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代管后一句(中石油承包商管理有个严把“五关”的说法 请问具体指什么)

以包代管是什么意思承包的一种方式,具体如下以包代管是指工程或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等通过将责任和权利等以合同形式分包给别的单位、企业等,发包方对安全、......

以包代管后一句(中石油承包商管理有个严把“五关”的说法 请问具体指什么)

以包代管是什么意思

承包的一种方式,具体如下

以包代管是指工程或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等通过将责任和权利等以合同形式分包给别的单位、企业等,发包方对安全、质量等不再管理。

这样就有可能把许多要求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工作转包给没有达到技术、管理要求的单位或企业等而造成许多事故,同时致命的是分包的单位或企业往往更看重效益而忽略了安全和质量的投入而出现事故。

“以包代管”的项目

在项目管理层面,“以包代管”的项目部自我管理能力很强、效率高,减轻了企业现场管理的负担;企业项目实施方面的要素投入少,有利于企业本级精简人员、减轻资金压力。

除此之外要注意的是有的企业还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员工集资等方式筹资,贷钱给包工头搞项目管理,这块有融资收益,有的收益甚至超过了资质管理费;由于劳务、材料和机械外包,无需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在办公室便可坐收渔利。

如何判断工程是以包代管

观察承包单位。
工程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转包即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肢解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www.souquanme.com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转包和肢解分包也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什么是以包代教的儿童观

以包代教的儿童观解释如下:
企业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了以包代管、以包代教的现象,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是企业推行经营承包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同时是关系到改革能否取得胜利的大问题。
所谓以包代www.souquanme.com管、以包代教,其后果就是经营者只注重眼前经济效益的完成,不注意社会效益;通过包代替管理工作,忽视企业发展后劲、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职工生活的改善、科学技术进步;忽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处于盲日状态,短期行为严重。
“包”而不实,“包”而不管。这些弊端在我们的企业各个层次里不同程度地存在,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建筑行业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出现较大安全事故有什么后果

一、公司工程分包现状在施工项目中,分包已成为项目施工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这就形成了公司为施工总承包、专业为分包主体、劳务分包为依托的分包模式。但是,这种分包模式中存在诸多问题。在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中,除部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公司队伍自行完成外,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劳务分包队伍和自有机械设备来完成。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项目部及工程处必须投入大量的精力来管理劳务分包队伍。另外,施工现场分包违规交易行为较多,个别存在违规分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等行为。二、认真贯彻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工程规定公司要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明文规定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但劳务分包商不可以对承接的劳务作业再次进行分包)。强调无论是专业分包商,还是劳务分包商必须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公司系统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如不允许lFJANUiBhj分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施工承包商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分包商(包括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应当服从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中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三、存在问题一、项目管理中以包代管现象时有发生。在分包管理中,个别项目部误以为分包合同订立后,分包工程出的任何事均应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单位无关。有的项目基本上,以至于整体转包,只派一、二个人去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分包工程发生问题是必然的,就目前实际而言,分包单位总体实力较弱、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且普遍不高,人员构成复杂且流动大。在此情况下,总包单位难以摆脱发生的重大法律责任及风险后果,不仅要依法向业主承担分包工程中所发生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等缺陷问题及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还要承担行政处罚。不仅如此,还将严重损害总包单位的良好的市场信誉。二、对分包队伍的选择随意性较大,资质审查不严,门槛不高,分包队伍是非法的或者是不合格的,引起纠纷影响施工。项目部的各别分包队伍未在公司备案未列入《合格分单位名册》。三、分包队伍自身问题,分包队伍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人员成份复杂且安全意识差、质量意识淡薄,组织比较松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四、部分项目部存在先施工后签合同,甚至不签合同的现象,纠纷时有发生。不重视分包队伍的管理,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隐患在分包项目中时有发生。五、采取相应的措施一、做到全过程监搜趣网管,严禁以包代管必须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班组、实行与本单位职工“无差别”的安全管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的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风险意识。通过实际案例与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分包队伍法律与风险意识。使他们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按规定施工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二、把好分包队伍选择关在分包队伍资质管理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在主要是有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分三个等级,劳务分包按专业分二个等级。总承包施工企业要对拟使用的分包队伍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并通过几个项目的合作、考察建立起自己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一旦接到工程,根据工作内容在合格分包方名录里挑选队伍进行分包投标,要杜绝在选择队伍上,靠人情,拉关系,更不能以行贿受贿形式承接工程,要通过公开化的投标报价渠道,公平lFJANUiBhj的竞争机制,根据投标结果择优选择分包队伍。分包队伍能力与工程匹配,不要产生转包现象。在邀请分包队伍进行投标或根据投标情况进行授标时,要充分考虑到分包队伍的实际施工能力,要对其管理人员、作业骨干力量具体数量有一定的掌握,并参考其正在施工的工程进展情况、劳动力使用情况,评价其有没有能力再承接工程,以杜绝其转包。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分包工程及单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经理部要按公司要求补全分包协议,收集各种有效证件及资质证明,以避免给公司、项目部带来安全风险。对不规范的分包协议要进行完善、补签。三、加强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开工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队伍,应先组织集中学习,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时,对特殊作业人员应查验特种作业操作证,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和消除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分包队伍人员大多为农民工,纪律松散,现场意识很差。所以要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将劳务分包人员纳入施工班组、实行与本单位职工“无差别”的安全管理。让分包队伍遵守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四、项目部必须坚持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五、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要健全,重视分包单位人员上岗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分包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素质。与分包单位签订有效的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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