芳心|深意|低诉。
无据,乍出|暖烟|来,又趁|游蜂|去。
恣狂|踪迹,两两|相呼,终朝|雾吟|风舞。
当||上苑|柳秾|时,别馆|花|深处;
此际|海燕|偏饶,都把|韶光|与。
简单说就是唐朝的一部法律,在加上一些对它的解释,在元朝正式叫做《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著录于两唐书志,首见于长孙无忌的《进律疏表》。宋元刊本,以其为前代典章,遂加一“故”字,题为《故唐律疏议》,至清初复刻时始去“故”字,名为《唐律疏议》。
此书是唐代仅存的一部唐代法律文献。成书年代据《进律疏表》,为永徽四年(653)十一月,是长孙无忌为《永徽律》所撰的《律疏》。但是,也有日本学者怀疑此书乃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新颁《开元律》的《律疏》。
回
唐代法典DkqWabTW有律、令、格、式之分。《唐律疏议》存唐律500条,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内容包括民法与诉讼两个方面,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律文积极维护封建经济制度和封建等级特权秩序,“防范甚详,节目甚简”,分为名例、卫禁、职志、户婚、厩库、擅兴、贼道、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每条律文下都有疏,为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褚遂良、柳奭、唐临、段宝玄、韩瑗、来济、辛茂将、刘燕客、裴弘献、贾敏行、董雄、路立、石士逵、曹惠果、司马锐等人承诏修撰,引用律、令、格、式及其他文献解释律文,或设问作答,与律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能,为官员办案提供具体的法典依据。因此,此书不仅是研究唐代法律的一手文献,同时也是研究唐代社会问题,诸如土地田制、赋役形态、封建特权、官衙吏治、阶级结构以及社会风尚等必不可少的重要参考资料。
唐代法典对后世影响甚大,《宋刑统》、《大元通制》、《元典章》的基本精神及其主要内容,一遵于唐律。唐律对中国周边国家影响也很//www.souquanme.com深远,701年日本曾仿照唐律、唐令编制自己的律令《大宝律令》,918年高丽王朝建主后颁行的搜趣网刑法,1042年越南李氏王朝颁行的《刑书》、1230年陈氏王朝制订的《国朝通制》,也是以唐律为蓝本的。
由于唐律在宋、元时仍生效,因此宋、元刻本均有流传,入明后才不再刊刻,到清代则作为古文献又重刻。《唐律疏议》现存版本主要有:(1)南宋刻元修补本《律》附音义,又据此本影抄本,均藏北京图书馆。(2)清嘉庆孙星衍《岱南阁丛书》覆元至正刻本,此本流传最广,有影印本、重刻本。(3)《四部丛刊三编》影印滂喜斋藏本并附印影宋抄本《律》12卷后的孙奭撰音义1卷,又用孙刻本与宋本对勘作出校勘记附后。(4)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本附音义。(5)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刘文俊点校本,以残宋本、元大字本、元刻本、至正本、岱南阁本和文化本作为主校,并参校敦煌、吐鲁番出土地唐写残本,成为现存最好的本子。另外,庄为斯编制的《唐律疏议引得》(台北文海出版社,1964年版),为读者查检此书的法律条目和术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唐律)。(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议》,明末清初始名《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共十二篇,500条。此后又对500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作疏议。“律”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书中的篇名依次是:第一篇名例,是关于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的一般原则的规定,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第二篇卫禁,主要是警卫宫廷和守卫关津要塞方面的规定。第三篇职制,主要是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规定。第四篇户婚,主要是户籍、田宅、赋役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第五篇厩库,是关于牲畜、库藏管理方面的规定。第六篇擅兴,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及兴造方面的规定。第七篇贼盗,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及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第八篇斗讼,是关于斗殴伤人和控告、申诉等方面的//www.souquanme.com规定。第九篇诈伪,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规定。第十篇杂律,不便编入其它各篇的犯罪,皆归入此篇,包括买卖、借贷、市场管理以及奸情方面的犯罪。第十一篇捕亡,是关于追捕逃犯、捕捉罪人和逃丁的规定。第十二篇断狱,是关于司法审判和监狱管理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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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礼法统一的法典
1、《唐律》的修订过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唐高祖李渊(公元618---626年)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奏上,是为《武德律》,这是唐代首部法典。《武德律》共12篇500条。唐太宗即位以后,鉴于《武德律》不能完全符合当时的需要,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基础上,参照隋《开皇律》更加厘改,制定新的法典,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始告完成,称为《贞观律》。《贞观律》仍为12篇500条。《贞观律》的修改。如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贞观律》的修订,基本上确定了唐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对后来的《永徽律》及其他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2、《永徽律疏》的颁行。《永徽律疏》又称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师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
