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尔欲吴王我乎”的翻译
“尔欲吴王我乎”这句话,百度作业帮的回答是错的。其中的“吴王”是名词的使动用法,“吴王我”须译作“使我成为吴王”。疑问--“尔欲吴王我乎”
Question: "I almost to the king of Wu er"
Question: "I almost to the king of Wu er"
我要史记!
要有原文和翻译的《史记◎70列传》!谢谢同志们,最好不要有错误,老师说高考有时从那里面出题,为了我的未来……总之十分感谢同志们啦啦啦~~http://guoxue.baidu.com/page/cab7bc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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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动词
4,被动
被动是与主动相对而言.所谓主动是指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是主语发出的,主语是实事者,因而是主动的.如果主语不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而是承受动作的受事者,那它就是被动的.古代汉语被动的表达和现代汉语一样,都是通过有结构标志和没有结构标志的两种句式,所不同的是古代汉语,特别是先秦时期,使用没有结构标志的句式居多,使用有结构标志的被动句远不如现代汉语普遍.
1)使用没有结构标志的句式表达被动的.
例如:
A,屈原放逐,著离骚.(《史记太史公自序》)——被放逐
B,如姬最幸,出入王卧内.(《信陵君列传》
C,自子厚之斥,遵从而家焉.(《柳子厚墓志铭》)
D,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史记太史公自序》)
它们在结构形式上跟主动句一样,没有表示被动的特殊标志,被动是通过句子及上下文的文意体现出来的.所以有人称这类句子是意念上的被动句.
2)使用有结构标志的被动句,大致有以下几种结构类型:
(1)"于(乎)"用在动词后引进主动者.
例如:
A,怀王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B,故孟子,孙卿儒术之士,弃捐于世.(《战国策叙录》)
C,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鞌之战》)
D,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许行》)
E,是孔丘斥逐于鲁君.(《盐铁论利义》)
这是先秦较常见的一种被动句式.不过,"于(乎)"本身并不表示被动,"于(乎)"只是引进主动者,使主语的被动性质更加明确而已.这类句式的词序也跟现代汉语不一样,我们在阅读时,要把引进主动者的"于(乎)"字词组移到动词前当状语去理解或翻译.
(2)"为","见","被"直接用在动词前,表示被动.
例如:
A,厚者为戮,薄者见疑.(《韩非子说难》)
B,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C,夫谋之一不见用,则安知终不复用也 (《贾谊论》)
用"为","被"表示被动,形成被动句式,在先秦时期已很常见,"被"字则到战国末期才开始用于表示被动.它们在句子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当,都是直接置于动词前,加强动词的被动意义,以突出主语的被动性.至于施动者,因多半不便说出或不必说出,所以一般不出现.
(3)用"见(为,被)……于"结构的.
例如:
A,臣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被王欺骗
B,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庄子秋水》)
C,游说权谋之徒,见贵于俗.(《战国策叙录》)
D,伍胥父兄为戮于楚.(《史记伍子胥列传》)
E,万乘之国,被围于赵.(《战国策齐策》)
"见……于"结构先秦时已普遍使用,"为……于"及"被……于"是战国末期及汉以后才发展起来的,后二者大概是前者类化的结果.因为这类结构的"见","为","被"都是用于动词前表被动,"于"则在动词后引进主动者,是上述两种表示被动手段的综合运用,所以被动意义更加明显.
(4)"为","被"用在动词前引进主动者.
例如:
A,多多益善,何以为我禽 (《史记淮阴侯列传》)
B,为天下笑者,何也 (贾谊《过秦论》)
C,今去不得,阳狂恐知,身死为世戮,奈何!(《龚遂传
D,臣被尚书召问.(蔡邕《被收时表》)
E,亮子被苏峻害.(《世说新语言语》)
"为"在先秦就常常用于引进主动者,"被"发展到汉末才具有这一功能.这种用法跟上述的"为","被"置于动词前不同,它不是以加强动词的被动意义来突出主语的被动性.而是跟"于"一样,是通过引入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使主语的被动性质更加明显起来.跟"于"不同的是,"为","被"词组不是在动词后作补语,而是在动词前当状语.
动词后的"于"字词组和动词前的"见"或"为"字词组,都不是被动句独有的标志,所以不能看到动词后有"于"字词组或动词前有"见"及"为"字词组就断为被动句.它们也可能是动作支配或关涉的对象等,而不是动作的主动者或纯粹表被动.例如:
A,千秋万代传于王.(《史记梁孝王世家》)
B,不足为外人道也.(陶渊明《桃花源记》)
C,生孩六月,慈父见背.(李密《陈情表》)
这里的"于","为"词组及"见"虽然都处于及物动词前后,但都不是被动句.只有结构上处于及物动词前后,及物动词后一定没有宾语,在意思上又是引进主动者或直接表示被动的情况下,这样的句子才是被动句.这些都得根据句义去确定.
(5)用"为(被)……所"结构的.
例如:
A,今不速往,恐为曹所先.(《赤壁之战》)——被曹操占了先
B,方术不用,为人所疑.(《荀子尧问》)
C,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列传》)
D,汝曹怯弱,为蛇所食.(《搜神记李寄》)
E,吴郡顾士端……尤妙丹青,常被元帝所使,每怀羞恨.(《颜氏家训杂艺篇》)
"为……所"结构萌芽于战国末期,秦汉以后就被广泛运用."被……所"结构大概也是从"为……所"结构类化而来,跟"见……于"结构一样,"为(被)……所"结构也是把强化被动语义的"所"和引进动作主动者的"为(被)"两种语法手段结合起来,以强化和突出主语的被动性质.所不同的是,"见……所"结构的"于"字词组在动词后引进主动者,而"为(被)……所"结构的"为(被)"字词组在动词前引进主动者,这是"于","为(被)"原有的功能特点所决定的.
"为……所"结构的"为"后,有时不出现行为动作的主动者,"为"便和"所"连在一起,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被抓住
"嵩有田……武人夺而有之,嵩诣州颂理,为所杀."(韩愈《张中丞传后序》).
跟"为……所"相当的还有"为……见",这种结构虽早见于先秦,但很少使用,例如:
A,烈士为天下见善矣,未足以活身.(《庄子至乐》)
B,近又有张道士,为公见信.(《宋书庐江王祎传》)
C,爱欲生忧,或遭父丧,为人所夺……爱欲生畏者,为豪贵见夺其妇.(《出曜经欲品》)
"为……所"跟"为……见"结合,还可成为"为……所见",者一结构仅见于汉末至隋唐.例如:
A,诸葛恪,滕胤,吕据,盖以无罪,为峻,綝兄弟所见残害.(《三国志吴志孙綝传》)
B,今凉州部……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后汉书西羌传》)
C,臣受性愚陋,人事多所不通,惟酷好学问文章,未尝一日暂废,实为时辈所见推许.(韩愈《潮州刺史谢上表》)
(三)形容词
形容词是表示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
1,古代汉语主要充当句子的谓语,定语和状语.
古代汉语形容词跟现代汉语一样,经常充当句子的谓语(表示主语的性质,如:"霜叶红于二月花"),定语(表示它所修饰的中心语的性质,如:"出于幽谷,迁于乔木")和状语(指出谓语动作的性质,如:"横看成岭侧成峰","淡妆浓抹总相宜"),有时也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和补语,只有在词的构成方面和某些用法上稍有不同.
形容词作主语和宾语,是因为它所表示的性质和状态被说话的人当作一种事物来看待了,有的语法书称之为"名物化".如:
远近高低各不同——作主语
红消香断有谁怜——作主语
彼节者有间而刀刃无厚(《庖丁解牛》)——作宾语
形容词作主语,宾语的另一种情况是偏正词组中心语的省略,即"以偏概全".因此,碰见形容词的这种用法,就得补上中心词,按有中心词的偏正词组去理解,
如:
A,故新相反,前后相背.(《定法》)——旧法,新法
B,瑜等率轻锐继其后(《赤壁之战》)——轻装,精锐的士兵
像一般定语可修饰各种中心语那样,这种用法的同一形容词,也可有不同的中心词.判定没出现的中心词,主要根据上下文意,就句中来说,主要是根据谓语意义及其连带成分来考察,也就是说,未出现的中心词必须具有该形容词所表示的性状,符合谓语意义的要求.
2,古代汉语形容词有类似词头的前加成分,如"其","有".
例如:
A,不我以归,忧心有忡.(《诗经邶风击鼓》)
B,我来自东,零雨其蒙.(《诗经豳风东山》)
这些带有前加成分的形容词,相当于叠音形容词.
词尾"然","如","若","乎","焉"等经常充当状语,有时也用作谓语或定语.
例如:
A,睠言顾之,潸焉出涕.(《诗经小雅大东》)
B,夫子莞尔而笑.(《论语阳货》)
C,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孟子尽心上》)
D,江河以濯之,秋阳以曝之,皜皜乎不可尚已.(《许行》)
E,今有人于此,驩若爱其子.(《墨子天志中》)
F,王道粲然分明.(《战国策叙录》)
3,古代汉语有相当多的叠音形容词,它们的性质不同于现代汉语的形容词重叠,不含"很"的意思,往往要用"……的样子"去理解.
例如:
A,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货殖列传序》)
B,内谏争于王,外责傅相,引经义,陈祸福,至于涕泣,蹇蹇无已.(《龚遂传》)
C,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尚书皋陶谟》)
D,彼节南山,维石岩岩.(《诗经小雅节南山》)
E,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荀子劝学》)
其它如《诗经》的"蚩蚩","汤汤"(《氓》),"离离","靡靡","悠悠"(《黍离》),"苍苍","萋萋","采采"(《蒹葭》)等,《论语乡党》的"蹜蹜",《孟子尽心上》的"孳孳"和《史记匈奴列传》的"熙熙"等都属于这类描摹景物情状的生动化的形容词,都含有"……的样子"的意思.
(四)数量词
表示事物或行动的数目或次序的词叫数词,计算事物或行动的数量单位的词叫量词,合称数量词.数词的语法功能和形容词的语法功能基本相同.所以,有的语法书把数词附在形容词后讲.
1,数量词可以在名词,动词前作定语,状语.
例如: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作状语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作定语
2,古代汉语的数词是正常的,而量词相对于现代汉语来说是不发达的,所以常常只用数词来表示数量.
比如: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齐人有一妻一妾》)
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
3,数量词在动词和名词的后面也可以作谓语,状语,回答"什么","怎么样"的问题.数量词在名词后面,是在数量上对名词进行陈述.
例如:
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谓语
4,数量词在动词或动宾词组后可以作补语.
例如:
固致大绫三百匹(《段太尉逸事状》)——补语
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段太尉逸事状》)——补语
5,数量词在动词或动宾词组后也可以作主语,宾语.作主语,宾语的数量词也可以看作是"以偏概全"的用法.
