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名言
韩非子有一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这个人不吃软 也不吃硬 就要杀了他原话是什么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www.souquanme.com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
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韩非子还善于用大量浅显的寓言故事和丰富的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体现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对社会人生的深刻认识。在他文章中出现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丰富的内涵,生动的故事,成为脍炙人口的成语典故,至今为人们广泛运用
“——则大立信”——《韩非子》前后是什么语句
令不行。”
这句话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含义:对每件小事都讲信用,就可以确立大
的信誉。指信誉是靠点滴积累而成。
韩非子说过:人皆以己为是而以人为非。为什么?
“人皆以己为是而以人为非”这句话,韩非点出了人具有排他的利己本性,下文我们称这种“本性”为“自为”。至于韩非对人性的看法为什么是这样?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韩非的影响力,再根据其师从何处、身处何时说说原因。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关于后人对韩非的评价,《史记》曾说:“斯自以为不如非”。这里的“斯”是谁呢?也是法家另一位代表人物,亦被称为千古一相,他就是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的风云谋士“李斯”。让李斯都自愧不如此,足见韩非理论之过人。
值得注意的是,李斯与韩非师出同门,也就是儒家的大先贤荀子,而二人都在法家思想上有所造诣,其实,这之中也隐藏着韩非为何认为“人皆以己为是而以人为非”的原因。
我们知道,荀子之“性恶论”以“维系礼法”为出发点,点出了“人生来为己”的本性,而韩非对荀子的思想加以发挥,结合韩非当时那个“竞于力气”的时代特色,由此韩非以“人皆以己为是而以人为非”点明人的“自为本性”,就不奇怪了。
一言以概之,韩非认为人的身上有“带着排他性的自为特色”在颜小二看来,一来与他师傅荀子的“性恶论”有很大关系,二来也与韩非所在的那个“竞于力气”时代有很大关系。
对儒家有些了解的朋友应该有所耳闻,荀子虽也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因为其提出“性恶论”,而备受争议,比如历史上就曾出现过荀子神位被移出孔庙的情况。
事实上,体会荀子的“性恶论”,不带着“道德评价色彩”会更好一些,以“理性中正"的态度品味“性恶论”的内涵,这种时候,我们或许可以看到更广阔的别有洞天。
言归正传,回到本文主题,在颜小二看来,韩非的“人皆自为//www.souquanme.com”这一理论的形成,与荀子的“性恶论”有很大的关系。
关于性恶论,荀子是这么说的:
“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荀子一句话虽短,但是犀利点出一个事实,即人生来就有耳目之欲,喜欢听好听的、看好看的,吃好吃的,并指出这是正常现象。
但是正常一旦“过度”,就不正常。于此,对于我们生来趋于自我满足的感官需求,是不能过度去发展的。为了将自己的欲望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荀子便指出,我们需要接受“教化”,以此遵守“礼法”。
也就是说,荀子点出“性恶”,是为了强调教化和礼法。怎奈何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后人喜欢在“性恶”上大做文章,对于“荀子说性恶的初衷”却能轻易忽略,也是可惜。
而韩非的“人皆自为”,很显然是承接了荀子之“性恶论”中对人“耳目之欲”的直白揭露。
关于“自为”,韩非曾说:
