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畿千里,维民所止什么意思?
意思:天子管辖的广阔江山,都是百姓向往的乐土。
原文:
《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译文:
天帝发令给神燕,生契建商降人间,住在殷地广又宽。当时天帝命成汤,征伐天下安四边。昭告部落各首领,九州土地商占遍。商朝先王后继前,承受天命不怠慢,裔孙武丁最称贤。
武丁确是好后代,成汤遗业能承担。龙旗大车有十乘,贡献粮食常载满。千里国土真辽阔,百姓居处得平安,四海疆域至极远。四夷小国来朝拜,车水马龙各争先。景山外围大河流,
殷受天命人称善,百样福禄都占全。
《玄鸟》赏析:
《玄鸟》是《诗经》里面《颂 商颂》中的一首古典诗歌。这首诗是祭祀殷高宗武丁的颂歌,整诗写商的“受天命”治国,写得渊源古老,神性庄严,气势雄壮。这首诗歌着重追述先公先王的事迹,称颂英雄祖先的丰功伟业,可以看作是商部族的史诗和英雄颂歌。
《玄鸟》这首诗虽然杂糅着“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神话传说,但它从商始祖契的诞生,写到成汤立国,再写到武丁中兴,已经具有了史诗的性质。
据《楚辞天问》、《吕氏春秋音初》、《史记殷本纪》等书记载,帝喾次妃有娀氏女简狄行浴水边,有燕子衔卵,飞过而坠之,简狄得而含之,误吞而孕生契。
这一神异传说,既表现出商人对其氏族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的朦胧的历史记忆,同时,“玄鸟生商”也是追溯了商搜趣网族久远神圣的图腾根谱,表现了一定的史诗内蕴。
这首诗还是庙堂祭祀乐曲,既庄严肃穆,又热情昂扬。从句式上首,短促的四言句式通过比较舒缓的五言来调节,错落而归于凝重,显得庄重典雅,是典型的颂诗风格。
维民所止查嗣庭案是什么?
对于“查嗣庭科场试题案”,历史上传说纷纭,莫衷一是。较普遍的说法,是认为查嗣庭所出的试题是《大学》中的“维民所止”一句。“维”、“止”两字,是去“雍”、“正”之首。实际上查嗣庭并没出过这个题目,那么,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清朝雍正四年(1726)秋天,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国的大案,即所谓“查嗣庭科场试题案”。这是继顺治间庄廷铣《明史稿》案、康熙间戴名世《南山集》案和雍正三年汪景祺《西征随笔》案之后的又一大案。历来的文字狱中基本上是以诗文获罪,而以科场试题嫁祸的可谓绝无仅有,且受到查处的竟是当朝二品大臣、内阁学士兼礼部左侍郎、江西正主考官查嗣庭,除了株连亲属、大加杀戮之外,还停止整个浙江士人参加乡试会试。此中内幕,确实令人费解。
由于事情来得突然,当时就传说纷纭,莫衷一是。较普遍的说法,是认为查嗣庭所出的试题是《大学》中的“维民所止”一句。“维”、“止”两字,是去“雍”、“正”之首。实际上查嗣庭并没出过这个题目,而至今仍有人以讹传讹。
另一说出自《清稗类钞》。据说:“查君书名震海内,而不轻为人书,琉璃厂贾人贿查侍者,窃其零镰剩墨出,辄得重价。世宗登极,有满人菜欲得查书,贾人以委侍者,半年不能得一纸。一日,查闭书室门,有所作。侍者穴隙窥之,则见其手一巨帙,秉笔疾书,书讫,梯而藏之屋梁。乃伺查出,窃以付贾人。贾人以献满人,遂被举发”。此说确否待证,或为最早被举发的一道线索亦未可知。
以上种种传说,均未能说明问题的实质所在,雍正的真正用心,还须层层揭去假象,从头说起。