例如:
一厝朔东,一厝雍南(《愚公移山》)
今其室十无一焉(《捕蛇者说》)
6,几个数词的特殊用法
1)"一"
用在动词前表动作数量,作状语.例如:
一鼓作气(《曹刿论战》)
用在动词前,表示一种假设的条件.例如:
一不见用,则忧伤病沮,不能复振.(《贾谊论》)
公子诚一开口,如姬必许诺.(《信陵君窃符救赵》)
2)"二","再"
都表示"两"这个数目,但对象不同.
若是表示物量,用"二".例如:
早丧二亲,年逾三十,鬓发二色.(《太平御览蔡邕书》)
若是表示动量,用"再".例如:
再拜稽首.
秦赵五战,秦再胜,而赵三胜.
注意:"再"与现代汉语中的用法很不相同,古文中表示动作重复的词是"复".例如:
冯谖不复歌.
上古汉语的"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两次".
3)"三","九","十","百"
它们放在名词前面表示物量,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动量.它们表示的往往不是实数,而是虚数,"众多"之意.例如:
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许行》)
假令仆伏法就诛,若九牛之一毛.(史记报任安书)
商君虽十饰其法.(《定法》)
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庄子秋水》)
"千","万"的用法也是如此.
"三"在表示虚数时,有时也指"少",这个用法比较特殊,需要注意.例如: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
7,分数的表示法
分数最完整的表示法,包括这些构成成分:母数+"分"+名词+"之"(连词)+子数.例如:
一月之日,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史记历书索引》)
其中,"九百四十"是母数,"日"是名词,"四百九十九"是子数.
8,可以省略的成分
1)省略"分",即:母数+名词+"之"(连词)+子数.例如:
大都不过参国之一.
其中,"参"是母数,"国"是名词,"一"是子数.
2)省略名词,即:母数+"分"+"之"(连词)+子数,这与现代汉语相同.例如:
秦地天下三分之一.(《汉书地理志》)
3)"分"和"名词"都省略了,即"分"+"之"(连词)+子数.例如:
郴之为州,在岭之上,测其高下,得三之二焉.
一般说,母数,"之",子数三者应齐备.
在特殊情况下,"之"也可以省略,只保留母数和子数.例如:
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游褒禅山记》)
9,倍数的表示法
一倍用"倍",五倍可作"蓰".其它通常都直接用基数词表示."蓰"通常不单用,常"倍","蓰"连用,表示不定的多数.例如:
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许行》)
四,词类活用
(一)定义
古汉语跟现代汉语一样,某类词有某种词性以及它们在句中的作用,一般都是固定的,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灵活运用,可以使某类词丧失其本来的词性,临时具有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的运用,叫做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就是在实词中,一个词按照一定的习惯在某个句子中丧失了其本来的词性,临时起着其它词类的语法作用的语法现象.
(二)词类活用的特点
第一,活用是临时的用法.即它必然在某个语境中才出现,随着语境的丧失,这种活用的语法功能也就丧失了.
第二,活用前的词和活用后的词在语法意义上有密切关联.例如:尔欲吴王我乎 (《左传定公十年》)
其中"吴王"本是名词.其中"吴王"前的"欲"作为能愿动词,要求其后接动词.另外,"吴王"后的"我"作为宾语,要求其前接动词.因此,在这样的特定语境中,"吴王"就临时被作为动词使用了.离开了这个语境,"吴王"不能作动词,不能受能愿动词修饰,就带不了宾语."吴王"活用为动词后的意义和名词"吴王"的词汇意义紧密相关.
(三)词类活用跟词的兼类不同
词的兼类,是指一个词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的性质,是固定的用法.这种一个词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的性质的现象是由词的引申造成的,是一词多义,一词多性.它不是临时的,是词本身所具有的.
而活用是由特定的语言环境造成的,是词义,词性的临时改变.例如:车同轨,书同文字.(《史记秦始皇本纪》)
"轨",名词,指两个车辙之间的距离.由于这个距离是一定的,所以引申指规律,法则.车行走,必须沿着这个轨道,所以又引申为遵循,合乎,成了动词.所以,"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行必果"(《史记游侠列传》).这个就是由词义引申造成的词的兼类现象.
又如:"疾"在"时曹军众已有疾疫"(《资治通鉴赤壁之战》)里是名词,当疾病讲;在"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史记孙膑列传》)中是动词,当妒忌讲;在"疾雷不及掩耳"(《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是形容词,当急速讲."疾"同时兼有名,动,形三种词性,不是临时运用的结果,是"疾"本身固有的经常存在的现象,不是临时的偶然发生的现象,所以不是活用而是兼类."疾",本义是名词,疾病,引申表示痛恨,因为人们对疾病总是厌恶的;引申表示迅速,是因为疾病发生时,通常非常快.
(四)词类活用跟词的兼类有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造成的原因不同
词类活用,是由一定的语言环境造成的,即是由外因造成的,是临时的.一旦离开了上下文,这个词就会恢复到它原来的词性.
而词的兼类,是词的引申造成的.它是永久性的,任何时候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性,不受环境的影响,只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它只表示某一种词性.
第二,翻译成现代汉语,它们的意思不同
由于兼类是由引申造成的,翻译成现代汉语时,引申中原来的字不出现.例如:"轨"在"其行虽不轨于正义"中引申为动词"遵循",在翻译这句话时,"轨"不出现.
而活用的翻译,一般是用一个跟原来的词有关的动宾词组,原来的词往往还出现.例如:"尔欲吴王我乎 "翻译成现代汉语时,"吴王"还出现."一营大噪,尽甲"翻译成现代汉语时,"甲"还出现.
(五)具体内容
1,名词用作动词
名词用作动词时,有用作一般动词,也有用作使动,意动的.
1)名词用作一般动词
具有跟原名词意义有着密切联系的动词的一般意义,如果带上宾语,它跟宾语的关系是一般的动宾关系.例如:
A,从左右皆肘之.(《鞌之战》)
B,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城濮之战》)
C,曹人尸诸城上.(《城濮之战》)
D,斩一首者爵一级.(《定法》)
E,晞一营大噪,尽甲.(《段太尉逸事状》)
F,左右欲兵之.(《史记伯夷列传》)
这些活用来的动词都不只简单地表示动作,它们含有跟原来词义密切相关的更为复杂的意思.如"从左右皆肘之."中"肘"翻译成"用肘顶".
2)名词用作意动
是主语主观上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作是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本身并没有变化.
例如:
A,赵孝成王德公子之矫夺晋鄙兵而存赵.(《信陵君列传》)
B,公子乃自骄而功之.(《信陵君列传》)
C,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 (《谷梁传僖公八年》)
D,友风而子雨.(《荀子赋篇名赋》)——把风当作朋友,把雨当作孩子
E,鲁欲将吴起.(《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意动用法在翻译时,要翻译成"以宾语为谓"的格式.
3)名词用作使动
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例如:
A,尔欲吴王我乎 (《左传定公十年》)
B,乘势,则哀公臣仲尼.(《韩非子五蠹》)
名词的使动用法都可以用"使宾为谓"的格式来翻译.
4)方位名词用作动词,和名词一样.不同的是,它都表示趋向性的动作.
例如:
且籍与江东弟子八千人渡江而西.(《史记项羽本纪》)
5)名词活用成动词的判断
第一,从意义上看.
若一个名词在句子当中用它本来的意义解释不通,必须换一个跟这个名词直接有关的动词或者动宾词组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名词一般就活用成动词.
第二,从形式上看.
首先,名词是谓语,但不是判断句或者说明描写句.
其次,在这个名词的前后有一些和它搭配的特殊词语.例如:"尔欲吴王我乎"中,"吴王"前有能愿动词"欲"."晋灵公不君"中,"君"前有否定副词"不"."完客所馆"中,"馆"前有"所"."渡江而西"中,"西"通过"而"和"渡江"联系起来."孟尝君客我"中,"客"后有代词"我"."何不城壶丘"中,"城"后有方位处所词"壶丘".另外,两个名词连用,它们之间又不是偏正,主谓,并列关系,那前一个名词可能活用.例如:"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中,"臣"活用作动词."晋侯围曹,门焉"中,"门"后有"焉"."夫子在于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中,"巢"后有介宾词组"于幕上"."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中,"棺"后有"而".
只有这些了,大哥,我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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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尽有!你慢慢研究.
二)动词
4,被动
被动是与主动相对而言.所谓主动是指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是主语发出的,主语是实事者,因而是主动的.如果主语不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发出者,而是承受动作的受事者,那它就是被动的.古代汉语被动的表达和现代汉语一样,都是通过有结构标志和没有结构标志的两种句式,所不同的是古代汉语,特别是先秦时期,使用没有结构标志的句式居多,使用有结构标志的被动句远不如现代汉语普遍.
1)使用没有结构标志的句式表达被动的.
例如:
A,屈原放逐,著离骚.(《史记太史公自序》)——被放逐
B,如姬最幸,出入王卧内.(《信陵君列传》
C,自子厚之斥,遵从而家焉.(《柳子厚墓志铭》)
D,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史记太史公自序》)
它们在结构形式上跟主动句一样,没有表示被动的特殊标志,被动是通过句子及上下文的文意体现出来的.所以有人称这类句子是意念上的被动句.
2)使用有结构标志的被动句,大致有以下几种结构类型:
(1)"于(乎)"用在动词后引进主动者.
例如:
A,怀王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B,故孟子,孙卿儒术之士,弃捐于世.(《战国策叙录》)
C,郤克伤于矢,流血及屦.(《鞌之战》)
D,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许行》)
E,是孔丘斥逐于鲁君.(《盐铁论利义》)
这是先秦较常见的一种被动句式.不过,"于(乎)"本身并不表示被动,"于(乎)"只是引进主动者,使主语的被动性质更加明确而已.这类句式的词序也跟现代汉语不一样,我们在阅读时,要把引进主动者的"于(乎)"字词组移到动词前当状语去理解或翻译.
(2)"为","见","被"直接用在动词前,表示被动.
例如:
A,厚者为戮,薄者见疑.(《韩非子说难》)
B,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C,夫谋之一不见用,则安知终不复用也 (《贾谊论》)
用"为","被"表示被动,形成被动句式,在先秦时期已很常见,"被"字则到战国末期才开始用于表示被动.它们在句子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当,都是直接置于动词前,加强动词的被动意义,以突出主语的被动性.至于施动者,因多半不便说出或不必说出,所以一般不出现.
(3)用"见(为,被)……于"结构的.
例如:
A,臣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被王欺骗
B,吾长见笑于大方之家.(《庄子秋水》)
C,游说权谋之徒,见贵于俗.(《战国策叙录》)
D,伍胥父兄为戮于楚.(《史记伍子胥列传》)
E,万乘之国,被围于赵.(《战国策齐策》)
"见……于"结构先秦时已普遍使用,"为……于"及"被……于"是战国末期及汉以后才发展起来的,后二者大概是前者类化的结果.因为这类结构的"见","为","被"都是用于动词前表被动,"于"则在动词后引进主动者,是上述两种表示被动手段的综合运用,所以被动意义更加明显.