《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日”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所作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给实际司法审判带来便利,以至《旧唐书刑法志》说当时的“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疏议的作用至重,学者杨鸿烈在《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中认为,“这部永徽律全得疏议才流传至今”。
《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永徽律书》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作为中国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几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秩失,所以《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得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
是一部重要的唐代法律文献,也叫《律疏》。
诗词的格式 粗粗的(疏)分析
引用:
黄搜趣网莺儿》词格疏析
《乐章集》将其归入“正宫”调,乃柳永始创。词牌乃本题,以咏柳莺儿,即黄鹂也。上下阕各有四韵句,下阕第一韵句之首两字顿出,末字入韵,此谓楔韵。故下阕四韵句,而有五韵脚。上下阙各四十八字,但格调有异。上下阙之第三韵句首字均为“领格字”,通常领格字后稍作停顿。为了便于咏读,词句中以“|”或“||”将句子中音步分出,符号“||”前为“领格字”。
黄莺儿
园林|晴昼|春|谁主?
暖律|潜催,幽谷|暄和,黄鹂|翩翩,乍迁|芳树。
观||露湿|缕金|衣,叶映|如|簧语。
晓来|枝上|绵蛮,似把|芳心|深意|低诉。
无据,乍出|暖烟|来,又趁|游蜂|去。
恣狂|踪迹,两两|相呼,终朝|雾吟|风舞。
当||上苑|柳秾|时,别馆|花|深处;
此际|海燕|偏饶,都把|韶光|与。
简单说就是唐朝的一部法律,在加上一些对它的解释,在元朝正式叫做《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著录于两唐书志,首见于长孙无忌的《进律疏表》。宋元刊本,以其为前代典章,遂加一“故”字,题为《故唐律疏议》,至清初复刻时始去“故”字,名为《唐律疏议》。
此书是唐代仅存的一部唐代法律文献。成书年代据《进律疏表》,为永徽四年(653)十一月,是长孙无忌为《永徽律》所撰的《律疏》。但是,也有日本学者怀疑此书乃是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新颁《开元律》的《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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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法典DkqWabTW有律、令、格、式之分。《唐律疏议》存唐律500条,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内容包括民法与诉讼两个方面,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律文积极维护封建经济制度和封建等级特权秩序,“防范甚详,节目甚简”,分为名例、卫禁、职志、户婚、厩库、擅兴、贼道、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每条律文下都有疏,为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褚遂良、柳奭、唐临、段宝玄、韩瑗、来济、辛茂将、刘燕客、裴弘献、贾敏行、董雄、路立、石士逵、曹惠果、司马锐等人承诏修撰,引用律、令、格、式及其他文献解释律文,或设问作答,与律文具有同样的法律效能,为官员办案提供具体的法典依据。因此,此书不仅是研究唐代法律的一手文献,同时也是研究唐代社会问题,诸如土地田制、赋役形态、封建特权、官衙吏治、阶级结构以及社会风尚等必不可少的重要参考资料。
唐代法典对后世影响甚大,《宋刑统》、《大元通制》、《元典章》的基本精神及其主要内容,一遵于唐律。唐律对中国周边国家影响也很//www.souquanme.com深远,701年日本曾仿照唐律、唐令编制自己的律令《大宝律令》,918年高丽王朝建主后颁行的搜趣网刑法,1042年越南李氏王朝颁行的《刑书》、1230年陈氏王朝制订的《国朝通制》,也是以唐律为蓝本的。
由于唐律在宋、元时仍生效,因此宋、元刻本均有流传,入明后才不再刊刻,到清代则作为古文献又重刻。《唐律疏议》现存版本主要有:(1)南宋刻元修补本《律》附音义,又据此本影抄本,均藏北京图书馆。(2)清嘉庆孙星衍《岱南阁丛书》覆元至正刻本,此本流传最广,有影印本、重刻本。(3)《四部丛刊三编》影印滂喜斋藏本并附印影宋抄本《律》12卷后的孙奭撰音义1卷,又用孙刻本与宋本对勘作出校勘记附后。(4)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本附音义。(5)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刘文俊点校本,以残宋本、元大字本、元刻本、至正本、岱南阁本和文化本作为主校,并参校敦煌、吐鲁番出土地唐写残本,成为现存最好的本子。另外,庄为斯编制的《唐律疏议引得》(台北文海出版社,1964年版),为读者查检此书的法律条目和术语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唐律)。