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出自《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原文选段: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文: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孟子》一书共七篇,是战国时期孟子的言论汇编,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等)共同编撰而成。
《孟子》记录了孟子的治国思想、政治策略(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政治行动,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属儒家经典著作。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主张德治。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孟子性善,自认为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鱼我所欲也
舍生而取义者也前一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白话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孟子,姬姓,孟氏,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子居),战国时期邹城(今山东邹城市)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与孔子并称“孔孟”。
韩愈《原道》将孟子列为先秦儒家继承孔子“道统”的人物,元朝追封孟子为“亚圣公”,尊称为“亚圣”,《孟子》一书,属www.souquanme.com语录体散文集,是孟子的言论汇编,由孟子及其弟子共同编写完成,倡导“以仁为本”。代表作有《鱼我所欲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寡人之于国也》编入高中语文教科书中。
如使人之所欲奠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翻译?
译文:假如人所喜欢的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求生的手段,那种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理解】:孟子说:“鱼是我所喜欢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欢的,假若两者不能同时有,便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所喜欢的,义也是我所喜欢的,假若两者不能同时有,便舍弃生命而选择义。生命虽是我www.souquanme.com所喜欢的,但我所喜欢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因此,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虽是//www.souquanme.com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东西,因此,有的祸患就不躲避。假使人们所喜欢的东西没超过生命,那么,所有求生的手段哪能不使用呢?假使人们所讨厌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那么,所有避祸的方法哪能不照办呢?如此行事就能生存,[高尚的人]不肯使用;如此行事就能避祸,[高尚的人]不肯照办,因而可知有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也有比死亡更可憎的东西。不仅仅是贤者才有这种想法,[其实]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保持不灭罢了。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生存,失掉它就死亡,呵叱唾骂的施舍,连旅途中挨饿的也不愿接受;践踏过再给人,连乞丐也不肯一顾它。万钟的厚禄分不清是事合乎礼仪便轻易接受,这万钟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是为住宅的豪华,妻妾的陪侍,以及相识的穷困者对自己的感激吗?平素宁肯死亡而不接受者,现在有享有住宅的豪华而承受了;平素宁肯死亡而不接受者,现在为博取穷困者对自己感恩戴德(的虚荣)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吗?这就叫做失去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一句原文一句翻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 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
2. 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珍贵的食品。
3.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指的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4.患:祸患,灾难。
5. 辟:同“避”,躲避。
6.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7.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在这里指代办法。
8.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9.由是则生而又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0. 非独:不单,不仅。
11. 勿丧:不丢掉。
12.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13. 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4. 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15. 蹴cù:用脚踢。
16.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7.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这里指高位俸禄。搜趣网钟,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翻译成如果。辩,同“辨”,辨别。
www.souquanme.com 18. 何加:有什么益处。
19.奉:侍奉。
20.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读"鱼"
21. 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同“向”,从前。
22. 已:放弃,停止。
23. 本心:天性,天良。
24.是故:所以
25.能:保持
26.舍生而取义者也:而,表并列
[编辑本段]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孟子三则》原文是什么?
(一)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二)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成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三)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