(4)"为","被"用在动词前引进主动者.
例如:
A,多多益善,何以为我禽 (《史记淮阴侯列传》)
B,为天下笑者,何也 (贾谊《过秦论》)
C,今去不得,阳狂恐知,身死为世戮,奈何!(《龚遂传
D,臣被尚书召问.(蔡邕《被收时表》)
E,亮子被苏峻害.(《世说新语言语》)
"为"在先秦就常常用于引进主动者,"被"发展到汉末才具有这一功能.这种用法跟上述的"为","被"置于动词前不同,它不是以加强动词的被动意义来突出主语的被动性.而是跟"于"一样,是通过引入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使主语的被动性质更加明显起来.跟"于"不同的是,"为","被"词组不是在动词后作补语,而是在动词前当状语.
动词后的"于"字词组和动词前的"见"或"为"字词组,都不是被动句独有的标志,所以不能看到动词后有"于"字词组或动词前有"见"及"为"字词组就断为被动句.它们也可能是动作支配或关涉的对象等,而不是动作的主动者或纯粹表被动.例如:
A,千秋万代传于王.(《史记梁孝王世家》)
B,不足为外人道也.(陶渊明《桃花源记》)
C,生孩六月,慈父见背.(李密《陈情表》)
这里的"于","为"词组及"见"虽然都处于及物动词前后,但都不是被动句.只有结构上处于及物动词前后,及物动词后一定没有宾语,在意思上又是引进主动者或直接表示被动的情况下,这样的句子才是被动句.这些都得根据句义去确定.
(5)用"为(被)……所"结构的.
例如:
A,今不速往,恐为曹所先.(《赤壁之战》)——被曹操占了先
B,方术不用,为人所疑.(《荀子尧问》)
C,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列传》)
D,汝曹怯弱,为蛇所食.(《搜神记李寄》)
E,吴郡顾士端……尤妙丹青,常被元帝所使,每怀羞恨.(《颜氏家训杂艺篇》)
"为……所"结构萌芽于战国末期,秦汉以后就被广泛运用."被……所"结构大概也是从"为……所"结构类化而来,跟"见……于"结构一样,"为(被)……所"结构也是把强化被动语义的"所"和引进动作主动者的"为(被)"两种语法手段结合起来,以强化和突出主语的被动性质.所不同的是,"见……所"结构的"于"字词组在动词后引进主动者,而"为(被)……所"结构的"为(被)"字词组在动词前引进主动者,这是"于","为(被)"原有的功能特点所决定的.
"为……所"结构的"为"后,有时不出现行为动作的主动者,"为"便和"所"连在一起,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被抓住
"嵩有田……武人夺而有之,嵩诣州颂理,为所杀."(韩愈《张中丞传后序》).
跟"为……所"相当的还有"为……见",这种结构虽早见于先秦,但很少使用,例如:
A,烈士为天下见善矣,未足以活身.(《庄子至乐》)
B,近又有张道士,为公见信.(《宋书庐江王祎传》)
C,爱欲生忧,或遭父丧,为人所夺……爱欲生畏者,为豪贵见夺其妇.(《出曜经欲品》)
"为……所"跟"为……见"结合,还可成为"为……所见",者一结构仅见于汉末至隋唐.例如:
A,诸葛恪,滕胤,吕据,盖以无罪,为峻,綝兄弟所见残害.(《三国志吴志孙綝传》)
B,今凉州部……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后汉书西羌传》)
C,臣受性愚陋,人事多所不通,惟酷好学问文章,未尝一日暂废,实为时辈所见推许.(韩愈《潮州刺史谢上表》)
(三)形容词
形容词是表示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
1,古代汉语主要充当句子的谓语,定语和状语.
古代汉语形容词跟现代汉语一样,经常充当句子的谓语(表示主语的性质,如:"霜叶红于二月花"),定语(表示它所修饰的中心语的性质,如:"出于幽谷,迁于乔木")和状语(指出谓语动作的性质,如:"横看成岭侧成峰","淡妆浓抹总相宜"),有时也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和补语,只有在词的构成方面和某些用法上稍有不同.
形容词作主语和宾语,是因为它所表示的性质和状态被说话的人当作一种事物来看待了,有的语法书称之为"名物化".如:
远近高低各不同——作主语
红消香断有谁怜——作主语
彼节者有间而刀刃无厚(《庖丁解牛》)——作宾语
形容词作主语,宾语的另一种情况是偏正词组中心语的省略,即"以偏概全".因此,碰见形容词的这种用法,就得补上中心词,按有中心词的偏正词组去理解,
如:
A,故新相反,前后相背.(《定法》)——旧法,新法
B,瑜等率轻锐继其后(《赤壁之战》)——轻装,精锐的士兵
像一般定语可修饰各种中心语那样,这种用法的同一形容词,也可有不同的中心词.判定没出现的中心词,主要根据上下文意,就句中来说,主要是根据谓语意义及其连带成分来考察,也就是说,未出现的中心词必须具有该形容词所表示的性状,符合谓语意义的要求.
2,古代汉语形容词有类似词头的前加成分,如"其","有".
例如:
A,不我以归,忧心有忡.(《诗经邶风击鼓》)
B,我来自东,零雨其蒙.(《诗经豳风东山》)
这些带有前加成分的形容词,相当于叠音形容词.
词尾"然","如","若","乎","焉"等经常充当状语,有时也用作谓语或定语.
例如:
A,睠言顾之,潸焉出涕.(《诗经小雅大东》)
B,夫子莞尔而笑.(《论语阳货》)
C,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孟子尽心上》)
D,江河以濯之,秋阳以曝之,皜皜乎不可尚已.(《许行》)
E,今有人于此,驩若爱其子.(《墨子天志中》)
F,王道粲然分明.(《战国策叙录》)
3,古代汉语有相当多的叠音形容词,它们的性质不同于现代汉语的形容词重叠,不含"很"的意思,往往要用"……的样子"去理解.
例如:
A,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货殖列传序》)
B,内谏争于王,外责傅相,引经义,陈祸福,至于涕泣,蹇蹇无已.(《龚遂传》)
C,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尚书皋陶谟》)
D,彼节南山,维石岩岩.(《诗经小雅节南山》)
E,是故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明,无惛惛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荀子劝学》)
其它如《诗经》的"蚩蚩","汤汤"(《氓》),"离离","靡靡","悠悠"(《黍离》),"苍苍","萋萋","采采"(《蒹葭》)等,《论语乡党》的"蹜蹜",《孟子尽心上》的"孳孳"和《史记匈奴列传》的"熙熙"等都属于这类描摹景物情状的生动化的形容词,都含有"……的样子"的意思.
(四)数量词
表示事物或行动的数目或次序的词叫数词,计算事物或行动的数量单位的词叫量词,合称数量词.数词的语法功能和形容词的语法功能基本相同.所以,有的语法书把数词附在形容词后讲.
1,数量词可以在名词,动词前作定语,状语.
例如: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冰为土玉为盆——作状语
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作定语
2,古代汉语的数词是正常的,而量词相对于现代汉语来说是不发达的,所以常常只用数词来表示数量.
比如: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齐人有一妻一妾》)
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
3,数量词在动词和名词的后面也可以作谓语,状语,回答"什么","怎么样"的问题.数量词在名词后面,是在数量上对名词进行陈述.
例如:
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谓语
4,数量词在动词或动宾词组后可以作补语.
例如:
固致大绫三百匹(《段太尉逸事状》)——补语
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段太尉逸事状》)——补语
5,数量词在动词或动宾词组后也可以作主语,宾语.作主语,宾语的数量词也可以看作是"以偏概全"的用法.
例如:
一厝朔东,一厝雍南(《愚公移山》)
今其室十无一焉(《捕蛇者说》)
6,几个数词的特殊用法
1)"一"
用在动词前表动作数量,作状语.例如:
一鼓作气(《曹刿论战》)
用在动词前,表示一种假设的条件.例如:
一不见用,则忧伤病沮,不能复振.(《贾谊论》)
公子诚一开口,如姬必许诺.(《信陵君窃符救赵》)
2)"二","再"
都表示"两"这个数目,但对象不同.
若是表示物量,用"二".例如:
早丧二亲,年逾三十,鬓发二色.(《太平御览蔡邕书》)
若是表示动量,用"再".例如:
再拜稽首.
秦赵五战,秦再胜,而赵三胜.
注意:"再"与现代汉语中的用法很不相同,古文中表示动作重复的词是"复".例如:
冯谖不复歌.
上古汉语的"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两次".
3)"三","九","十","百"
它们放在名词前面表示物量,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动量.它们表示的往往不是实数,而是虚数,"众多"之意.例如:
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许行》)
假令仆伏法就诛,若九牛之一毛.(史记报任安书)
商君虽十饰其法.(《定法》)
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庄子秋水》)
"千","万"的用法也是如此.
"三"在表示虚数时,有时也指"少",这个用法比较特殊,需要注意.例如: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
7,分数的表示法
分数最完整的表示法,包括这些构成成分:母数+"分"+名词+"之"(连词)+子数.例如:
一月之日,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史记历书索引》)
其中,"九百四十"是母数,"日"是名词,"四百九十九"是子数.
8,可以省略的成分
1)省略"分",即:母数+名词+"之"(连词)+子数.例如:
大都不过参国之一.
其中,"参"是母数,"国"是名词,"一"是子数.
2)省略名词,即:母数+"分"+"之"(连词)+子数,这与现代汉语相同.例如:
秦地天下三分之一.(《汉书地理志》)
3)"分"和"名词"都省略了,即"分"+"之"(连词)+子数.例如:
郴之为州,在岭之上,测其高下,得三之二焉.
一般说,母数,"之",子数三者应齐备.
在特殊情况下,"之"也可以省略,只保留母数和子数.例如:
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游褒禅山记》)
9,倍数的表示法
一倍用"倍",五倍可作"蓰".其它通常都直接用基数词表示."蓰"通常不单用,常"倍","蓰"连用,表示不定的多数.例如:
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许行》)
四,词类活用
(一)定义
古汉语跟现代汉语一样,某类词有某种词性以及它们在句中的作用,一般都是固定的,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灵活运用,可以使某类词丧失其本来的词性,临时具有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的运用,叫做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就是在实词中,一个词按照一定的习惯在某个句子中丧失了其本来的词性,临时起着其它词类的语法作用的语法现象.
(二)词类活用的特点
第一,活用是临时的用法.即它必然在某个语境中才出现,随着语境的丧失,这种活用的语法功能也就丧失了.
