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六义中赋,比,兴是什么意思?
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如“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
如《魏风硕鼠》、《邶风新台》都是通篇用比的。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
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即是用雎鸠鸟在河中叫起兴。《魏风伐檀》也是用兴这种表现手法的突出例子。
起兴常常同时用。
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如“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
如《魏风硕鼠》、《邶风新台》都是通篇用比的。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
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即是用雎鸠鸟在河中叫起兴。《魏风伐檀》也是用兴这种表现手法的突出例子。
起兴常常同时用。
诗经的赋比兴具体搜趣网例子
比如诗的具体诗句赋 比 兴
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搜趣网方法的归纳。它是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诗序》又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今人普遍认为“风、雅、颂”是关于《诗经》内容的分类;“赋、比、兴”则是指它的表现方法。
“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把 “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毛诗正义》引)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FrwerMR启迪作用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搜趣网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
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 “诗人比兴,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
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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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搜趣网方法的归纳。它是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诗序》又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今人普遍认为“风、雅、颂”是关于《诗经》内容的分类;“赋、比、兴”则是指它的表现方法。
“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把 “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毛诗正义》引)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FrwerMR启迪作用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搜趣网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
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 “诗人比兴,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
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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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比”和“兴”各指什么意思?
什么叫“起兴”,说来话长.在汉朝的时候,有一位姓毛的学者,不知其名.有人说是毛亨,有人说是毛苌,弄不清楚,相传称为毛公.毛公研究《诗经》,给每一篇诗标明了主题思想,称为“诗序”.卷首有一篇总序,称为大序,于是每首诗的序,就称为“小序”.在《大序》中,他提出了诗的“六义”.他说:“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他所谓诗的六种意义,其实是诗的体裁和创作方法.“风、雅、颂”是诗的三种作用.因作用不同而体裁也不同.《诗经》这部古代诗选集是按照“风、雅、颂”三种作用来编定的,“赋,比、兴”是创作方法.但是这位毛公解释了“风、雅、颂”,而没有解释“赋、比、兴”,好像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后来郑玄笺注《诗经》,常常在诗的第一章下注曰:“兴也.”但是他绝不注出“比也”,或“赋也”.他以为比和赋是人人都知道的,不用注明.只有兴,他还特别作了解释:“兴是譬喻之意.意有不尽,故题曰兴.”意思是说:兴也是譬喻(比),不过不是单纯的对比,而是超越了对比的范围的.因此,他专把用“兴”的手法做的诗注明,使读者了解比和兴的区别.从此以后,我国古典诗歌的刨作方法,就一直用“赋、比、兴”三字来说明.刘勰的《文心雕龙》里有一篇《铨赋》,又有一篇《比兴》,对这三个字作了细致的解释.现在我把他对赋、比、兴所下的定义节录在这里:
赋——赋者,铺也.铺采捕文.体物写意也.
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也.
兴——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比以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
这些铨释,为六朝人的文体所局限,今天看来,不够明确.到南宋时,朱熹作《诗经集传》,他在每一首诗下都注明了“赋也”、“比也”或“兴也”.他还给每一个字下了简明的定义:
赋——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比——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赋就是正面描写某一事物,修辞上可以用渲染、夸张的手法.比是引用一个事物来比拟另外一个事物.兴是先讲一个事物,引起主题思想中要用到的事物.这三种创作方法,赋最单纯,比和兴则似同实异,在某些作品中,不易区别.刘勰也说:“比显而兴隐”.(《文心雕龙比兴》)朱熹对某些诗的注释,曾用“赋而兴也”,或“比而兴也”,可知他也感到不容易划定.由此,我们应当注意,这三个字并不代表绝然不同的三种创作方法,特别是比和兴.我们可以说,比是直接的比喻,兴是间接的比喻.从比喻这一作用来看,它们原是相同的.所以在文学批评的术语中,“比兴”总是结合成为一个名词,和“赋”对立.而做诗为什么要用比兴手法,为什么不能像散文一样的直说,而偏要用一个事物来比喻或兴起另一个事物?这是为了要用具体的事物形象来说明一个抽象的思想概念,即所谓形象思维.