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又号查城。府廪学生,中康熙乙酉(1705)亚魁,次年联捷得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甲午(1714)湖广副主考,戊戌(1718)任山西正主考。嗣经吏部尚书隆科多荐举,特令在内廷行走,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复经左都御史蔡珽保奏荐举,授礼部左侍郎,加经筵讲官。想不到以后兴起的这场大案,根子就出在这两个荐举人身上。
查氏学问渊博,才识过人,但不免有些恃才傲物、目空一切的名士风度,常在笔底发泄他对当时现实的某些不满。清史专家邓之诚在《清诗纪事》中亦记其《除夕感事》诗句云:“能餐白石家堪住,解作黄金吏待廉”,称其“语含讥刺”。又《代皇子寿某》云:“柳色花香正满枝,宫廷长日爱追随。韶华最是三春好,为近龙楼献寿时”。邓之诚认为:“皇子与所寿者,俱不知谁某。玩‘宫廷长日爱追随’一语,非椒房即内侍也。交通宫禁诸王,岂能免于雍正之时,而况曾为隆科多所荐举乎!乃知嗣庭杀身之祸在此”。这话发人之所未发,是说得很有道理的。查嗣庭喜欢玩弄文字,嘲讽时事,且生性疏狂,言语尖刻,这在他的日记中也常常有意无意地暴露出来。
就在这次案发的前不久,也即雍正四年(1726)四月十一日,雍正在制造另一桩文字狱——钱名世案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皇恩浩荡”、“宽大为怀”,他玩弄手法,别出心裁地下了一道谕旨:“皇上以其(暗指钱名世)玷辱名教,罪不容诛,特洒宸翰,榜其门曰‘名教罪人’,又命在京大小臣工,由科制(举)出身者,咸为歌诗以攻其恶,俾天下后世懔然知所凛戒……”即命令有文化的臣子们合力围攻咒骂。当时海宁籍的京官,如礼部尚书陈元龙、翰林院编修许焞等都不得不赋诗“奉旨批判”,查嗣庭当然也得批判钱名世,他写了这样一首诗,以示表明自己心迹:“羞恶廉隅了不明,读书堪笑负平生。昧心语已忘颜赧,悖理辞尤恶贯盈。一网开恩宽斧领,百年遗臭辱簪缨。从今负罪归乡里,掩口人惭道姓名”。尽管这种皇上命题的诗言不由衷,只能是“官样文章”,但查嗣庭万万料想不到的是,就在五个月后,灾祸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下场远比钱名世更惨。
对查嗣庭的陷害是从“试题”打开“缺口”的。在我国封建时代,实行科举取士制度。到明、清时,一个读书人要取得生员(秀才)资格,必须先经过县试、府试和院试。接下去,正式的考试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京城和各省城举行,取中者称为举人。乡试一般都在农历八月,因此又称“秋试”。考试的题目,按规定都选用“四书五经”中的语句。
查嗣庭在雍正元年出任山西乡试正主考时,也曾出过试题,选的是“不患人之莫己知”二句,“宜民宜人”句和“子产听郑”一章,三题都还算平正,没有被雍正抓住把柄。这很可能和雍正认为下手的时机尚未成熟有关。
然而,三年以后,到雍正四年秋天。查嗣庭受命出任江西乡试正主考时,厄运终于降到了他的头上。查嗣庭按照惯例,出了这样几道试题:首题是“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出自《论语》;三题“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出自《孟子》;次题两道:一道是《易经》的“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另一道是《诗经》的“百室盈止,妇子宁止”。本来都是合乎规范、无疵可指的,而且那次主持乡试时行事相当谨慎,对关节的查防非常严格,考试也顺利结束,一切正常。