“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韩非此处以“造车的人”和“买棺材的人”为例子,指出,买棺材的人希望有人死去,造车的人希望人都富贵,不是因为“仁”与“不仁”的区分,而是因为他们的“谋生指向”不同,也就是“利之所在”不同。
三百六十行,每种行当对应每种需求,每种需求背后都有“利之所在”,对于这种“谋生”的利之所在进行“道德评价”,许多时候是不稳妥的。以上这些便是后话了,但颜小二想指出的是,韩非的例子虽然有些极端,但是确实也客观用“利之所在”降低了“道德评价”对人之“为己欲望”的感性偏见。
就韩非对“为己”的客观看待,因为可以客观了解“人性”,自然在“管人”上就显得得心应手。于此法家能一跃成为战国时期的热门学说,也是可以预见的。
2、促成韩非指出“人皆自为”的另一原因:竞于力气的时代随着时代整体对“物质”的渴求,人的欲望似乎也在不断膨胀。而韩非提出“人皆自为”的原因,在颜小二看来,除了受到老师荀子的影响外,还有当时那个“竞于力气”的时代影响。
在《礼记》中曾有这么一段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说法呢?抛开门第阶级成见,我们客观分析其中缘由,便能窥见一两分这个特性于当时那个时代的合理性。
这句话点出了西周封建社会两条办事原则:一个是用“礼”,也搜趣网就是用不成文的法典,以此褒贬、控制“君子”也就是贵族的行为;一个是用“刑”来治理“庶人”或“平民”。
孔子以前,“学在官府”的限制让底层平民几乎很难接触到“教育”。因为缺少文化的熏陶,所以获得“君子之德”确实难上加难。而在西周那个时代,能成为贵族的,大抵都是祖上在周王朝建立或发展中有所贡献的,属于当时那个时代人群中“见识”、“谋略”都更胜一筹的人,于此,相较而言,他们或许比被自己“庇佑”的百姓更有资格获得“贵族”或“君子”这一称呼,无论是在客观贡献上,还是在本真内在上。
但是因为世袭,首代贵族之后人的德行变化不可控,于此到了春秋战国时期www.souquanme.com,对于所谓“贵族”,以“不成文”的礼法去限制他们,说得更直接点,就是让他们遵守礼法“全靠自觉”,这种时候,“虚伪”之下,“礼法”就显得太苍白无力了,甚至会十分“讽刺”,也难怪孔子长叹“礼崩乐坏”。
基于“礼崩乐坏”的客观事实,韩非子虽然是儒家荀子的弟子,但是他明白像孔孟那样“周游列国”宣扬儒之“礼法”,是不适合那个时代的;同时,他也知道,在这个“群龙无首”的时代,只要“首”一天没有出现,那么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就会加剧、诸侯国内的人和人之间的竞争也会加剧。
于此,韩非犀利点出: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竞于气力”。
建立在逐于智谋之后、竞于气力之上的时代,“人皆自为”不过是这个时代中的人性缩影罢了。
3、思考决定人的层次:为己和自私即便只隔一层窗户纸,也不要混淆它们下面说说颜小二自己的想法吧。其实看了这么多百家学说,我曾将利己与自私混为一谈,直到我对道家之“道”有了一定了解后再读韩非,才开始正视人的“为己”之欲。
人生来就有耳目口舌之欲,这很正常,不要去否认它,否认它才不正常。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只要不带着“排他”的恶意,而是进行合理的“自我捍卫”,把握度的“自为本性”又何需接受无谓的“评头论足”?当出于“正义”的道德评价变成“绑架”,这才可悲。
如果韩非当年带着自己的“个人成见”去看待“人皆自为”,那么他内心大抵会天然抵触“自卫之下,人对利之所在”的“渴求”,因为将其定义为“恶”,所以会唾弃、逃避这一客观事实,如果不逃避,那么自己就会成为主流价值观下“恶”与“贪”的存在。很显然,从“法术势”这样的经典观点出世来看,韩非没有带着偏见去看待“自为本性”。而颜小二可以再次骄傲地说,这正是他的理性与高度,一定程度助推了秦始皇统一天下这一伟业。
事实上,视角有多客观,视野下的世界就有多大。而成功区分“为己”和“自私”,许多时候就一定程度上象征着人思维的理性。这是一种层次的体现。
也就是说,所谓“自为”,是人生来就有的本性;而所谓“自私”,则是人于后天过度发挥自己的“利己之欲”。自私和自为虽然只是隔着一层窗户纸,但在颜小二看来有“天差地别”。
以上韩非让我看懂的道理,颜小二这里将这个道理也分享给大家。如果您有所触动,可以将文章分享给您珍视的人,传递先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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