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例外
2011年司法考试中新增的考点有,买搜趣网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请法学专业者详细解答,这个例外怎么理解。“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众所周知的通识。只要具备合法的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使用物业的权利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受影响。但这一原则也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例外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搜趣网,约定优先;(二)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签署租赁合同时要审慎注意,查看租赁物是否已经被抵押;(三)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www.souquanme.com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www.souquanme.com依法查封的。
买卖不破租赁问个幼稚的问题
比如甲和乙签定的合同是10年 租金是一年1万分年付 不到1年甲把房子卖了丙 丙想涨价乙说有以前的合同不让 怎么办。。。合同法规定 买卖合同部打破租赁合同
换句话来说就是 卖房人在房屋交易前需要告知买房人房屋基本情况 是否空置或出租
如果房屋在出租状态的话 买房人有义务在房屋交易后履行完此前的租赁协议或合同。
但这样也不是没有办法,
通常租赁违约赔付条件=月房租
如现在房租过低,可以选择违约 然后再把房屋租金提至你满意的额度
如果是门脸或底商的话 一般合同内都有随行就市每年可将租金合理上调或下调的约定
建议协商 如实在不行可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