赋——赋者,铺也.铺采捕文.体物写意也.
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也.
兴——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比以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
这些铨释,为六朝人的文体所局限,今天看来,不够明确.到南宋时,朱熹作《诗经集传》,他在每一首诗下都注明了“赋也”、“比也”或“兴也”.他还给每一个字下了简明的定义:
赋——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比——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赋就是正面描写某一事物,修辞上可以用渲染、夸张的手法.比是引用一个事物来比拟另外一个事物.兴是先讲一个事物,引起主题思想中要用到的事物.这三种创作方法,赋最单纯,比和兴则似同实异,在某些作品中,不易区别.刘勰也说:“比显而兴隐”.(《文心雕龙比兴》)朱熹对某些诗的注释,曾用“赋而兴也”,或“比而兴也”,可知他也感到不容易划定.由此,我们应当注意,这三个字并不代表绝然不同的三种创作方法,特别是比和兴.我们可以说,比是直接的比喻,兴是间接的比喻.从比喻这一作用来看,它们原是相同的.所以在文学批评的术语中,“比兴”总是结合成为一个名词,和“赋”对立.而做诗为什么要用比兴手法,为什么不能像散文一样的直说,而偏要用一个事物来比喻或兴起另一个事物?这是为了要用具体的事物形象来说明一个抽象的思想概念,即所谓形象思维.
诗经中的六义是什么,分别有什么意思
诗经六义,即是指“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
风,即国风,是各地的民歌,诗经中共有十五国风。
雅,包括大雅和小雅,多数为公卿贵族所做,一般看作“正声”。
颂,即祭祀和颂圣的乐曲,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
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比,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
兴,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
拓展内容: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原本叫《诗》,共有诗歌305首(另外还有6篇有题目无内容,即有目无辞,称为笙诗),因此又称“诗三百”。从汉朝起儒家将其奉为经典,因此称为《诗经》。汉朝毛亨、毛苌曾注释《诗经》,因此又称《毛诗》。
《诗经》中诗的分类,有“四始六义”之说。“四始”指《风》、《大雅》、《小雅》、《颂》的四篇列首位的诗。“六义”则指“风、雅、颂,赋、比、兴”。
诗经中的赋比兴手法是如何运用的?请举例说明
诗经中的赋比兴手法是如何运用的?请举例说明中国古代对于诗歌表现方法的归纳。它是根据《诗经》的创作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早的记载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诗序》又将“六诗”称之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对此解释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今人普遍认为“风、雅、颂”是关于《诗经》内容的分类;“赋、比、兴”则是指它的表现方法。
“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把 “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毛诗正义》引)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
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 “诗人比兴,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
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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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第一单元选用了《诗经》中的三首诗:《卫风氓》、《秦风无衣》和《邶风静女》。作为《诗经》中的篇目,分析其写作手法必然要提到赋、比、兴,《教学参考书》也不例外。该书是这样分析的:“《氓》运用了兴的手法”,“有人认为,用桑叶嫩绿而枯黄来比喻恋爱生活由幸福而至痛苦,这种兴兼有比的特点,更具艺术魅力”;“这是一首赋体诗(指《无衣》),用‘赋’的表现手法,在铺陈复唱中直接表现战士们共同对敌、奔赴战场的高昂情绪……”然而近读章陪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第三章《诗经》部分却说:“《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又读《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赋就是陈述铺叙的意思,一般多见于《颂》和《大雅》;但像《七月》《氓》《溱洧》等优秀民歌作品,也使用了赋的手法……”于是产生一连串的疑问:两本非常权威的论著都提到“赋”在《国风》中极少,既然《氓》也运用了“赋”的手法,那么教参为什么不把这难得的例子拿过来分析给学生呢?两本论著中都没有提到《无衣》也采用了“赋”的手法,那么《无衣》中到底有没有“赋”?如果像《无衣》一样的“重章叠唱”诗歌就是“赋体诗”,“赋”岂不在《国风》中非常普遍?