可是,雍正却无中生有,借口“有人告发”,猛然拿查嗣庭“开刀”,实际上是蓄谋已久的事变发生了。雍正帝把查所出三个题目联系起来,说:“今查庭嗣所出经题,前用正字,后有止字,‘正’字有一止之象”,又罗织其他试题及查的日记文字有悖逆之词,共四十二款,定为“大逆不道,怨诽诅咒”罪,查下狱,病死后戮尸另示,籍没家产,子查淫处斩,秋后处决。胞兄查嗣瑮、胞侄查基“从宽免死”流放三千里(查嗣琛年逾八十,不久卒于戍所)。族人或流放或与功臣为奴。只有其兄著名诗人查慎行(嗣琅)父子“从宽免罪”释放。后来民间也有附会,说查嗣庭所出题中“维民所止”一句(语出《礼记大学》),“维”“止”二字是把“雍”“正”砍去了头。这大约是因为查//www.souquanme.com嗣庭著过一部《维止录》,后世附会从这部书名产生。
查嗣庭案虽然也归入文字狱一类,但因同隆科多、蔡珽两案连结一起,具有了一定的政治性质。实际上是雍正为了削弱和打击隆科多一派的势力,进一步除掉隆科多的“连环案”。隆科多是雍正的亲舅父。在康熙去世之前,以皇后佟佳氏弟弟的特殊关系,担任理藩院(掌管蒙、藏、新疆少数民族事务)尚书兼步军统领,掌握京师警卫部队。雍正即位之后,表面上对隆科多格外重用,但和年羹尧相似,隆科多也是个“招权纳贿,擅作威福”的人物,引起雍正帝注意。因此,在查案发生之前,首先向年羹尧开刀,借口汪景祺案,依靠身任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要职的蔡珽,解除年羹尧的职权,扣上九十二条罪名,责令自杀;后又将蔡珽定罪。查嗣庭曾经隆科多和蔡珽荐举,相互间免不了有交往,这就必然会被看作隆科多和蔡珽的同伙。再者查嗣庭平时在对待现实政治、对待满汉关系等有时也表现一些不同看法,甚至发泄一些不满情绪,这对于时刻都在密切注视着臣下的政治思想动态、政治嗅觉特别敏锐的雍正来说,自然要当作敌对势力,眼中之钉,必欲除之而后快了。所谓试题“怨望、讽刺”,实际上只不过一种借口,一块遮羞布而已。
查嗣庭之狱结案后没几个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第二年,隆科多死于禁所,这个“连环案”宣告结束。
千古奇书《大义觉迷录》
雍正帝因为意想不到的案件,又意外的涉及到他的继统谋位以及宫中秘闻的事,异想天开地用史无前例的方法编了此书。其初衷为辟谣,结果适得其反,反而成了自我暴露,让人信以为真。此奇书实系千古未有,个中情节仍是一谜。
雍正六年(1728)有一宗发生在西安的案件,却搅动了清宫中的雍正帝,使他坐卧不安、颇费心思,最后竟编出一本《大义觉迷录》的奇书来,这就是曾静投书案。
用文字杀人,虽非清朝皇帝的发明,倒也是清帝的“专利”,尤以雍、乾父子为最。雍正初年对读书人的打击和迫害,激起士人的强烈义愤。于是,许多中下层知识分子不愿做官,在广大民众中制造反清舆论,挑起清军入关以来的反抗情绪,曾静便是这些知识分子的代表者之一。
曾静是湖南的一名秀才,他不愿再参加科举而在乡村教书,人称他“蒲潭先生”,他在自己的学生中不断揭露清军入关及统治汉人的罪行,并在群众中散布反清言论、著书立说阐发自己的主张。他写的《知新录》、《知几录》两书集中揭露雍正的“十大罪”,即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任控等,说他是少见的暴君。阐述“华夷之分”理论,让大家起来反抗满族统治,光复汉业。他深刻揭露满汉地主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残酷剥削,号召人们起来反抗剥削压迫。最终,发展到举义造反的行动。
曾静根据社会上的较为广泛的舆论,认为岳钟琪是可以策动反清的领袖,于是在雍正六年(1728)九月,派遣自己的学生张熙带着他给岳钟琪的书信和《生员应诏书》到西安去策动其举义。
