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百姓点灯,的前一句是什么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1]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现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不许百姓点灯的前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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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原文——陆游《老学庵笔记》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WeVjNwyK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不许百姓点灯前一句
不许百姓点灯前一句是“只许州官放火”。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原文如下:
田登作郡,自WeVjNwyK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北宋时期,常州有一个太守叫田登,这个人性格不太好,很是蛮横、残暴。尤其对于自己的名字很是在意,因此让整个州郡的人都要避讳他的名字,一概不许提到“登”,同音也不可以。中国人经常有避讳,在古代最需要避讳的就是皇帝的名字,这个太守是把自己当皇帝了啊!
田登要求本州的人都不能用“登”字,包括同音的“灯”,如有违反,必将受到惩罚,当时有很多人不小心都被处罚了。
没办法为了避讳,只能将“灯”说成“火”。古代没有电灯,是用油灯,类似于现在的酒精灯,我小时候在农村,经常停电,就点这个煤油灯,说法就是“点灯”。常州不让说“点灯”,就改说“点火”。
这一年元宵佳节的时候,按照惯例,官府是要www.souquanme.com放花灯三天,邀请民众前来游玩、观看的,而且还要提前写告示通知民众。这下可难倒了写告示的这个小官吏。不能写“灯”,那这告示该怎么写?后来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是怎么写的呢?他将“放灯”写成“放火”,这样告示里写的就是:“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本州郡的百姓自然明白,但是外来的人们看了可是大惊失色,怎么这个地方元宵节还要放火三天,真是没听说过,吓的连忙离开这里!
当地的老百姓也受够了,就流传下一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在流传过程中,这句话WeVjNwyK逐渐指代为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嘲讽那些践踏百姓权益的统治者,将他们的丑恶嘴脸揭露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