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百姓点灯的前句是什么
不许百姓点灯的前句是什么只准x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翻译: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释义:指有权有势www.souquanme.com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本句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后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现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不准百姓点灯,的前一句是什么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www.souquanme.com依例放火三日’。”[1]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现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出自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www.souquanme.com依例放火三日’。”[1] 后因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形容统治者为所欲为,却限制人民自由。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比喻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现比喻只许自己任意而为,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
百姓点灯的上一句是什搜趣网么
百姓点灯的上一句是只许州官放火。全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是当官的可以被允许随意放火,而百姓则不准随意点灯,常用来形容有权势的搜趣网人可以任意妄为,但老百姓的日常正常需求都要被限制,也用来形容一个人双重标准,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而要求别人行使正当权利。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句出自《老薛庵笔记》,作者是南宋著名诗人、文学家陆游。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是当官的可以被允许随意放火,而百姓则不准随意点灯,常用来形容有权势的搜趣网人可以任意妄为,但老百姓的日常正常需求都要被限制,也用来形容一个人双重标准,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而要求别人行使正当权利。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句出自《老薛庵笔记》,作者是南宋著名诗人、文学家陆游。
“不准百姓点灯”的上一句是什么?
“不准百姓点灯”的上一句是“只许州官放火”
百姓点灯,前面是什么?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典故
北宋时,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www.souquanme.com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原文——陆游《老学庵笔记》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
典故
北宋时,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www.souquanme.com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原文——陆游《老学庵笔记》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故语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