第二,活用前的词和活用后的词在语法意义上有密切关联.例如:尔欲吴王我乎 (《左传定公十年》)
其中"吴王"本是名词.其中"吴王"前的"欲"作为能愿动词,要求其后接动词.另外,"吴王"后的"我"作为宾语,要求其前接动词.因此,在这样的特定语境中,"吴王"就临时被作为动词使用了.离开了这个语境,"吴王"不能作动词,不能受能愿动词修饰,就带不了宾语."吴王"活用为动词后的意义和名词"吴王"的词汇意义紧密相关.
(三)词类活用跟词的兼类不同
词的兼类,是指一个词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的性质,是固定的用法.这种一个词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的性质的现象是由词的引申造成的,是一词多义,一词多性.它不是临时的,是词本身所具有的.
而活用是由特定的语言环境造成的,是词义,词性的临时改变.例如:车同轨,书同文字.(《史记秦始皇本纪》)
"轨",名词,指两个车辙之间的距离.由于这个距离是一定的,所以引申指规律,法则.车行走,必须沿着这个轨道,所以又引申为遵循,合乎,成了动词.所以,"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行必果"(《史记游侠列传》).这个就是由词义引申造成的词的兼类现象.
又如:"疾"在"时曹军众已有疾疫"(《资治通鉴赤壁之战》)里是名词,当疾病讲;在"庞涓恐其贤于己,疾之"(《史记孙膑列传》)中是动词,当妒忌讲;在"疾雷不及掩耳"(《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是形容词,当急速讲."疾"同时兼有名,动,形三种词性,不是临时运用的结果,是"疾"本身固有的经常存在的现象,不是临时的偶然发生的现象,所以不是活用而是兼类."疾",本义是名词,疾病,引申表示痛恨,因为人们对疾病总是厌恶的;引申表示迅速,是因为疾病发生时,通常非常快.
(四)词类活用跟词的兼类有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造成的原因不同
词类活用,是由一定的语言环境造成的,即是由外因造成的,是临时的.一旦离开了上下文,这个词就会恢复到它原来的词性.
而词的兼类,是词的引申造成的.它是永久性的,任何时候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性,不受环境的影响,只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它只表示某一种词性.
第二,翻译成现代汉语,它们的意思不同
由于兼类是由引申造成的,翻译成现代汉语时,引申中原来的字不出现.例如:"轨"在"其行虽不轨于正义"中引申为动词"遵循",在翻译这句话时,"轨"不出现.
而活用的翻译,一般是用一个跟原来的词有关的动宾词组,原来的词往往还出现.例如:"尔欲吴王我乎 "翻译成现代汉语时,"吴王"还出现."一营大噪,尽甲"翻译成现代汉语时,"甲"还出现.
(五)具体内容
1,名词用作动词
名词用作动词时,有用作一般动词,也有用作使动,意动的.
1)名词用作一般动词
具有跟原名词意义有着密切联系的动词的一般意义,如果带上宾语,它跟宾语的关系是一般的动宾关系.例如:
A,从左右皆肘之.(《鞌之战》)
B,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城濮之战》)
C,曹人尸诸城上.(《城濮之战》)
D,斩一首者爵一级.(《定法》)
E,晞一营大噪,尽甲.(《段太尉逸事状》)
F,左右欲兵之.(《史记伯夷列传》)
这些活用来的动词都不只简单地表示动作,它们含有跟原来词义密切相关的更为复杂的意思.如"从左右皆肘之."中"肘"翻译成"用肘顶".
2)名词用作意动
是主语主观上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作是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本身并没有变化.
例如:
A,赵孝成王德公子之矫夺晋鄙兵而存赵.(《信陵君列传》)
B,公子乃自骄而功之.(《信陵君列传》)
C,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 (《谷梁传僖公八年》)
D,友风而子雨.(《荀子赋篇名赋》)——把风当作朋友,把雨当作孩子
E,鲁欲将吴起.(《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意动用法在翻译时,要翻译成"以宾语为谓"的格式.
3)名词用作使动
是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例如:
A,尔欲吴王我乎 (《左传定公十年》)
B,乘势,则哀公臣仲尼.(《韩非子五蠹》)
名词的使动用法都可以用"使宾为谓"的格式来翻译.
4)方位名词用作动词,和名词一样.不同的是,它都表示趋向性的动作.
例如:
且籍与江东弟子八千人渡江而西.(《史记项羽本纪》)
5)名词活用成动词的判断
第一,从意义上看.
若一个名词在句子当中用它本来的意义解释不通,必须换一个跟这个名词直接有关的动词或者动宾词组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名词一般就活用成动词.
第二,从形式上看.
首先,名词是谓语,但不是判断句或者说明描写句.
其次,在这个名词的前后有一些和它搭配的特殊词语.例如:"尔欲吴王我乎"中,"吴王"前有能愿动词"欲"."晋灵公不君"中,"君"前有否定副词"不"."完客所馆"中,"馆"前有"所"."渡江而西"中,"西"通过"而"和"渡江"联系起来."孟尝君客我"中,"客"后有代词"我"."何不城壶丘"中,"城"后有方位处所词"壶丘".另外,两个名词连用,它们之间又不是偏正,主谓,并列关系,那前一个名词可能活用.例如:"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中,"臣"活用作动词."晋侯围曹,门焉"中,"门"后有"焉"."夫子在于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中,"巢"后有介宾词组"于幕上"."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中,"棺"后有"而".
只有这些了,大哥,我尽力了.
你这样想在网上搞是不方便的,可以去书店参考.到网上书店去看看也行,新华书店肯定有的.
关于名词活用
说说这种语法现象的演变过程,产生,发展。最好详细点,谢谢。 名词活用有很多的方式和方法的:
古汉语中的意谓性动词可由名词、形容词和极少量的动词充当,这在我国似乎已成定论了。愚见则以为名词绝无法活用作意谓性动词。人们通常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其实是名词活用作表示态度方式及动作行为的动词——愚名之曰“态度动词”。
从现有的各专家和大学编写的一些古汉语语法书籍来看,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是这样下的:
“在古汉语里,名词也可以用如意动。名词用如意动,意思是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按:本定义中的加点号是笔者为指出并归纳各家定义的共同点而加,下列三定义同。)(王力主编《古代汉语》)
“名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把宾语看成(当作)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程希岚、吴福熙主编《古代汉语》)
“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也就是把宾语看做是用如意动的名词。”(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古代汉语读本》)
“所谓意动用法的他动词……它表示的动作行为并不直接支配影响他的宾语,而是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马忠著《古代汉语语法》)
上述四家下定义的用语虽不尽同,但不难归纳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时,对它的两条基本特点的看法是统一的。请看其一:从各家定义中,“把……看成为……”,“把……看成(当作)……”,“主观上把……看成为……”和“认为或以为……”等词语以及“意谓性动词”这一名目中,不难发现他们都纯粹在强调:名词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它仅是表示人们(一般是句子的主语)主观上的想法,即它是古汉语中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再看其二:根据他们下的定义的措辞,和他们对例句所作的译文,这类“意谓性动词”翻译成现代汉语时的译文公式有二:
①把(或“将”)+宾语+看成为(或“当作”)+名词(指“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
②以+宾语+为+名词(“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即“以……为……”式。
让我们姑举王安石《伤仲永》中“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这一人们熟知的,各家较普遍引用的所谓名词作意动用的句子作为麻雀来解剖一下,看看它是否真的能为各家声称的具有上述两条基本特点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存在作例证。
首先让我们看看“宾客”这两个动词是否真的是表示主语“邑人”主观想法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呢?从此句的上下文看,由于五岁的仲永能“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所以“邑人”认为仲永是一个奇才,是一个才华出众的神童,爱屋尚且及乌,何况于人?当然,人们对“神童”的生父是愿刮目敬待,热忱倍之了。“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正是作者借以表达“邑人”对“其父”的这种敬待的态度动作的。同时,作者又借“宾客”这两个原名词的本义,用比喻的手法具体写出了这一相敬态度的方式。因之,“宾客其父”四字按作者原意来说,已绝不限于“邑人”只在主观思想上对“其父”的一种表敬的心理活动,而是已化作了主语“邑人”对“其父”具有一定方式的实体可感的行为动作——“像对宾客一样地接待他的父亲”。
可见,由各家精选出来的典型例句——“宾客其父”,实则并不能为他们所声称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具有表示心理动作这一特点作证的。
再如各家也视作典型例句的《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中的“孟尝君客我”一句。诚然,此句对冯谖来说,的确是表达了他的一种心理感受。但我们要指出的是:我们对此句的异议只在于“孟尝君客我”句中的“客”字在这里活用为“意谓性动词”后,是否真的表示了主语(孟尝君)的心理动作。此句中孟尝君的“客我”这一动作,若真如各家所断EgtUaW定的那样,仅仅是表示孟尝君在主观上把冯谖看作是客人,而对冯谖无具体可感的“食之,比门下之客“和”为之驾,比门下之车客”等接客之礼,待客之举,那么,冯谖又岂会从“食无鱼”“出无车”的满腹牢骚一转为在众人之前为孟尝君大唱其“孟尝君客我”的赞歌?论析至此,又有谁能据证否认“孟尝君客我”中的“客”字具体所指的内容是文中孟尝君“像对门下食客一样给冯谖吃鱼,像对门下车客一样让冯谖驾车”,简言之,即“像对客人一样地对待冯谖”的这一行为动作呢?故试图以此例句来证实名词活用作意动后确具有表示心理活动这一特点也是徒劳的。
其次,让我们把“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代入上述意谓性动词的两个译文公式,看看这些译文的句意是不是像各家主观上所想的那样,真的与其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呢?