要解决这些疑问,首先得对“赋”有一个彻底的了解。关于“赋”,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在《毛诗序》里,又把“六诗”叫做“六义”。对这两个名词历来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其中唐代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的解释较有代表性。他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他认为风、雅、颂是诗的不同体制,赋、比、兴是诗的不同表现手法,这看法被长期沿用下来。
后代对“赋”作为一种表现手法的解释很多。汉郑玄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毛诗正义》)魏晋南北朝时的虞挚认为:“赋者,铺陈之称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刘勰认为:“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文心雕龙论赋》)“铺采摛文”就是铺排辞藻文采;“体物写志”就是说要通过写具体事物来表达作者的思想、意愿。南朝齐梁时的钟嵘认为:“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诗品》)他的看法比虞挚和刘勰进了一步,强调了“赋”是“直书其事”,“直书”就把“赋”的直接叙述与“比、兴”的含蓄隐藏的特点明显区分了开来。到了宋代,河南李仲蒙认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胡寅《斐然集与李叔易书》引)显然,他眼里的“叙物”,不仅是一个“铺陈其事”的问题,还必须和“言情”结合起来,这就比传统的解释大大前进了一步,更加符合诗歌创作中对于“赋”这一表现手法的要求,从而对后来关于“赋”的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其后,朱熹对“赋”又作了这样的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这一理论基本上成为后代对“赋”的定论。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侯敏泽先生在他的《赋比兴》一文中指出:“朱熹虽然比较准确地说明了‘赋’作为表现手法的‘铺陈’的基本特征,但他的概括还不如李仲蒙的解释更切合文学创作的实际。他的说法之所以在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他的思想学说在封建社会后期受到统治者大力倡导的缘故。”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给“赋”来一个这样的总结:赋,是文学创作中的表现手法之一;它的显著特征一是铺陈,二是直叙,合起来其实就是要详细地、直接地叙述具体事情、具体事物;它的直叙与“言情”紧紧相连,是为表达主人公的思想、情感服务的。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再回过头来分析《氓》和《无衣》中的表现手法。
首先看《氓》,《氓》中的确用了“比、兴”,这是无可置疑的。那到底有没有“赋”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看这些句子,“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一个貌似忠厚老实的男子,假借“贸丝”的名义来到心仪的女子家中求爱,单纯的女子被他的甜言蜜语骗住了,不但喜欢上了他,还不辞劳苦,远送他“涉淇”,情意缠绵地请他不要着急生气,约他秋天前来订婚迎娶。《诗经》作为远古歌谣其语言极其简练,这是人所共知的。而这里的描写显然应该属于“详细而直接的叙述”了,因为正是通过这样详细的叙述,一个善良、热情、不谙FrwerMR世事、对爱情充满了美好憧憬的女子形象才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里的描写就更细腻传神了,它运用了动作、神态、心理等多种人物刻画的方法将一个急切的对爱情抱有热烈向往的少女形象生动逼真地塑造了出来,使人如见其人,如闻其声。这不都是典型的“赋”的手法吗?那么《无衣》中有没有“赋”呢?重章叠唱是不是“赋”呢?我们不妨把全诗分析一下,“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诗歌三段都以“岂曰无衣?”反问开头,接下去是对该反问的辩解,虽然也提到了“王兴师”“修理戈矛”等叙事的内容,但一提而已,过于简单。如果连这样简单的叙事也是“赋”,《关雎》、《静女》等《国风》中其他很多的篇章岂不是都用了“赋”?那么三个段落构成的“重章叠唱”形式能不能算作“排比的叙事”,进而算作“铺叙”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先看一看专家们对“重章叠唱”的论述。“《诗经》常常采用叠章的形式,即重复的几章间,意义和字面都只有少量改变,造成一唱三叹的效果。