岳钟琪对清廷可谓忠心不二,压根就不想造反,他能得到如今的高位,其谋略智慧绝非一般人可及。当曾静向他投书时,他想的是如何应对处理才能既不让雍正因此//www.souquanme.com怀疑他,又能把谋反者一网打尽。岳钟琪通过诡计骗取了张熙的信任,获得了有关实情后,随即向雍正作了奏报。由于张熙已被骗说出了内中情节,曾静无法再隐瞒实情,交待www.souquanme.com了他们与浙江吕留良、吕的弟子严鸿达、严鸥达等人的联系。由于案情重大,牵连数省,湖南一方无从审理,于是将此案调入北京,由雍正亲自指挥刑部审案。
曾静案查来查去,查出来的都是陈年旧账。雍正只得宣布说,曾静怀着不臣之心,听了允禩、允禟等人的奴才们散布的谎言,便借以搬弄,蛊惑人心,诬蔑圣上。接着再查就到了吕留良案。曾静对吕留良十分钦佩,认为吕留良有皇帝之才,只是无皇帝之命罢了。认为吕氏学说的中心旨在“华夷之辨”,其研究、宣传华夷之别就是想要做皇帝,但终于未得机会。吕留良早在顺治十年(1653)就中了秀才,后不再猎取功名,而是招徒讲学,著书立说,名气很大。康熙十八年(1679)开博学鸿词科,官员推荐他,他坚决不就,以后又多次推举其出仕,都被他严词拒绝,后终于削发当了和尚。尽管他避居山林之中,可他的影响和他的弟子们却还存留在大江南北。人们争相读他的书,传播他的思想,做吕氏的徒子徒孙,沿海大埠、穷乡僻壤,有志之士无不风闻而趋。人们崇拜他,不仅在于他的学识渊博,尤在于他反对清朝的骨气和思想。他的思想中“华夷之别”非常坚固。他认为清朝政府夺了华夏的江山,天地倒位,让人们坚持汉民族立场,绝不可为夷狄政权服务。在他的语言和文字之中,也从未承认过清政府是合法的政权。
雍正认为,打击吕留良、严鸿逵等可不是一杀二流三抄家的事,而是要驳倒他们的“华夷之别”的思想,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清除其影响。于是,他把吕、曾的著作、言论公布出来,让官员写文章反驳,同时他自己动手写论文,驳斥“华夷之别”论。最后,雍正颇费了一番思考,决定了“出奇料理”之策。雍正想借此将康熙崩逝以来种种流言诽谤作一次总的清算,并将有关曾静案之谕旨,及曾静口供等编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行全国,让读书士子和乡间小民共知之。因为他最伤心之处是“天下有人如此论朕”,他说看了曾静的《新知录》“惊讶落泪”,是天下有人对他的“冤枉”,他要借此机缘“洗刷冤情”。
《大义觉迷录》堪称封建专制时代由皇帝钦编并刊布天下的第一大奇书。维持独裁统治的一大要诀是神秘莫测,秦始皇“行所幸,有言其处者,罪此”,可谓得其三昧。对待政治谣言,最高明的办法是不张扬其事,日久自会烟消云散。否则,难免自生事端,搞得沸沸扬扬,天下尽人皆知,还会被人指为欲盖弥彰,愈抹愈黑。雍正则不以为然,他坚信自己私德清白,“可以对上天,可以对皇考,可以共白于天下之亿万臣民”。
雍正七年(1729)十月初六,有关大臣请诛曾静、张熙。雍正则以二人僻处乡壤,偶为流言所惑,并非“造谣”之人为由,特宽二人罪。次日,命免罪释放,并云:“朕治天下,不以私喜而赏一人,不以私www.souquanme.com怒而罚一人”。把曾静、张熙免罪释放的同时,许诺以后皇帝子子孙孙,永远不得因此事加罪他们。雍正在上谕中还表扬曾、张二人,说他们不仅无罪,反而有功,因为不是曾静投书,造谣诬蔑他的人就追查不出,他的冤枉就不得昭雪。之后,雍正命地方大员领曾静到苏浙各地宣讲;把张熙带到湖南、陕西各地宣讲。以他们的现身说法,宣传雍正至仁至孝和勤政爱民等各种功德;宣传世人说雍正的坏话,都是阿其那、塞思黑的奴才们的恶意攻击;宣传自己为流言所惑,看错了英明君主,表示忏悔等。一时间竟闹得朝廷内外、全国上下无人不知道雍正之“十大罪”状,真可谓适得其反。