代入译文公式①,则得其译文:“(邑人)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根据各家在上述定义中强调“主观上”又赐予其“意谓”这一名目的事实,无疑,各家都把“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看成是“邑人”的心理活动。
为了说明我们和各家的分歧,我们不妨把视线暂移到现实生活中。平时,我们常可看到或听到“他们在草原上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村里不把我当外人”之类的话。但是,绝不会有人将“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不把我当外人”这样的句意理解成是“他们”和“村里(的人)”主观上的一种思维活动,而一定把它们理解成是一种具体可感的行为动作。人们都懂得:“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即是“把天当作被盖,把地当作床睡”的习惯性省略(当然,这里的动词“盖”和“睡”也可用“对待”两字代替)。它说的是“他们”生活艰辛,常在露天的草原地上过夜睡觉,连床和盖身的被子也没有。“不把我当外人”句后则省略了表行为动词的谓语“看待”,与分析“孟尝君客我”所述之理一样,若“村里(人)”对“我”无具体的“不……当外人”的看待行为,说者是不可能产生如此之感受的。
由上述可得:我们现实生活中“把……看作(当作)……”是地地道道表人的行为动作的格式,故各家应用他们的译文公式①译出来的“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对待)”这类句子,事实上表示的也只能是人们的行为动作而绝不是表示心理活动的句式。
也许正因为有的同志在实践中已发觉了他们给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所下的定义和由定义而派生出来的译文公式①(他们误把“把……看作……”式看成是纯属表心理动作的)难以与他们所选的典型例句的原意——表行为动作——相吻合,因而在他们著作中对例句作译时常常采用一种形似而实异的糊涂句式,把“把……看作……”式悄悄地改成了“把……看作……对待”式。上海教育学院编写的《古代汉//www.souquanme.com语》“名词用作动词表示意动”一节中就恰好有《伤仲永》中“稍稍宾客其父”句的译注:“渐渐地将他的父亲作为宾客看待”。自然,该书编者原来的意图是借此例句来为古代汉语中存在着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的现像作佐证的。可是,从忠实于原文出发,在译句中明白无误地用上了表示行为动作的句中主要动词谓语——“看待”,从而也就坦率地承认了“宾客其父”确是表示行为动作的,这一结果是这些同志所始料不及的。这一译句给了他们所下的定义以有力的否定,也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实证:“宾客其父”这一典型例句证明的绝不是古汉语中有名词能活用作“意谓性动词”这一特点的存在,而恰好是它的反面。
再说,“把……看作……”这一句式,在日常生活中,还有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用法。可不是吗?人们有时突遇一人,始以为是己所熟悉的某人,迅即向他打招呼。而当其人抬起头或转过身,面向自己时,则才发现呼非其人。那时,人们常会带歉地向那人说:“我把你看成某某某了,”或说:“我看错了。”可见,“把你看成某某”所表达的句意,在某种情况下,也就是“看错了”之意。有人又可能会说,你们太荒唐了,各家的译文公式,岂会包含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句意呢?且慢,同志,请重温上文所引定义:“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既然是“主观上”,那当然就难免会出现把某人或某物、某事看得不合客观事实——即“看错了”的情况。从概念上来说:“甲”就是“甲”,“乙”就是“乙”,把“甲”看成了“乙”,那当然只能得出:“看错了”这一结论。据此而论,把“其父(甲)”看作“宾客(乙)”这样的句意,岂非又可解作“看错了”?然而,这又怎能符合王安石用“宾客其父”一语的本意呢?退一步说,假如各家定义“主观上把……看成……”中确不想包含“看错了”这层含义,那么,这样的定义其科学性、严密性又是不足的。正如同志们所知,定义应是同类事物的无数事实的科学概括,定义必需经得起事实的检验。现在,上述论断既已证明“把……看作”的格式。在某种情况下,确实就是“看错了”之意,那么,我们又怎能确认这样定义是科学的严密的呢?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按照“把(或“将”)+ 宾语 + 看成为(或“看作”等)+名词(指意动用名语的原名词)”这一译文公式译出来的句子的句意有两个:一是表示行为动作的;一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它们跟专家们所下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的原意毫不相干,也就是说这一译文公式与其定义是不一致的,是互相排诉有。
现在,让我们再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得其译文为“认为他的父亲是宾客”。若不联系《伤仲永》的原文,而把此句看成是在某一特定条件下的话,那是可以的。但是,要知道,理解句意是不能离开原文的。事实上,仲永的父亲绝不可能是所有“邑人”的宾客,因此,这一译文存在着表意不严密而不合原作者表意的缺陷。不仅如此,按公式②译出来的译文,有时还会产生奇绝的笑话,为了让大家易于察觉按这一公式译出来的译文的弊病,我们不妨再借用一下另一个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用的常见例句——“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来作进一层的分析。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就得译文:“假如我去世后,(人们岂不)都认为他是鱼和肉了么!”试想,“他(魏其候)”怎会是“鱼和肉”呢?若“人们”神经正常,那就绝无可能会产生这样荒唐离奇的“认为”。毋庸我们再作更多的分析,这一译文公式也不能成立是够清楚的了。
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跟它自身派生出来的两个所谓应用的译文公式,竟会是这样一对仅仅由人们硬拉在一起的异类“配偶”,并竟已让它们“同居”了半个多世纪,这焉得不令人震惊!
论述至此,恕我直言,各家专著中“名词可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这一说法,确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至少举不出真正能与他们所下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句例。
那它们究竟是什么动词呢?为了理清这类动词的特点,我们再从各家专著引几个例句:
① 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② 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谷梁传僖公八年》)
③ 不拊爱子其民,因而贾利之。(《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④ 孟子曰:“诸候之www.souquanme.com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尽心下》)
⑤ 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⑥ 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
⑦ 诸候用夷礼,则夷之。(韩愈《原道》)
⑧ 粪土当年万户候。(毛泽东《沁园春长沙》)
以上八例中的“药”、“夫人”、“子”、“宝”、“庸奴”、“鱼肉”、“ 夷”和“粪土”,都由名词活用作动词,在句中各自作谓语。它们分别和后面的“之”、“之”、“其民”、“珠玉”、“其夫”、“之”、“之”、“当年万户候”构成动宾关系。“药之”即“像对良药一样地对待它”;“夫人之”即“像对夫人一样地对待她”;“子其民”即“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那里的老百姓”下列“宝珠玉等五组的译文同此)。
从上述例句译文的加点字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类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它们翻译成白话文时有一个显见的规律:这类动用名词在译文中都以状谓式偏正词组形式出现,这一偏正词组的动词谓语都是表示态度的动作行为的“对待”“看待”等近义词;它的状语部分则表示了这个对人对物的态度方式是怎么样的,而这个“怎么样”的具体内容则由这个动用名词的原名词的比喻义来决定。这类由名词活用作兼表示态度方式和动作行为的动词,我们不妨叫它为“态度动词”。
这种态度动词,放在宾语前面,表示当事人对宾语(人或事)的态度,翻译成白话时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态度动词用名词+宾语→像对名词(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
简化后则得:
态度动词+宾语→像对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
我们认为,态度动词这一归类,不仅能纠正陈慎候的《国文法草创》到目前各家专著中给这类词所下的定义和其译文公式的大谬误,而且可以使某些误把对待方式解作使动用法或究属使动还是意动难以断定的疑难句例,迎刃而解,或许还能给大家一直认为无语法可循的难句带来答案的讯息。
譬如“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此句,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的《古代汉语读本》“名词用如使动”一节中,“把它作为例句——“‘吴王我’就是‘使我为吴王’(让我做吴王),‘吴王’用如使动。”
我们则认为:“吴王我”跟“使赵不将括则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句中的“将括”不同。“将军”,凡人在一定条件下均可担任。“赵括”是人,在一定条件下当然也可让他为将,故“将”作使动词用,把“将括”译成“让他做将”是正确的,而“吴王我”中,“吴王(僚)”就是”吴王(僚),“我(公若)”就是“我(公若)”,这就决定了谁也无法“使我(公若)为吴王(僚)”的。可见,这一译文根本不通。“吴王”是名词活用作使动词之说是无法成立的。《古汉语语法十讲》在“名词、动词、形容词用作‘使动词’”一节中,对此句先译成“公若说:‘你想让我成为吴王吗?’”译后大约编者也深感此译文语不达意,故在后面又补上一句说“意思是‘你要刺杀我吗?’”编者还愁读者费解,在这句后面又加了一个注:“(吴王僚被专诸用剑刺杀,公若见武叔用剑向着自已,知道也可能被刺杀,所以这样说)”。该书编者为了翻译一句由12个字(包括标点)组成的简单的句子,竟用了60几个字,且又不成其为译文,若所有译句都要这样费劲,岂非太难为人了?何况,又有谁会对这样的译文感到满意呢?若知“吴王”是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则可得简洁明快的译文:“(你想)像(专诸)对吴王(僚)一样地对待我吗?”两种译文,孰优孰劣,明眼人一见便知。
又如“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www.souquanme.com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句。有的论著说“臣妾”、“刘豫”是意谓性动词,有的则认为它们是致使性动词,双方在各自的专著中固执已见,争论不休。其实,“臣妾我”和“刘豫我”跟“吴王我”之类完全一样,它们既不是意谓性动词,也不是致使性动词,而都是表示主语对宾语的态度方式及其行为动作的态度动词,只有译作“这是想像对奴仆一样地对待我们,这是想像对(傀儡皇帝)刘豫一样地对待我们(的君主)”才能确切地译清原作的本意。
《论语颜渊》中有这么一章:“齐景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它的对话部分杨伯峻先生在他的《论语译注》中是这样译的“孔子答道:‘君要像个君,臣要像个臣,父亲要像父亲,儿子要像儿子’。景公道:‘对呀!若是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即使粮食很多,我能吃得着吗?’”杨先生未提如此作译的所以然。张世禄先生在他的《古代汉语》“名词用作动词”一节中,在作了与上文极类似的译文后,又补说了一段:“这里上文‘君君,臣臣’这一类的词语,很不容易解释;看到下文‘君不君,臣不臣’一类的词语,根据‘状语后的名词作动词用’的规律,作为‘君不像君’、‘臣不像臣’一类的解释,那么‘君君,臣臣’一类的词语,就连带地可以作为‘君像个君’、‘臣像个臣’一类的解释了。”这一段译文,至今虽已为大家所接受,但我们仍认为:各家能注意到这段对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用词和句式,把它们的内容译成是相对立的,这一点当然是可取的。但是,两句译文,下句合乎语法,上句则无语法可绳,仅是“连带地可作为”而已,故还是把后句视作所循语法有误,才致上句语法无以着落为宜。不然,何以有此怪现象?愚以为若把“君君……子子”都看成是动宾结构;把“[君][不]君……[子][不]子”都看成是状、状、谓结构,作谓语的两个“君”、两个“臣”、两个“父”和两个“子”,都把它认定为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那么,就可得其译文:“孔子回答说:‘像对君主一样地对待君主,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臣子,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父亲,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子女。’齐景公说:‘对呀!果真若是对国君不像对国君一样地对待,对臣子不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对父亲不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对子女不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显然,这一译文所反映出来的政治观点,恰到好处地再现了孔子其人。