这是歌谣的一种特点,可以借此强化感情的抒发……似乎有一种合唱、轮唱的味道。四言诗衰微后,这种形式也被捐弃,只能偶一见之。倒是在现代歌曲中,又常看到这种情况。”(选自章陪恒、骆玉明的《中国文学史》第三章《诗经》)“《诗经》善于运用章句的重叠来表达思想感情,使诗歌在音律上和修辞上都收到美的效果。这种情况在《国风》和《小雅》的部分诗篇中尤为突出。有的通篇重叠,各章对应地只换几个字,如《周南芣芑》;有的只在章首或章尾重叠;有的隔章重叠,重首重尾。重叠便于记忆和咏唱,是民歌的特色之一,回旋反复,可以增加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更充分地抒发情怀”(《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清人方玉润曾写过读了《周南芣芑》后的感觉:“恍听如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忽断忽续。”(《〈诗经〉原始》)显然,“重章叠唱”作为一种表达形式,只是为了便于咏唱,引发听者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更好地为抒发感情服务的,这种形式适应了《诗经》中的诗歌作为古代歌谣用于歌唱的需要,说白了,只是歌谣的一种形式而已。它与“详细地、直接地铺叙具体事情、具体事物以塑造人物形象,表达主人公的思想、情感”的“赋”还是有着一定的不同的。况且,《国风》中“重章叠唱”很普遍,如果它真的等同于“赋”,那不是《国风》中也普遍运用了“赋”的手法了吗?这与《中国文学史》、《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观点无疑相矛盾了。
教学参考书对《氓》作为很少见的使用了“赋”手法的典型例子视而不见,避而不谈,把《无衣》中当然也是民歌中很常见的“重章叠唱”手法却牵强附会地视为“赋”加以分析,这不能不说是编写时的一个失误。
“赋、比、兴”之说提出后,从汉代开始两千多年来,历代都有许多学者进行研究和论述,但在具体的认识和解说上,一直存在着各种分歧意见,众说不一。
汉代对赋、比、兴的解释汉代解释“赋、比、兴”最具有代表性,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是郑众和郑玄两家。郑众说“比者,比方于物……兴者,托事于物。”(《毛诗正义》引)他把 “比兴”的手法和外在世界的物象联系起来,认为“比”是修辞学中以此物比彼物的比喻手法,“兴”是“起也”,即托诸“草木鸟兽以见意”的一种手法。论述虽较简单,但总的说,是抓住了“比兴”这一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的。郑玄的解释则不同,他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毛诗正义》引)这里,除了讲“赋”的特点是表现手法上的铺陈其事,比较符合实际外,其他的解释则都跟政治、教化、美刺联系起来,这就把一定的表现手法看成了某一特定文体的特征,不免牵强附会。《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径情直遂的诗歌中,离开艺术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穿凿曲解,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后来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不过,郑玄把“比兴”提到美刺讽谕的高度来看待,对唐代陈子昂、白居易等所标举的“美刺比兴”说,是有启迪作用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论述“赋、比、兴”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挚虞、刘勰和钟嵘。挚虞继承了郑众的观点,认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辞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他并且对汉赋的不“以情义为主”而“以事形为本”、极尽闳奢巨丽之能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赋”的表现手法在汉赋的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发展,以致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体,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汉赋专门去铺采□文地描摹宫室之美、田猎之盛等,以致缺乏深刻的、有意义的思想内容。挚虞对汉赋的批评是切中其弊的。由于汉赋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性的辞藻,容易使人误认为“赋”与“比”有较密切的联系,和“兴”似乎无关,所以刘勰在谈到汉赋时,称其“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结果是“比体云构”,“兴义销亡”(《文心雕龙比兴》)。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比”是“赋”中之“比”。由于这一原因,同时也由于中国古代抒情诗远比叙事诗发达,所以人们有时略“赋”而标举“比兴”,以“比兴”概括诗的“三义”。
