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说的:“真理属于人类,谬误属于时代”是什么意思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必然要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物质生产和科技发展等社会实践水平限制。但人类总可以随规律变化而变化,总是可以适应,所以说真理属于人类。
而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反映要有一个过程,总是先有事物的变化,然后才有主观认识的变化。主观落后于客观,就包含着主观脱离客观而产生错误的可能性。后面的人在看前任的真理就很可能是错误的。所以说,真理属于人类,谬误属于时代。
原因:
这是由于真理具有相对性: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个真理中所包含着的假理完全不能显示,随着这种条件的改变,并且也必然地存在着这种条件的改变,这个真理中的假理又将显示出来,也就是说,这个真理从绝对真理转化为了相对真理。
扩展资料
客观真理的特点:
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两者的辩证关系表现为:
第一,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
第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
经典马哲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在相对真理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
真理又是具体的:
(1)真理不是抽象的,任何真理既是客观真理,又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具体的统一。
(2)真理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的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一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3)真理是个过程,其把真理如实看作是主体向客体、主观向客观无止境的接近,而不是一种一经达到便永远不变的静止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相对真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绝对真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真理和谬误
“余知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这句话什么意思?
不要长篇大论,就说什么意思就行了,谢谢~这句话是王国维在《静安文集续编自序二》中说的。
意思是说,我明知道真理是这样的,但又喜欢和真理不符合的可爱的东西。
例如,我们现在都知道月亮搜趣网上什么都没有,可偏偏说嫦娥在上面——美丽但不真实,但我们愿意相信。
哲学家都是诡辩论下一句怎么说?
②无理狡辩。
什么是诡辩?所谓诡辩就是有意地把真理说成是错误,把错误说成是真理地狡辩。用一句简单明了的话来说,就是有意地颠倒//www.souquanme.com是非,混淆黑白。玩弄诡辩术的人,从表面上来看,似乎能言善辩,道理很多。他们在写文章或讲话的时候往往滔滔不绝,振振有词。他们每论证一个问题,也总是可以拿出许多“根据”和“理由”来。但是,这些根据和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他们只不过是主观主义地玩弄一些概念,搞些虚假或片面论据,做些歪曲地论证,目的是为自己荒谬的理论和行为做辩护。
在西方哲学史上,黑格尔可以说是第一个对诡辩论做系统批判的哲学家。他曾经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黑www.souquanme.com格尔的这段话,揭露了诡辩论有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点。
诡辩论本身是一种方法论。更确切地说,诡辩论是一种论证方法,它的根本特点是一种歪曲的论证。诡辩既不同于一般的武断,也不同于谣言。武断,是根本没有理由,人们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强词夺理;谣言,它纯粹是无中生有,人们一听就能听出它是居心险恶。但诡辩在论证其道理时,总是要拿出一大堆得“根据”,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
诡辩同一般的谬误有什么区别呢?最大的区别在于:谬误是无意的,而诡辩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谁会有意地要把真理说成谬误,而把谬误说成真理?这就是那些手上没有真理的人。我国有句古老的俗语,叫做“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手里没有真理的人,他们的周围也就没有群众,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施展种种诡辩手法,玩弄歪曲真理与掩盖真理得种种骗人的把戏,为某种言行强行辩解。
诡辩论的哲学根源是相对主义,相对主DPtWCtRU义是一种反辩证法的哲学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绝对存在于(寓于)相对之中。因此,相对与绝对是辨证统一的。如果离开绝对讲相对,夸大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者往往认为,认识对象的存在是相对的,没有质的稳定性,因此也是没有质的区别的。诡辩论者还片面地夸大主观认识能力地相对性,从而否认了认识地真实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搜趣网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他们地认识论。
诡辩论者为达到诡辩地目的,所采取地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说真理只有一个的话,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却可以有几十种、几百种,甚至几千种。列宁说:“哲学唯心主义的变种可能有一千种色调,并且随时可以创造出一千零一种色调来。”可以这样说,每一种错误命题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种诡辩手法的。我们要真正制服诡辩论,必须从分析他们的诡辩手法入手。
主要的诡辩手法有: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5,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