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合为事而作的前句是什么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意思是什么?
这句话的意思是文章应该为时事而著作,诗歌应该为现实而创作。
此句出自唐代新乐府运动倡导者白居易所作的《与元九书》,原句是:“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时皇帝初即位,宰www.souquanme.com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
白话文意思是自从到朝廷作官以来,年龄渐长,经历的事情也渐多,每逢与人谈话,多询问时政,每逢读书史,多探求治理国家的道理。这才知道文章应该为时事而著作,诗歌应该为现实而创作。这时候,皇帝刚刚继位,政府之中有正直的人士,屡次下诏书www.souquanme.com,调查人民的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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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这是一篇书信散文,写于元和十年(815年),当时四十四岁的自居易正在江州司马任上。从二十九岁进士及第后,经过十多年的宦海风波,被贬到江州当一名有职无权的司马,经历了他人生中最沉重的打击,内心充满愤慨和忧伤,思想上也不免矛盾和彷徨。
这时收到时任通州司马的好友元稹寄来的《叙诗寄乐天书》,乃思前想后,有感而发,在寒冬腊月的偏僻小城里,写下这封内容丰富、感情真挚的长信。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
这篇文章是在吸取前代和同时代作家所提出的诗歌创作理论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形成自己的诗歌理论的纲领,总结他创作政治讽谕诗的经验,观点鲜明,文字生动流畅,有较强的说服力,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是唐代哪位诗人提出的
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是唐代哪位诗人提出的白居易提出来的,白居易认为,新乐府诗“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1988年,日本中国文化显彰会为白园捐立石碑,以纪念白居易,碑文用中、日两种文字书写。1995年,4个日本人于此上书“樱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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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文学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
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由哪个人提出的?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提出的。
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移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县。出身于一个小官僚家庭,世敦儒业,祖、父皆以明经出身。
“文章合为时而//www.souquanme.com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一句显示出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即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负起“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政治使命,从而达到“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政治目的。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更是白居易讽喻时事诗的基本宗旨,即诗歌应当“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将诗歌和政治、和人民生活密切结合,这是白居易诗论的核心。
我们知道,文学植根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策林》六十九说:
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于吟咏,而形于歌诗已。
因此,白居易指出要写作为政治服务的诗搜趣网就必须关心政治,主动地从现实生活中汲取创作泉源。如广泛地反映人民的痛苦,并表示极大的同情,《观刈麦》《采地黄者》《上阳白发人》等;如对统治阶级的“荒乐”以及与此密切关联的各种弊政进行揭露,《卖炭翁》《红线毯》等;更有反www.souquanme.com对穷兵黩武,表达爱国主义思想,《西凉伎》《缚戎人》《新丰折臂翁》等。
白居易这种诗歌创作主张增加了诗歌的教化作用,在阐发了诗歌的特性的同时,并结合这种特性强调诗的教育作用和社会功能。如《与元九书》: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自贤圣,下至愚騃,……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
诗的四要素:“情”和“义”是内容,“言”和“声”是形式。“义”即《诗经》的“六义”,主要是指那种“美刺”精神。“实义”即以义为果实,也就是要“经之以六义”,使诗具有美刺的内容。
总的来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白居易的诗歌创作主张,表现了一个诗人的社会责任感与敏锐的洞察力,是每一个时代都不可缺少的记录者。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这是什么意思要通俗易懂的他在《与元九书》中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里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反映时事,也就是《秦中吟序》所谓“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另一方面是为现实而作,也就是《与元九书》所谓“裨补时阙”。反映的事情不一定是时事,但目的是为了现实。杜甫一生写了许多面对现实、讽谕时事的作品,但他没有提出为时事而作的主张。白居易继承了汉乐府“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从中唐的社会现实出发,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是对现实主义诗歌理论的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