刘勰对“比兴”的论述,曾受到《毛传》和《郑笺》牵强附会说诗的影响,如他说过“《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指《召南鹊巢》贞一,故夫人象义”(《文心雕龙比兴》)等等。但他同时又继承了郑众的见解,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又认为“比”的要求是“写物以附意,□言以切事”。这就概括了“比兴”作为艺术思维和表现手法的特点。他还指出 “诗人比兴,触物圆览”。即认为“比兴”的思维和手法必须建立在对外部事物观察、感触的基础之上。这些意见,都是很可取的。
刘勰之后,钟嵘对“赋、比、兴”的论述,有了更多的新内容。他说:“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强调“兴”的特点是“文已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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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三册第一单元选用了《诗经》中的三首诗:《卫风氓》、《秦风无衣》和《邶风静女》。作为《诗经》中的篇目,分析其写作手法必然要提到赋、比、兴,《教学参考书》也不例外。该书是这样分析的:“《氓》运用了兴的手法”,“有人认为,用桑叶嫩绿而枯黄来比喻恋爱生活由幸福而至痛苦,这种兴兼有比的特点,更具艺术魅力”;“这是一首赋体诗(指《无衣》),用‘赋’的表现手法,在铺陈复唱中直接表现战士们共同对敌、奔赴战场的高昂情绪……”然而近读章陪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第三章《诗经》部分却说:“《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又读《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赋就是陈述铺叙的意思,一般多见于《颂》和《大雅》;但像《七月》《氓》《溱洧》等优秀民歌作品,也使用了赋的手法……”于是产生一连串的疑问:两本非常权威的论著都提到“赋”在《国风》中极少,既然《氓》也运用了“赋”的手法,那么教参为什么不把这难得的例子拿过来分析给学生呢?两本论著中都没有提到《无衣》也采用了“赋”的手法,那么《无衣》中到底有没有“赋”?如果像《无衣》一样的“重章叠唱”诗歌就是“赋体诗”,“赋”岂不在《国风》中非常普遍?
要解决这些疑问,首先得对“赋”有一个彻底的了解。关于“赋”,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在《毛诗序》里,又把“六诗”叫做“六义”。对这两个名词历来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其中唐代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的解释较有代表性。他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他认为风、雅、颂是诗的不同体制,赋、比、兴是诗的不同表现手法,这看法被长期沿用下来。
后代对“赋”作为一种表现手法的解释很多。汉郑玄认为:“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毛诗正义》)魏晋南北朝时的虞挚认为:“赋者,铺陈之称也……”(《艺文类聚》卷五十六)刘勰认为:“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文心雕龙论赋》)“铺采摛文”就是铺排辞藻文采;“体物写志”就是说要通过写具体事物来表达作者的思想、意愿。南朝齐梁时的钟嵘认为:“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诗品》)他的看法比虞挚和刘勰进了一步,强调了“赋”是“直书其事”,“直书”就把“赋”的直接叙述与“比、兴”的含蓄隐藏的特点明显区分了开来。到了宋代,河南李仲蒙认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胡寅《斐然集与李叔易书》引)显然,他眼里的“叙物”,不仅是一个“铺陈其事”的问题,还必须和“言情”结合起来,这就比传统的解释大大前进了一步,更加符合诗歌创作中对于“赋”这一表现手法的要求,从而对后来关于“赋”的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其后,朱熹对“赋”又作了这样的解释:“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这一理论基本上成为后代对“赋”的定论。