而在吕留良案子的处理上,雍正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手法。虽也是把官员们的批判文章辑录成书,刊刻颁发给世人。同时让各省学官广泛征求文人们对吕留良案中人的处置意见,做好处罚名士、文人的充分准备。经过两年的工作,到雍正十年(1732)对案犯作出处理:把吕留良、严鸿逵、吕葆中(吕留良之子)斩首戮尸示众,另一子吕毅中及严鸿逵弟子沈在宽处决。吕、严两家其余人等一律流放边陲给旗人为奴。其他有牵连的,包括他们的学生、朋友、刊刻吕氏书者、藏书查出者、知情不报者、处理不力者皆从重治罪。
雍正对吕、曾案的处理是大出寻常的“出奇料理”,他对自己的如此处理曾表示出沾沾自喜。本来对他极为不利的宣传,他敢于拿在公众中敞开讨论,又能让犯罪者自己出来做反面教员,使自己由被动变为主动。这种出乎常人思维的做法,使当时的一些大臣为之瞠舌,真可谓第一大奇事。
“邦畿千里,惟民所止”究竟该怎么理解?
邦畿千里,惟民所止的意思是什么?出自《诗经玄鸟》,原文是“邦畿千里,维民所止”。“维”通“为”,“止”即住所,意思是说:都邑周边千里远,都是商民居住地。
同时也是清朝雍正年间一个文字狱的典型,主考官查嗣庭以“维民所止”为考题,被曲解为“雍正砍头”,“雍正”二字去其头,正是“维止”二字,结果查嗣庭惨死狱中,还被戮尸示众。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句诗是什么意思?
急!请众高手尽快帮忙解决!谢过!“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意思是天帝发令给神燕,生契建商降人间。天命玄鸟,其原文出自《诗经商颂玄鸟》,据说,帝喾的次妃简狄是有戎氏的女儿,与别人外出洗澡时看到一枚鸟蛋,简狄吞下去后,怀孕生下了契,契就是商人的始祖。
“玄鸟”是古人对燕子的称呼,因燕子通体黑色,故名“玄鸟”。以貌取名,简单朴素。当时,玄鸟、凤都是指燕子。
关于“玄鸟”,上古传说中有“玄鸟生商”的故事。屈原《楚辞天问》中有:“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至贻,女何嘉?”。《楚辞离骚》王逸注曰:“玄鸟,燕也。”关于商人的祖先契是其母吞燕卵而生。《诗经商颂玄鸟》也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诗句。
扩展资料:
“春分玄鸟降,简狄配高辛氏,帝与之祈于郊禖而生契,故本为天所命,以玄鸟至而生焉。”春分时节,燕子筑巢生子,商人以为燕子来临便是繁殖的好日子,于是,在燕子来临的仲春之时,夫妻双双赴郊外旷野之地,举行求子祭祀活动,这个时期所孕之子,谓之“玄鸟所生”。又据《礼记月令》载:“仲春三月,玄鸟至。”汉代郑玄注:“玄鸟,燕也。”
原文:玄鸟
【作者】佚名 【朝代】先秦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释义:
天帝发令给神燕,
生契建商降人间,
住在殷地广又宽。
当时天帝命成汤,
征伐天下安四边。
昭告部落各首领,
九州土地商占遍。
商朝先王后继前,
承受天命不怠慢,
裔孙武丁最称贤。
武丁确是好后代,
成汤遗业能承担。
龙旗大车有十乘,
贡献粮食常载满。
千里国土真辽阔,
百姓居处得平安,
四海疆域至极远。
四夷小国来朝拜,
车水马龙各争先。
景山外围大河流,
殷受天命人称善,
百样福禄都占全。
参考资料:百度知道-天命玄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