最后,我们还想再说几句:我们所以要提出“态度动词”这一名目,固然,主要是在于如上文所论述的,它在古汉语中确有其不可否认的,也不可它代的实用意义。其次,也还在于按黎锦熙先生“例不十,法不立”的意见,认为对这类动词,也应象对其他活用词类一样给予其同等的待遇,公认它的存在,因态度动词的例句不仅可以“过十”,欲超百也是不难的。它既拥有这么众多的“家族属员”,倘人为地不允许它们“归宗合族”,岂不是太不公允了。
附录:
在古汉语中,态度动词,虽然大多由名词活用后充当,但也可由形容词转来:
① 市人……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信陵君列传》
② 不敢以其富贵骄士。——《信陵君列传》
③ 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史记魏公子列传》
④ 灭天理,皆在於此,不可不慎也。——《聊斋讼狱》
⑤ 夫人悦,优厚之。——《聊斋小翠》
⑥ 奈何设拜以卑之。——《韦仁约弹左仆射褚遂良》
⑦ 相公厚我,厚我。——《报刘一丈书》
⑧ 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谏太宗十疏书》
⑨ 孙讨虏聪明仁惠,敬贤礼士。——《赤壁之战》
⑩ 匈奴每入,谨烽火,辄入收倮。——《李牧史记列传》
以上十例中,“下士”、“骄士”、“ 谦(之)”、“慎(之)”、“优厚之”、“卑之”、“ 厚我”、“ 傲物”、“ 敬贤”和“谨烽火”的加点词都是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下士”即“谦下地对待士人”,“骄士”即“骄傲地对待士人”,“谦之”即“谦逊地对待士人”,“慎(之)”即“谨慎地对待讼狱”,“优厚之”即“优厚地对待他”,“卑之”即“卑微地对待王公卿相”,“厚我”即“优厚地对待我”,“傲物”即“傲慢地对待众人”,“敬贤”即“尊敬地对待贤能的人”,“谨烽火”即“小心谨慎地对待(守卫)烽火台”。
据此,对照一下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的译文用词特点,两者基本相同,都是状谓式,而且这个主要谓语都是表示态度行为的动词——“对待”一类近义词;不同之处仅在于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后的译文的状语部分不用比喻义,而是在这动用原形容词后面直接地加上现代汉语中状语的标志“地”字,它的译文公式是:
态度动语用形容词+宾语→形容词(即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形容词)地对待+宾语
简化后则得:
态度动词+宾语→形容词地对待+宾语
古汉语中的意谓性动词可由名词、形容词和极少量的动词充当,这在我国似乎已成定论了。愚见则以为名词绝无法活用作意谓性动词。人们通常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其实是名词活用作表示态度方式及动作行为的动词——愚名之曰“态度动词”。
从现有的各专家和大学编写的一些古汉语语法书籍来看,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是这样下的:
“在古汉语里,名词也可以用如意动。名词用如意动,意思是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按:本定义中的加点号是笔者为指出并归纳各家定义的共同点而加,下列三定义同。)(王力主编《古代汉语》)
“名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把宾语看成(当作)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程希岚、吴福熙主编《古代汉语》)
“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也就是把宾语看做是用如意动的名词。”(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古代汉语读本》)
“所谓意动用法的他动词……它表示的动作行为并不直接支配影响他的宾语,而是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马忠著《古代汉语语法》)
上述四家下定义的用语虽不尽同,但不难归纳他们对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时,对它的两条基本特点的看法是统一的。请看其一:从各家定义中,“把……看成为……”,“把……看成(当作)……”,“主观上把……看成为……”和“认为或以为……”等词语以及“意谓性动词”这一名目中,不难发现他们都纯粹在强调:名词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它仅是表示人们(一般是句子的主语)主观上的想法,即它是古汉语中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再看其二:根据他们下的定义的措辞,和他们对例句所作的译文,这类“意谓性动词”翻译成现代汉语时的译文公式有二:
①把(或“将”)+宾语+看成为(或“当作”)+名词(指“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
②以+宾语+为+名词(“意动”用名词的原名词),即“以……为……”式。
让我们姑举王安石《伤仲永》中“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这一人们熟知的,各家较普遍引用的所谓名词作意动用的句子作为麻雀来解剖一下,看看它是否真的能为各家声称的具有上述两条基本特点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存在作例证。
首先让我们看看“宾客”这两个动词是否真的是表示主语“邑人”主观想法的一种特殊的心理动词呢?从此句的上下文看,由于五岁的仲永能“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所以“邑人”认为仲永是一个奇才,是一个才华出众的神童,爱屋尚且及乌,何况于人?当然,人们对“神童”的生父是愿刮目敬待,热忱倍之了。“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正是作者借以表达“邑人”对“其父”的这种敬待的态度动作的。同时,作者又借“宾客”这两个原名词的本义,用比喻的手法具体写出了这一相敬态度的方式。因之,“宾客其父”四字按作者原意来说,已绝不限于“邑人”只在主观思想上对“其父”的一种表敬的心理活动,而是已化作了主语“邑人”对“其父”具有一定方式的实体可感的行为动作——“像对宾客一样地接待他的父亲”。
可见,由各家精选出来的典型例句——“宾客其父”,实则并不能为他们所声称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时具有表示心理动作这一特点作证的。
再如各家也视作典型例句的《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中的“孟尝君客我”一句。诚然,此句对冯谖来说,的确是表达了他的一种心理感受。但我们要指出的是:我们对此句的异议只在于“孟尝君客我”句中的“客”字在这里活用为“意谓性动词”后,是否真的表示了主语(孟尝君)的心理动作。此句中孟尝君的“客我”这一动作,若真如各家所断EgtUaW定的那样,仅仅是表示孟尝君在主观上把冯谖看作是客人,而对冯谖无具体可感的“食之,比门下之客“和”为之驾,比门下之车客”等接客之礼,待客之举,那么,冯谖又岂会从“食无鱼”“出无车”的满腹牢骚一转为在众人之前为孟尝君大唱其“孟尝君客我”的赞歌?论析至此,又有谁能据证否认“孟尝君客我”中的“客”字具体所指的内容是文中孟尝君“像对门下食客一样给冯谖吃鱼,像对门下车客一样让冯谖驾车”,简言之,即“像对客人一样地对待冯谖”的这一行为动作呢?故试图以此例句来证实名词活用作意动后确具有表示心理活动这一特点也是徒劳的。
其次,让我们把“宾客其父”这一动宾词组代入上述意谓性动词的两个译文公式,看看这些译文的句意是不是像各家主观上所想的那样,真的与其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呢?
代入译文公式①,则得其译文:“(邑人)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根据各家在上述定义中强调“主观上”又赐予其“意谓”这一名目的事实,无疑,各家都把“把他的父亲看作宾客”看成是“邑人”的心理活动。
为了说明我们和各家的分歧,我们不妨把视线暂移到现实生活中。平时,我们常可看到或听到“他们在草原上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村里不把我当外人”之类的话。但是,绝不会有人将“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和“不把我当外人”这样的句意理解成是“他们”和“村里(的人)”主观上的一种思维活动,而一定把它们理解成是一种具体可感的行为动作。人们都懂得:“把天当作被,把地当作床”,即是“把天当作被盖,把地当作床睡”的习惯性省略(当然,这里的动词“盖”和“睡”也可用“对待”两字代替)。它说的是“他们”生活艰辛,常在露天的草原地上过夜睡觉,连床和盖身的被子也没有。“不把我当外人”句后则省略了表行为动词的谓语“看待”,与分析“孟尝君客我”所述之理一样,若“村里(人)”对“我”无具体的“不……当外人”的看待行为,说者是不可能产生如此之感受的。
由上述可得:我们现实生活中“把……看作(当作)……”是地地道道表人的行为动作的格式,故各家应用他们的译文公式①译出来的“把他的父亲当作宾客(对待)”这类句子,事实上表示的也只能是人们的行为动作而绝不是表示心理活动的句式。
也许正因为有的同志在实践中已发觉了他们给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所下的定义和由定义而派生出来的译文公式①(他们误把“把……看作……”式看成是纯属表心理动作的)难以与他们所选的典型例句的原意——表行为动作——相吻合,因而在他们著作中对例句作译时常常采用一种形似而实异的糊涂句式,把“把……看作……”式悄悄地改成了“把……看作……对待”式。上海教育学院编写的《古代汉//www.souquanme.com语》“名词用作动词表示意动”一节中就恰好有《伤仲永》中“稍稍宾客其父”句的译注:“渐渐地将他的父亲作为宾客看待”。自然,该书编者原来的意图是借此例句来为古代汉语中存在着名词活用为“意谓性动词”的现像作佐证的。可是,从忠实于原文出发,在译句中明白无误地用上了表示行为动作的句中主要动词谓语——“看待”,从而也就坦率地承认了“宾客其父”确是表示行为动作的,这一结果是这些同志所始料不及的。这一译句给了他们所下的定义以有力的否定,也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实证:“宾客其父”这一典型例句证明的绝不是古汉语中有名词能活用作“意谓性动词”这一特点的存在,而恰好是它的反面。
再说,“把……看作……”这一句式,在日常生活中,还有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用法。可不是吗?人们有时突遇一人,始以为是己所熟悉的某人,迅即向他打招呼。而当其人抬起头或转过身,面向自己时,则才发现呼非其人。那时,人们常会带歉地向那人说:“我把你看成某某某了,”或说:“我看错了。”可见,“把你看成某某”所表达的句意,在某种情况下,也就是“看错了”之意。有人又可能会说,你们太荒唐了,各家的译文公式,岂会包含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句意呢?且慢,同志,请重温上文所引定义:“当名词在句中用如动词,并且是意动用法的时候,它就拿后面的词语作宾语,表示主观上把宾语看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既然是“主观上”,那当然就难免会出现把某人或某物、某事看得不合客观事实——即“看错了”的情况。从概念上来说:“甲”就是“甲”,“乙”就是“乙”,把“甲”看成了“乙”,那当然只能得出:“看错了”这一结论。据此而论,把“其父(甲)”看作“宾客(乙)”这样的句意,岂非又可解作“看错了”?然而,这又怎能符合王安石用“宾客其父”一语的本意呢?退一步说,假如各家定义“主观上把……看成……”中确不想包含“看错了”这层含义,那么,这样的定义其科学性、严密性又是不足的。正如同志们所知,定义应是同类事物的无数事实的科学概括,定义必需经得起事实的检验。现在,上述论断既已证明“把……看作”的格式。在某种情况下,确实就是“看错了”之意,那么,我们又怎能确认这样定义是科学的严密的呢?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按照“把(或“将”)+ 宾语 + 看成为(或“看作”等)+名词(指意动用名语的原名词)”这一译文公式译出来的句子的句意有两个:一是表示行为动作的;一是表示“看错了”之意的,它们跟专家们所下的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的原意毫不相干,也就是说这一译文公式与其定义是不一致的,是互相排诉有。
现在,让我们再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得其译文为“认为他的父亲是宾客”。若不联系《伤仲永》的原文,而把此句看成是在某一特定条件下的话,那是可以的。但是,要知道,理解句意是不能离开原文的。事实上,仲永的父亲绝不可能是所有“邑人”的宾客,因此,这一译文存在着表意不严密而不合原作者表意的缺陷。不仅如此,按公式②译出来的译文,有时还会产生奇绝的笑话,为了让大家易于察觉按这一公式译出来的译文的弊病,我们不妨再借用一下另一个所谓名词活用作“意谓动词”用的常见例句——“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来作进一层的分析。把它代入译文公式②,就得译文:“假如我去世后,(人们岂不)都认为他是鱼和肉了么!”试想,“他(魏其候)”怎会是“鱼和肉”呢?若“人们”神经正常,那就绝无可能会产生这样荒唐离奇的“认为”。毋庸我们再作更多的分析,这一译文公式也不能成立是够清楚的了。
名词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定义跟它自身派生出来的两个所谓应用的译文公式,竟会是这样一对仅仅由人们硬拉在一起的异类“配偶”,并竟已让它们“同居”了半个多世纪,这焉得不令人震惊!