(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议》,明末清初始名《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共十二篇,500条。此后又对500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作疏议。“律”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书中的篇名依次是:第一篇名例,是关于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的一般原则的规定,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第二篇卫禁,主要是警卫宫廷和守卫关津要塞方面的规定。第三篇职制,主要是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规定。第四篇户婚,主要是户籍、田宅、赋役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第五篇厩库,是关于牲畜、库藏管理方面的规定。第六篇擅兴,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及兴造方面的规定。第七篇贼盗,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及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第八篇斗讼,是关于斗殴伤人和控告、申诉等方面的//www.souquanme.com规定。第九篇诈伪,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规定。第十篇杂律,不便编入其它各篇的犯罪,皆归入此篇,包括买卖、借贷、市场管理以及奸情方面的犯罪。第十一篇捕亡,是关于追捕逃犯、捕捉罪人和逃丁的规定。第十二篇断狱,是关于司法审判和监狱管理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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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礼法统一的法典
1、《唐律》的修订过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唐高祖李渊(公元618---626年)于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奏上,是为《武德律》,这是唐代首部法典。《武德律》共12篇500条。唐太宗即位以后,鉴于《武德律》不能完全符合当时的需要,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基础上,参照隋《开皇律》更加厘改,制定新的法典,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始告完成,称为《贞观律》。《贞观律》仍为12篇500条。《贞观律》的修改。如增设加役流,缩小连坐处死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以及类推等原则与制度。《贞观律》的修订,基本上确定了唐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对后来的《永徽律》及其他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2、《永徽律疏》的颁行。《永徽律疏》又称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如将原《贞观律》名例篇中的“言理切害”,更为“情理切害”,并作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最终,奏上新撰律12卷,是为《永徽律》。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师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
《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于永徽四年十月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日”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所作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给实际司法审判带来便利,以至《旧唐书刑法志》说当时的“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疏议的作用至重,学者杨鸿烈在《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中认为,“这部永徽律全得疏议才流传至今”。
《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永徽律书》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作为中国法制的最高成就,《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几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秩失,所以《永徽律疏》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得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
是一部重要的唐代法律文献,也叫《律疏》。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里钻出来缩句?
它能钻出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里钻出来。
缩句为:
它小能钻出来。
[解析]“就”“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里”作状语,删掉。“出来”作补语,为保持句子完整,一般可保留。若最简则为:
它小能钻。
缩句为:
它小能钻出来。
[解析]“就”“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里”作状语,删掉。“出来”作补语,为保持句子完整,一般可保留。若最简则为:
它小能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