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开庭后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法律分析】
开庭后原告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但是变更诉讼请求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变更,同时申请变更也是有着期限限制的。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诉讼请求,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www.souquanme.com事人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即当事人一方通过人民法院向相对方提出实体权利之请求。“增加”是指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多。增加诉讼请求,就是指在起诉,反诉时的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再加多一些其它的诉讼请求事项。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开庭后原告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但是变更诉讼请求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变更,同时申请变更也是有着期限限制的。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诉讼请求,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www.souquanme.com事人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即当事人一方通过人民法院向相对方提出实体权利之请求。“增加”是指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多。增加诉讼请求,就是指在起诉,反诉时的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再加多一些其它的诉讼请求事项。变更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将先前提出的诉讼请求更换为新的诉讼请求,包括原告诉讼请求的变更、被告反诉请求的变更、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诉讼请求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开庭后,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这个问题法条上和司法实践中有冲突。司法解释规定只有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但是这一条规定太过死板,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很多时候法官也是允许开庭后原告当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所以楼主可以申请试试。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满意的话还请采纳。
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但是这一条规定太过死板,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很多时候法官也是允许开庭后原告当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的。所以楼主可以申请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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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庭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开庭后,原告是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但是变更诉讼请求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开庭后,如果被告一方提出反诉,由第三者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www.souquanme.com,是可以变更诉讼的请求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题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dThDPpus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法院庭审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合法吗?
请问案件在庭前调解失败,庭审前、中、后原告都坚持原诉讼请求,但最终判决结果却说经初审法院解释说明后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而且是经上级法院同意的,在程www.souquanme.com序上是没有问题的,这样合法吗?有什么理由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且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条文很清楚,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但需要说明的是,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应当告知你。我不知道在你的案件中,是法院告诉你、你自己忽略了还是法院压根儿没告诉你。
至于是否上诉,以及以何种理由上诉,你应该和你的律师好好商量下。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且有权提起反诉。
法律条文很清楚,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但需要说明的是,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法院应当告知你。我不知道在你的案件中,是法院告诉你、你自己忽略了还是法院压根儿没告诉你。
至于是否上诉,以及以何种理由上诉,你应该和你的律师好好商量下。
法官擅自变更诉讼请求合法吗
法律分析:通常法官可以和当事人协www.souquanme.com商进行变更诉讼请求,但是法官擅自变更诉讼请求是违规的。法官违法办案举报部门: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首先在情况不恶劣的情况下先向本院纪检部门投诉,若在此条件下投诉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可向上级法院投诉;若情况恶劣当事人可向上级部门例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