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侯敏泽先生在他的《赋比兴》一文中指出:“朱熹虽然比较准确地说明了‘赋’作为表现手法的‘铺陈’的基本特征,但他的概括还不如李仲蒙的解释更切合文学创作的实际。他的说法之所以在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他的思想学说在封建社会后期受到统治者大力倡导的缘故。”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给“赋”来一个这样的总结:赋,是文学创作中的表现手法之一;它的显著特征一是铺陈,二是直叙,合起来其实就是要详细地、直接地叙述具体事情、具体事物;它的直叙与“言情”紧紧相连,是为表达主人公的思想、情感服务的。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再回过头来分析《氓》和《无衣》中的表现手法。
首先看《氓》,《氓》中的确用了“比、兴”,这是无可置疑的。那到底有没有“赋”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看这些句子,“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一个貌似忠厚老实的男子,假借“贸丝”的名义来到心仪的女子家中求爱,单纯的女子被他的甜言蜜语骗住了,不但喜欢上了他,还不辞劳苦,远送他“涉淇”,情意缠绵地请他不要着急生气,约他秋天前来订婚迎娶。《诗经》作为远古歌谣其语言极其简练,这是人所共知的。而这里的描写显然应该属于“详细而直接的叙述”了,因为正是通过这样详细的叙述,一个善良、热情、不谙FrwerMR世事、对爱情充满了美好憧憬的女子形象才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里的描写就更细腻传神了,它运用了动作、神态、心理等多种人物刻画的方法将一个急切的对爱情抱有热烈向往的少女形象生动逼真地塑造了出来,使人如见其人,如闻其声。这不都是典型的“赋”的手法吗?那么《无衣》中有没有“赋”呢?重章叠唱是不是“赋”呢?我们不妨把全诗分析一下,“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诗歌三段都以“岂曰无衣?”反问开头,接下去是对该反问的辩解,虽然也提到了“王兴师”“修理戈矛”等叙事的内容,但一提而已,过于简单。如果连这样简单的叙事也是“赋”,《关雎》、《静女》等《国风》中其他很多的篇章岂不是都用了“赋”?那么三个段落构成的“重章叠唱”形式能不能算作“排比的叙事”,进而算作“铺叙”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先看一看专家们对“重章叠唱”的论述。“《诗经》常常采用叠章的形式,即重复的几章间,意义和字面都只有少量改变,造成一唱三叹的效果。这是歌谣的一种特点,可以借此强化感情的抒发……似乎有一种合唱、轮唱的味道。四言诗衰微后,这种形式也被捐弃,只能偶一见之。倒是在现代歌曲中,又常看到这种情况。”(选自章陪恒、骆玉明的《中国文学史》第三章《诗经》)“《诗经》善于运用章句的重叠来表达思想感情,使诗歌在音律上和修辞上都收到美的效果。这种情况在《国风》和《小雅》的部分诗篇中尤为突出。有的通篇重叠,各章对应地只换几个字,如《周南芣芑》;有的只在章首或章尾重叠;有的隔章重叠,重首重尾。重叠便于记忆和咏唱,是民歌的特色之一,回旋反复,可以增加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更充分地抒发情怀”(《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清人方玉润曾写过读了《周南芣芑》后的感觉:“恍听如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忽断忽续。”(《〈诗经〉原始》)显然,“重章叠唱”作为一种表达形式,只是为了便于咏唱,引发听者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更好地为抒发感情服务的,这种形式适应了《诗经》中的诗歌作为古代歌谣用于歌唱的需要,说白了,只是歌谣的一种形式而已。它与“详细地、直接地铺叙具体事情、具体事物以塑造人物形象,表达主人公的思想、情感”的“赋”还是有着一定的不同的。况且,《国风》中“重章叠唱”很普遍,如果它真的等同于“赋”,那不是《国风》中也普遍运用了“赋”的手法了吗?这与《中国文学史》、《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观点无疑相矛盾了。
教学参考书对《氓》作为很少见的使用了“赋”手法的典型例子视而不见,避而不谈,把《无衣》中当然也是民歌中很常见的“重章叠唱”手法却牵强附会地视为“赋”加以分析,这不能不说是编写时的一个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