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遗漏一个前一句是什么(滴水不漏前一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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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遗漏一个前一句是什么(滴水不漏前一句是什么)

滴水不漏前一句是什么?

你好,它的前一句是,"四平八稳搜趣网"。
四平八稳,滴水不漏是形容人气场很足,神态自若,说话严谨,考虑周全的意思。
希望能帮到你。

滴水不漏下一句是什么

“滴水不漏”没有下一句。
滴水不漏是汉语成语,拼音是dīshuǐbùlòu,意思是一滴水也不外漏。形容说话、办事非常细致、周密,无懈可击。也形容钱财全部抓在手里,不肯轻易出手。
出自宋朱熹《朱子语类易三》:“又要说得极密处无缝罅,盛水不漏。”
用法:
主谓式;作谓语、状语、补语;含褒义。
造句:
1、这个单位的防火措施做得滴水不漏。
2、窃密无孔不入,保密滴水不漏。
3、他自以为谎话说得滴水不漏,其实大家早已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滴水不漏口风紧,一诺千金值万两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守口如瓶,重承诺,做事牢靠。

一、一诺千金的意思

诺:许诺。许下的一个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比喻说话算数,极有信用。

二、一诺千金的拼音

yí nuò qiān jīn

三、一诺千金的出处

西汉司马迁《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

得到黄金百两,比不上得到季布的一个诺言。

四、一诺千金的示例

一个人说话要算话,不能出尔反尔。在当今的社会,无论你做人或做事,从事什么行业,“一诺千金”,显得尤为重要。

五、一诺千金的语法

偏正式;作谓语;常与“出言不苟”连用。

扩展资料

典故:

相传,秦朝末年,楚国有一个叫季布的人,他这个人个性耿直,而且非常讲信用,只要他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努力做到。

楚汉相争的时候(就是西楚霸王项羽和汉朝高祖刘邦争夺天下的时代),这个季布就是西楚霸王项羽手下的一名大将,而且有勇有谋,曾几次为项羽出谋划策击败了刘邦。颠沛流离的刘邦,对此是恨之入骨。后来,刘邦在战神韩信的帮助下,用“十面埋伏”“垓下之围”等神乎其神的战法打败了项羽,终于建立汉朝。但是这个刘邦是地痞流氓出身,当时不过是一个泗水亭亭长,是有仇必报的主。他当了皇帝以后,没忘记季布帮助项羽屡次打败他的这笔仇恨,于是下令通缉季布。但是季布的信誉太好了,人品也太好了,当时就有许多人因为仰慕他的为人而暗中帮助他。

季布曾化装到山东一家姓朱的大户人家当佣工,后来身份暴露,朱家知道他是季布后,便以座上宾(也或者说是门客,当时那个年代,这个十分留下。史上有名的“毛遂自荐”,毛遂也是战国时期赵公子平原君赵胜的门客)的身份来收留了他,而且还托人去向刘邦老友汝阴侯夏侯婴说情。刘邦在夏侯婴的劝说下撤销了对季布的通缉,还封季布做了郎中。

季布还有个同乡叫曹邱生,专门喜爱结交达官贵人,借以炫耀自己,就是现在社会常说的“装逼货”,季布一向就很瞧不起他。他听说季布做了大官,马上就来巴结季布。季布一听曹邱生来了,马上就虎起了脸,打算数落他几句,让他难堪。

谁知,无论季布的态度多严厉,曹邱生依旧陪着笑脸,鞠躬作揖,跟他叙家常,并吹捧他说:“我听说楚地到处流传这样一句话,‘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今天得见尊颜,实乃三生有幸”。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这个曹邱生也是一个人精,这种手段在当前这个社会也能混得如鱼得水啊!果然,季布听到他的奉承后,心中很高兴,当下就把这个曹邱生留下了,而且一留就是几个月,并且待为上宾,临走时还送了他一份厚礼。

但是这个礼物也没有白送,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曹邱生走后到处宣扬季布的美名,从此,季布的名声就越来越大了。

后来,人们就把季布和曹邱生的对话简化为“一诺千金”,专门形容一个人十分守信用的行为。

太史公司马迁对此评价也极高,在《史记季布栾布列传》里写下了“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在当前物欲横流,迷失自我的时代,做一个有信誉,有德行的人,实在尤为可贵!

能漏一群,不漏一人!单独漏一人很明显看不起这句话什么意思?

打个比方,你和一群人在那里坐着,这时过来了一个人,他给每个人都发了一支烟,却唯独没有给你,这时候你心中是什么滋味?是不是觉得这个人看不起你?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说不能犯这样的错误,伤害了别人,自己也没得到好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典故是什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自《老子》。意指天道之网宽广,谁作恶就要受到惩罚,它看起来很稀疏,但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后来,“天网”之意从“天道之网”,逐步演变成“//www.souquanme.com法律之网”,常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网”,《辞海》解释为“刑法”。《采史太祖纪三》:“尧舜之罪四凶,止从投窜,何近代法网之密乎!”。此时的涵义,已然演化成:刑法多而面宽,任何人都逃脱不了它的惩罚。汉高祖刘邦,以六条定天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备受推崇,为汉室的千基伟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纵观我国漫长的封建发展史,从秦始皇一统江山以来,中央集权的统治模式被确定,几千年绵绵延续下来,产生了极为深厚的“人治”观念积淀。由于“人治”,统治者可以姿意对违反自己意愿的人,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出入人罪,滥施刑罚,而不问此人是否真正触及了刑法。正如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说:“在刑事案件中,法官应当小心,毋使意在警戒的法律变成严酷的苛政。他们也应当注意,不可降下《圣经》//www.souquanme.com上所说的那种雨:‘他要向他们降下网罗之雨。’因为滥用刑法便是在人民身上降下网罗之雨。”在“人治”的背景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常常导致统治者滥施苛政,在“疏而不漏”的口号下,会有那些并未触法的人们受到刑法的惩罚。如我国宋代民族英雄岳飞,就受奸人陷害,因“莫须有”的罪名被冤杀;我国清代大兴文字狱,有人因“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的即兴议论而身首异处。这些对于当时的统治者而言,他们认为并无不妥;对于被冤狱的人们而言,因为人治力量的强大,自身法律意识的缺乏,虽蒙冤而无回天之力。正因为如此,无论王朝如何更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却一直流传下来。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代表人民的利益,逐步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www.souquanme.com规,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法律条文不可谓不完备,规定不可谓不qNYpiHM详尽,涉及的面不可谓不宽广。刑法就像一览表一样,规定清楚明了,人们对于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一目了然。“法网恢恢”乃是现实的真实写照,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然而,无论法律的网多么“恢恢”,却不再是“疏而不漏”。因为1997年修改刑法时,取消了类推规定,增设了“罪刑法定原则”。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公民只有触犯相应的法律条文,依法应当负相应刑事责任时,才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没有触犯刑律,那么不管“法网”多么“恢恢”,都不应被处罚。
在当前,无论是在法制宣传上,还是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使用频率仍然很高。笔者深以为不妥。现在已经进入法治社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已列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再提“疏而不漏”,显然与法制社会不相符,与浓厚的法治氛围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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