论述至此,恕我直言,各家专著中“名词可活用作意谓性动词”的这一说法,确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至少举不出真正能与他们所下定义的含义相一致的句例。
那它们究竟是什么动词呢?为了理清这类动词的特点,我们再从各家专著引几个例句:
① 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② 我可以不夫人之乎?(《谷梁传僖公八年》)
③ 不拊爱子其民,因而贾利之。(《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
④ 孟子曰:“诸候之www.souquanme.com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孟子尽心下》)
⑤ 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⑥ 令我百岁之后,皆鱼肉之乎!(《汉书窦田灌韩传》)
⑦ 诸候用夷礼,则夷之。(韩愈《原道》)
⑧ 粪土当年万户候。(毛泽东《沁园春长沙》)
以上八例中的“药”、“夫人”、“子”、“宝”、“庸奴”、“鱼肉”、“ 夷”和“粪土”,都由名词活用作动词,在句中各自作谓语。它们分别和后面的“之”、“之”、“其民”、“珠玉”、“其夫”、“之”、“之”、“当年万户候”构成动宾关系。“药之”即“像对良药一样地对待它”;“夫人之”即“像对夫人一样地对待她”;“子其民”即“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那里的老百姓”下列“宝珠玉等五组的译文同此)。
从上述例句译文的加点字中,我们可以发现这类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它们翻译成白话文时有一个显见的规律:这类动用名词在译文中都以状谓式偏正词组形式出现,这一偏正词组的动词谓语都是表示态度的动作行为的“对待”“看待”等近义词;它的状语部分则表示了这个对人对物的态度方式是怎么样的,而这个“怎么样”的具体内容则由这个动用名词的原名词的比喻义来决定。这类由名词活用作兼表示态度方式和动作行为的动词,我们不妨叫它为“态度动词”。
这种态度动词,放在宾语前面,表示当事人对宾语(人或事)的态度,翻译成白话时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态度动词用名词+宾语→像对名词(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
简化后则得:
态度动词+宾语→像对名词一样地对待+宾语
我们认为,态度动词这一归类,不仅能纠正陈慎候的《国文法草创》到目前各家专著中给这类词所下的定义和其译文公式的大谬误,而且可以使某些误把对待方式解作使动用法或究属使动还是意动难以断定的疑难句例,迎刃而解,或许还能给大家一直认为无语法可循的难句带来答案的讯息。
譬如“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此句,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的《古代汉语读本》“名词用如使动”一节中,“把它作为例句——“‘吴王我’就是‘使我为吴王’(让我做吴王),‘吴王’用如使动。”
我们则认为:“吴王我”跟“使赵不将括则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句中的“将括”不同。“将军”,凡人在一定条件下均可担任。“赵括”是人,在一定条件下当然也可让他为将,故“将”作使动词用,把“将括”译成“让他做将”是正确的,而“吴王我”中,“吴王(僚)”就是”吴王(僚),“我(公若)”就是“我(公若)”,这就决定了谁也无法“使我(公若)为吴王(僚)”的。可见,这一译文根本不通。“吴王”是名词活用作使动词之说是无法成立的。《古汉语语法十讲》在“名词、动词、形容词用作‘使动词’”一节中,对此句先译成“公若说:‘你想让我成为吴王吗?’”译后大约编者也深感此译文语不达意,故在后面又补上一句说“意思是‘你要刺杀我吗?’”编者还愁读者费解,在这句后面又加了一个注:“(吴王僚被专诸用剑刺杀,公若见武叔用剑向着自已,知道也可能被刺杀,所以这样说)”。该书编者为了翻译一句由12个字(包括标点)组成的简单的句子,竟用了60几个字,且又不成其为译文,若所有译句都要这样费劲,岂非太难为人了?何况,又有谁会对这样的译文感到满意呢?若知“吴王”是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则可得简洁明快的译文:“(你想)像(专诸)对吴王(僚)一样地对待我吗?”两种译文,孰优孰劣,明眼人一见便知。
又如“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www.souquanme.com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句。有的论著说“臣妾”、“刘豫”是意谓性动词,有的则认为它们是致使性动词,双方在各自的专著中固执已见,争论不休。其实,“臣妾我”和“刘豫我”跟“吴王我”之类完全一样,它们既不是意谓性动词,也不是致使性动词,而都是表示主语对宾语的态度方式及其行为动作的态度动词,只有译作“这是想像对奴仆一样地对待我们,这是想像对(傀儡皇帝)刘豫一样地对待我们(的君主)”才能确切地译清原作的本意。
《论语颜渊》中有这么一章:“齐景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它的对话部分杨伯峻先生在他的《论语译注》中是这样译的“孔子答道:‘君要像个君,臣要像个臣,父亲要像父亲,儿子要像儿子’。景公道:‘对呀!若是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即使粮食很多,我能吃得着吗?’”杨先生未提如此作译的所以然。张世禄先生在他的《古代汉语》“名词用作动词”一节中,在作了与上文极类似的译文后,又补说了一段:“这里上文‘君君,臣臣’这一类的词语,很不容易解释;看到下文‘君不君,臣不臣’一类的词语,根据‘状语后的名词作动词用’的规律,作为‘君不像君’、‘臣不像臣’一类的解释,那么‘君君,臣臣’一类的词语,就连带地可以作为‘君像个君’、‘臣像个臣’一类的解释了。”这一段译文,至今虽已为大家所接受,但我们仍认为:各家能注意到这段对话“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的用词和句式,把它们的内容译成是相对立的,这一点当然是可取的。但是,两句译文,下句合乎语法,上句则无语法可绳,仅是“连带地可作为”而已,故还是把后句视作所循语法有误,才致上句语法无以着落为宜。不然,何以有此怪现象?愚以为若把“君君……子子”都看成是动宾结构;把“[君][不]君……[子][不]子”都看成是状、状、谓结构,作谓语的两个“君”、两个“臣”、两个“父”和两个“子”,都把它认定为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那么,就可得其译文:“孔子回答说:‘像对君主一样地对待君主,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臣子,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父亲,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子女。’齐景公说:‘对呀!果真若是对国君不像对国君一样地对待,对臣子不像对臣子一样地对待,对父亲不像对父亲一样地对待,对子女不像对子女一样地对待……’”显然,这一译文所反映出来的政治观点,恰到好处地再现了孔子其人。
最后,我们还想再说几句:我们所以要提出“态度动词”这一名目,固然,主要是在于如上文所论述的,它在古汉语中确有其不可否认的,也不可它代的实用意义。其次,也还在于按黎锦熙先生“例不十,法不立”的意见,认为对这类动词,也应象对其他活用词类一样给予其同等的待遇,公认它的存在,因态度动词的例句不仅可以“过十”,欲超百也是不难的。它既拥有这么众多的“家族属员”,倘人为地不允许它们“归宗合族”,岂不是太不公允了。
附录:
在古汉语中,态度动词,虽然大多由名词活用后充当,但也可由形容词转来:
① 市人……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信陵君列传》
② 不敢以其富贵骄士。——《信陵君列传》
③ 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史记魏公子列传》
④ 灭天理,皆在於此,不可不慎也。——《聊斋讼狱》
⑤ 夫人悦,优厚之。——《聊斋小翠》
⑥ 奈何设拜以卑之。——《韦仁约弹左仆射褚遂良》
⑦ 相公厚我,厚我。——《报刘一丈书》
⑧ 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谏太宗十疏书》
⑨ 孙讨虏聪明仁惠,敬贤礼士。——《赤壁之战》
⑩ 匈奴每入,谨烽火,辄入收倮。——《李牧史记列传》
以上十例中,“下士”、“骄士”、“ 谦(之)”、“慎(之)”、“优厚之”、“卑之”、“ 厚我”、“ 傲物”、“ 敬贤”和“谨烽火”的加点词都是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下士”即“谦下地对待士人”,“骄士”即“骄傲地对待士人”,“谦之”即“谦逊地对待士人”,“慎(之)”即“谨慎地对待讼狱”,“优厚之”即“优厚地对待他”,“卑之”即“卑微地对待王公卿相”,“厚我”即“优厚地对待我”,“傲物”即“傲慢地对待众人”,“敬贤”即“尊敬地对待贤能的人”,“谨烽火”即“小心谨慎地对待(守卫)烽火台”。
据此,对照一下名词活用作态度动词的译文用词特点,两者基本相同,都是状谓式,而且这个主要谓语都是表示态度行为的动词——“对待”一类近义词;不同之处仅在于形容词活用作态度动词后的译文的状语部分不用比喻义,而是在这动用原形容词后面直接地加上现代汉语中状语的标志“地”字,它的译文公式是:
态度动语用形容词+宾语→形容词(即作态度动词用的原形容词)地对待+宾语
简化后则得:
态度动词+宾语→形容词地对待+宾语
文言文中什么叫使动用法
还有什么叫意动用法,说得简单通俗一点名词的使动用法
(1) 什么是“使动用法”
所谓“使动用法”,是指用作谓语的动词(简称“使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也就是说,用动宾结构的形式来表达兼语结构的内容。这儿所讲的“用作谓语的动词”,既包括常规的动词,也包括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形容词。例如: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威王欲将孙膑。”句中的“将”本是名词,意为“将军”,在这句话中,“将”活用为动词谓语,并且是使动用法,其含义是“使……当将军”。“欲将孙膑”这个动宾结构,表达的是“欲使孙膑将”这个兼语结构的内容,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想使孙膑当将军。这就是“使动用法”的�实质。�
(2) 一般名词的使动用法
在古汉语中,名词、动词和形容词都有使动用法。名词的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成为活用为使动词的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使宾语成为什么”的意思。�例如:�
《史记•项羽本纪》:“纵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
《史记•晋世家》:“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 《韩非子•难一》:“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
胡铨《戊午上搜趣网高宗封事》:“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
在上述诸例中,“王我”是“使我为王”,“肉骨”是“使骨生肉”(即“使枯骨上长出肉来”),“国异姓”是“使异姓立国”,“相之”是“使之为相”,“臣妾我”是“使我为臣妾”的意思。
(3) 专有名词的使动用法
专有名词也可用作使动,例如:
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
“刘豫”是人名,此人是南宋时期的济南知府。金兵攻打济南,刘豫屈膝降金,被金立为傀儡皇帝。他在位八年(1130—1137),为虎作伥,屡次配合金兵攻打南宋,都遭失败。后来被金所废,并被金将完颜兀术所俘。“刘豫我”是“使我(指南宋朝廷)成为刘豫那样的傀儡皇帝”的意思。
又如:
《左传•定公十年》:“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
春秋时期,吴王僚被专诸(人名)用剑刺杀。《左传》中的这句话,是鲁国贵族公若藐向蓄意谋害他而用剑尖朝着他的养马人说的,意思是:“你想使我成为吴王吗?”言外之意即“你想像专诸刺杀吴王僚那样刺杀我吗?”专有名词“吴王”用作使动。
一般来说,专有名词用作使动,都有特殊所指,表示一种“比方”、“喻称”之义。
(4) 方位名词的使动用法
方位名词有时也用作使动,表示使宾语按照这个名词所表示的方位行动。例如:
《战国策•楚策四》:“臣为王引弓虚发而下鸟。”
《史记•苏秦列传》:“王不如东苏子,秦必疑齐而不信苏子矣。” 例中的“下鸟”,是“使鸟落下”的意思;“东苏子”,是“使苏子(苏秦)到东边(齐国)去”的�意思。�
(5) 名词使动用法中的宾语省略
用作使动的名词后面的宾语,偶尔也可省略,但根据上下文意可以补足。例如:
刘向《新序•节大》:“天子不得而臣也,诸侯不得而友也。” 例中的“臣”后省“之”,“友”后也省“之”。“不得而臣”即“不得使之为臣”、“不得而友”即“不得使之为友”之意。
