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吗
看具体是哪个学派的观点。在古典自然法学派者霍布斯和分析法学派者奥斯丁的观念中,他们就认为法律就是主权者发布的命令。
历史上不同法学家的对法律的定义不一。按照当前我国的认识,法律的定义为: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www.souquanme.com级的共同意志(在我国,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你也别看见统治阶级就觉得很可怕)。
历史上不同法学家的对法律的定义不一。按照当前我国的认识,法律的定义为: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www.souquanme.com级的共同意志(在我国,人民是统治阶级,所以你也别看见统治阶级就觉得很可怕)。
法是主权者的命令观点是谁提出来的
这个观点是英国法学家奥斯丁提出来的!他堪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他对法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法是主权者的命令。依据该命题,奥斯丁推导出一系列的命题,主权者的地位至高无上,主权者不受法律的限制等等。
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什么
——读《法律的概念》随感
一、 法律是什么
任何初涉某一新学科者最先面对的总是对此学科研究对象的概念界定。然而我们所接触到的大部分的概念或如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一样,“A就是A”,丝毫减少不了初学者的疑惑;或是对所界定对象的某一方面不合理的夸大,在启发我们的同时误导我们,使我们不经意间对别的方面视而不见。基于此,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开篇明义,提出了“什么是法律”这一在法学理论上经久不绝的问题。
对法律本性的探讨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从未间断过。而追本溯源,这些思索总是持续地集中在几个主要的争论上。哈特以为,要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澄清对这几个争论点的认识:法律和以GwtzIFDIo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对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给予一个正确的界//www.souquanme.com定?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在何中程度上可以被称之为法律?围绕着法律、命令、规则与道德,哈特开始了透彻而精辟的论述,并一步步//www.souquanme.com揭示出他所理解的法律的本性。
二、 法律与命令
哈特的学说是在古典实证主义法学家奥斯丁的分析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他继承了古典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但也对奥斯丁的某些理论提出了深刻的批评。
奥斯丁严格区分自然法与实在法。他认为法理学的任务仅仅是实在法。而实在法的本质在于他是主权者的命令。作为实证法的命令,它GwtzIFDIo包括义务(对 势者而言)、权力(对优势者而言)、制裁(不服从义务的结果)三大基本要素。奥斯丁曾对实证法作过如下的表述:“每项实在法是有主权者或主权者机构直接或间接地为它作为最高立法者作在的独立政治社会里的某成员或某些成员制定的”。按照这一观点,实在法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立法者,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拥有主权的机构。主权者的特征 在于它的至高无上。他有权制定法律,但却不受法律限制。不过这并不等于主权者可以为所欲为。奥斯丁认为,在每一个独立的政治社会里,都存在主权者习惯上应遵循的原则或准则,但是这些原则和准则只具有道德的约束力。
哈特坚决反对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认为奥斯丁关...
——读《法律的概念》随感
一、 法律是什么
任何初涉某一新学科者最先面对的总是对此学科研究对象的概念界定。然而我们所接触到的大部分的概念或如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一样,“A就是A”,丝毫减少不了初学者的疑惑;或是对所界定对象的某一方面不合理的夸大,在启发我们的同时误导我们,使我们不经意间对别的方面视而不见。基于此,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开篇明义,提出了“什么是法律”这一在法学理论上经久不绝的问题。
对法律本性的探讨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从未间断过。而追本溯源,这些思索总是持续地集中在几个主要的争论上。哈特以为,要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一问题,首先应该澄清对这几个争论点的认识:法律和以GwtzIFDIo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对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给予一个正确的界//www.souquanme.com定?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在何中程度上可以被称之为法律?围绕着法律、命令、规则与道德,哈特开始了透彻而精辟的论述,并一步步//www.souquanme.com揭示出他所理解的法律的本性。
二、 法律与命令
哈特的学说是在古典实证主义法学家奥斯丁的分析法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他继承了古典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但也对奥斯丁的某些理论提出了深刻的批评。
奥斯丁严格区分自然法与实在法。他认为法理学的任务仅仅是实在法。而实在法的本质在于他是主权者的命令。作为实证法的命令,它GwtzIFDIo包括义务(对 势者而言)、权力(对优势者而言)、制裁(不服从义务的结果)三大基本要素。奥斯丁曾对实证法作过如下的表述:“每项实在法是有主权者或主权者机构直接或间接地为它作为最高立法者作在的独立政治社会里的某成员或某些成员制定的”。按照这一观点,实在法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立法者,它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拥有主权的机构。主权者的特征 在于它的至高无上。他有权制定法律,但却不受法律限制。不过这并不等于主权者可以为所欲为。奥斯丁认为,在每一个独立的政治社会里,都存在主权者习惯上应遵循的原则或准则,但是这些原则和准则只具有道德的约束力。
哈特坚决反对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认为奥斯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