2 名词的意动用法
(1) 什么是“意动用法”
所谓“意动用法”,是指用作谓语的动词(简称“意动词”)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这儿所讲的“用作谓语的动词”,专指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和形容词。一般来说,常规动词不用作意动。
意动用法和使动用法在结构上相同,并无特殊的语法标志。同一个词既可用于意动,也可用于使动,二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含义上。使动用法是“使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它表示一种客观结果,实际上主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改变了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或使宾语发出某种动作行为,总之,使宾语变得跟以前不一样。而意动用法是“意动词”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它表示一种主观看法,强调主语所代表的人的一种主观认识。这种主观看法、主观认识同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客观状况也许相符,也许不相符;但不论相符与否,都没有改变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这是意动用法与使动用法的区别。因此,在确定一个词究竟是用作使动还是意动时,一定要认真分析、体会上下文的意思,不可含糊。例如:
《孟子•梁惠王下》:“工师得大木,则王喜;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
《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太山而小天下。”
在上述二例中,第一例的“小之”是使动用法,意为“使之变小”,表示了一种客观结果;第二例的“小鲁”、“小天下”是意动用法,意为“认为鲁国小”、“认为天下小”,表示了一种主观看法。“鲁”和“天下”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不因孔子的主观看法而变小。这很能说明“意动用法”的�实质。�
(2) 名词的意动用法
在古汉语中,名词和形容词都有意动用法。名词的意动用法,是把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看成是活用为意动词的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认为宾语是什么”或“把宾语当作什么”的意思。例如:
《战国策•齐策》:“于是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曰:‘孟尝君客我。’”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扁鹊过齐,齐桓侯客之。”
《谷梁传•僖公八年》:“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荀子•赋》:“(云)托地而游宇,友风而子雨。”
《战国策•赵策》:“……睹其一战而胜,欲从而帝之,是使三晋之大臣,不如邹鲁之仆妾也。”
《孟子•尽心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今我在也,而人皆藉(践踏、蹂躏)吾弟;令我百年后,皆鱼肉之矣。”
《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
韩愈《师说》:“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苏轼《前赤壁赋》:“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
王安石《伤仲永》:“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以上十三个例句中加点的词,都是名词的意动用法。“客我”、“客之”中的“客”,是“把……当作(看成)客人”的意思。“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一句的意思是:鲁僖公在太庙中把名叫“成风”的妾立为夫人,这是不符合礼的规定的,但是,“国君把她看成了正嫡夫人,我可以不把她看成夫人吗”。“药之”是“把它(指百姓的批评议论)当作良药”,“亲其亲,子其子”是“把自己的父母亲当作父母亲(来奉养),把自己的儿女当作儿女(来爱护)”,“友风而子雨”是“以风为友,以雨为子”,“帝之”是“以之(秦国)为帝”,等等。其余例句照此类推。
(3) 名词意动用法中的宾语省略 用作意动的名词后面的宾语,偶尔也可省略,但根据上下文意可以补足。例如:
《淮南子•氾训》:“当此三行者,布衣弗友,人君弗臣。” 例中的“友”、“臣”后都省略了“之”。“布衣弗友,人君弗臣”意为“平民百姓不把他当朋友,国君不把他当臣子”。
(1) 什么是“使动用法”
所谓“使动用法”,是指用作谓语的动词(简称“使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也就是说,用动宾结构的形式来表达兼语结构的内容。这儿所讲的“用作谓语的动词”,既包括常规的动词,也包括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形容词。例如: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威王欲将孙膑。”句中的“将”本是名词,意为“将军”,在这句话中,“将”活用为动词谓语,并且是使动用法,其含义是“使……当将军”。“欲将孙膑”这个动宾结构,表达的是“欲使孙膑将”这个兼语结构的内容,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想使孙膑当将军。这就是“使动用法”的�实质。�
(2) 一般名词的使动用法
在古汉语中,名词、动词和形容词都有使动用法。名词的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成为活用为使动词的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使宾语成为什么”的意思。�例如:�
《史记•项羽本纪》:“纵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
《史记•晋世家》:“齐桓公合诸侯而国异姓。” 《韩非子•难一》:“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
胡铨《戊午上搜趣网高宗封事》:“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
在上述诸例中,“王我”是“使我为王”,“肉骨”是“使骨生肉”(即“使枯骨上长出肉来”),“国异姓”是“使异姓立国”,“相之”是“使之为相”,“臣妾我”是“使我为臣妾”的意思。
(3) 专有名词的使动用法
专有名词也可用作使动,例如:
胡铨《戊午上高宗封事》:“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
“刘豫”是人名,此人是南宋时期的济南知府。金兵攻打济南,刘豫屈膝降金,被金立为傀儡皇帝。他在位八年(1130—1137),为虎作伥,屡次配合金兵攻打南宋,都遭失败。后来被金所废,并被金将完颜兀术所俘。“刘豫我”是“使我(指南宋朝廷)成为刘豫那样的傀儡皇帝”的意思。
又如:
《左传•定公十年》:“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
春秋时期,吴王僚被专诸(人名)用剑刺杀。《左传》中的这句话,是鲁国贵族公若藐向蓄意谋害他而用剑尖朝着他的养马人说的,意思是:“你想使我成为吴王吗?”言外之意即“你想像专诸刺杀吴王僚那样刺杀我吗?”专有名词“吴王”用作使动。
一般来说,专有名词用作使动,都有特殊所指,表示一种“比方”、“喻称”之义。
(4) 方位名词的使动用法
方位名词有时也用作使动,表示使宾语按照这个名词所表示的方位行动。例如:
《战国策•楚策四》:“臣为王引弓虚发而下鸟。”
《史记•苏秦列传》:“王不如东苏子,秦必疑齐而不信苏子矣。” 例中的“下鸟”,是“使鸟落下”的意思;“东苏子”,是“使苏子(苏秦)到东边(齐国)去”的�意思。�
(5) 名词使动用法中的宾语省略
用作使动的名词后面的宾语,偶尔也可省略,但根据上下文意可以补足。例如:
刘向《新序•节大》:“天子不得而臣也,诸侯不得而友也。” 例中的“臣”后省“之”,“友”后也省“之”。“不得而臣”即“不得使之为臣”、“不得而友”即“不得使之为友”之意。
2 名词的意动用法
(1) 什么是“意动用法”
所谓“意动用法”,是指用作谓语的动词(简称“意动词”)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这儿所讲的“用作谓语的动词”,专指活用为动词的名词和形容词。一般来说,常规动词不用作意动。
意动用法和使动用法在结构上相同,并无特殊的语法标志。同一个词既可用于意动,也可用于使动,二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含义上。使动用法是“使动词”具有“使宾语怎么样”的意思,它表示一种客观结果,实际上主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改变了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或使宾语发出某种动作行为,总之,使宾语变得跟以前不一样。而意动用法是“意动词”具有“认为宾语怎么样”的意思,它表示一种主观看法,强调主语所代表的人的一种主观认识。这种主观看法、主观认识同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客观状况也许相符,也许不相符;但不论相符与否,都没有改变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性质状态。这是意动用法与使动用法的区别。因此,在确定一个词究竟是用作使动还是意动时,一定要认真分析、体会上下文的意思,不可含糊。例如:
《孟子•梁惠王下》:“工师得大木,则王喜;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
《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太山而小天下。”
在上述二例中,第一例的“小之”是使动用法,意为“使之变小”,表示了一种客观结果;第二例的“小鲁”、“小天下”是意动用法,意为“认为鲁国小”、“认为天下小”,表示了一种主观看法。“鲁”和“天下”是一种客观存在,并不因孔子的主观看法而变小。这很能说明“意动用法”的�实质。�
(2) 名词的意动用法
在古汉语中,名词和形容词都有意动用法。名词的意动用法,是把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看成是活用为意动词的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认为宾语是什么”或“把宾语当作什么”的意思。例如:
《战国策•齐策》:“于是乘其车,揭其剑,过其友曰:‘孟尝君客我。’”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扁鹊过齐,齐桓侯客之。”
《谷梁传•僖公八年》:“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荀子•赋》:“(云)托地而游宇,友风而子雨。”
《战国策•赵策》:“……睹其一战而胜,欲从而帝之,是使三晋之大臣,不如邹鲁之仆妾也。”
《孟子•尽心下》:“宝珠玉者,殃必及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今我在也,而人皆藉(践踏、蹂躏)吾弟;令我百年后,皆鱼肉之矣。”
《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
韩愈《师说》:“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苏轼《前赤壁赋》:“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
王安石《伤仲永》:“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以上十三个例句中加点的词,都是名词的意动用法。“客我”、“客之”中的“客”,是“把……当作(看成)客人”的意思。“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一句的意思是:鲁僖公在太庙中把名叫“成风”的妾立为夫人,这是不符合礼的规定的,但是,“国君把她看成了正嫡夫人,我可以不把她看成夫人吗”。“药之”是“把它(指百姓的批评议论)当作良药”,“亲其亲,子其子”是“把自己的父母亲当作父母亲(来奉养),把自己的儿女当作儿女(来爱护)”,“友风而子雨”是“以风为友,以雨为子”,“帝之”是“以之(秦国)为帝”,等等。其余例句照此类推。
(3) 名词意动用法中的宾语省略 用作意动的名词后面的宾语,偶尔也可省略,但根据上下文意可以补足。例如:
《淮南子•氾训》:“当此三行者,布衣弗友,人君弗臣。” 例中的“友”、“臣”后都省略了“之”。“布衣弗友,人君弗臣”意为“平民百姓不把他当朋友,国君不把他当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