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前一句(弗罗斯特的诗The Road Not Taken两种译文 谁译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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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前一句(弗罗斯特的诗The Road Not Taken两种译文 谁译得更好)

弗罗斯特为什么把诗歌的名字叫 未来的路 呢

  我转发了一篇诗评,你看看吧
  未选择的路----The Road Not Taken 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一1963)是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上的中学,也在达特第斯学院和哈佛大学读过一段时间。获得诗名之前,弗罗斯特时而务农,时而到中学教希腊语和拉丁语。他的第一部诗集出版于1913年。1916年后,他一直在著名学府任职,通常的身份是“住校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弗罗斯特的许多诗歌反映了他与大自然的贴近。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却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仔细品味这首诗,努力回忆一下,在我们过去的生命里,是不是因为各种原因已经做过无数个这样无奈的选择?其中有一个甚至多个是比较重大的,对我们的人生产生了甚至将继续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当然选择是因人而异的,就像诗中所描绘的,那两条迥然不同的路,你会选择哪一条呢?我想因人的好奇天性,大多数人都会对那条寂寞幽深的路跃跃欲试,但一部分最终却可能由于胆怯和懦弱,选择了那条平坦的路。呵呵,当然,我不能把对这条路的选择说得这么坏,就像作者所说,他对这条路也是无限留恋的,说不定风景也很优美,说不定能给踏上这条路的人以无限的幸福和享受也未可知。只要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就都是那么不确定,这足以激发我们对生命的无限向往和热爱,也足以让我们对其进行无尽的探索和追求,直到我们生命的尽头。所以,泰戈尔说:“我的存在,对我是一个永远的神奇,这就是生活!”
  这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写于1915年,自问世以来,
  广为流传,成为美国诗歌中的名篇。
  诗人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两条路在黄色的树丛中叉开,
  一条路蜿蜒地进入丛林榛芜;一条路长满茸茸的绿草。
  作为过客的“我”在岔路前犹豫、徘徊,因为两条路虽然风格不同,
  但都美丽、平坦、覆满落叶,以同样的魅力吸引着我,等待着踏践,
  而“我”只能选择其一。如果仅仅是两条路的选择,
  诗人也不需踌躇再三,在这里“路”有更深的含义,
  它象征着人生的旅途,诗人面临的是人生道路的选择,
  难怪他难以举足。因为无论这种选择是明智还是糊涂,
  我们都不能回到原来的岔路重新开始。
  人的一个根本问题——选择。
  弗罗斯特避免直言这两条路代表着什么,
  对选择的具体内容没有任何暗示,诗人所要阐明的仅仅是选择本身。
  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在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这个人是弗罗斯特,也是我们。
  选择是人生经验中的一个方面,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
  人生就是由无数次选择组成的。
  同一时刻同样的机遇,我们只能选择其一。
  当我们沿着自己选定的道路前行时,常常会对那条未选择的路怀着深深的眷恋,
  如果走那条路又会怎样?也许更奇伟、瑰丽,也许更平凡、黯淡,
  不管怎样,我们都无法去实践,它成为一个永远难圆的梦。
  选择的存在决定了生活中具有现实性和可能性两个方面。
  当一种选择成为现实,必然伴随着另一种可能,它们无法互换,
  因为我们不能返回选择的起点。
  这是人生无法解决、无法摆脱的深层悲剧。
  同一时刻同样的机遇,我们只能选择其一。
  当我们沿着自己选定的道路前行时,常常会对那条未选择的路怀着深深的眷恋,
  如果走那条路又会怎样?也许更奇伟、瑰丽,也许更平凡、 ...
  路的选择与人生的哲思——读《未选择的路》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著名诗篇。罗伯特•弗罗www.souquanme.com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快,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悲惨又快活,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善于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觅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明色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贡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第一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知道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然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如果我们联系到诗人自己在写诗与在师范学校教书之间的选择,或许能更深入地理解这首诗。如果说在师范学校教书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那么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在这两种生活中,诗人最终选择了后者,虽然在蓦然回首时,他有时也会想到如果去走前一条路会是怎样,这也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在人生的岔路口都会遇到的困惑。
  在第三节中,诗人交代尽管“我”对另一条路也是留恋的,但却宁愿走一条别人很少走的路。这表明了“我”不愿随俗的心迹,沿着选定的路走下去的决心。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此处流露出了一些踌躇,一丝矛盾,可这并非担心自己的选择是一个错误,而是对人只能选择一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他认识到选择使自己失去了另外的可能性,而那边的风景或许也很迷人,有另外的不为自己所知的乐趣。接下来的第四节,“我”遥想到未来或许会回首往事,或许会意识到此时路的选择决定了一生的命运。这里,诗人将全诗的思绪推到了最高潮,他将“黄色树林”里的两条路与可能不同的人生道路结合了起来,让我们意识到这偶然的选择或许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诗歌在这里戛然而止,为读者留下了想像与思索的空间。
  诗歌的题目是“未选择的路”,在写实层面诗人描写的是在一个树林中,人对不同道路的选择,但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在这首诗里,诗人不仅写了他在不同道路间的选择,尤为重要的是,当他选择了一条路的时候,他又对另一条路充满了感情与遐想。在这里,诗人强调了人生的偶然性与神秘性,提醒我们人生本来就有无限丰富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一条道路上行走时,本来是会有岔路口可能将我们带到另外的道路上去的,而在我们面临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命运。这或许是不经意的选择,将来蓦然回首时,我们才可能知道它多么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但以具体的描写入手,我们首先看到的便是黄色树林中的两条道路,但诗人的笔触却将这朴素场景的描述赋予了更深的含义。在这里,象征手法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言简意赅的描写具有了丰富的内涵搜趣网,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
  “路”是此诗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既是具体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征意义。古今中外不少诗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这种双重意义,比如屈原的诗中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鲁迅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们都赋予了“路”以不同的含义,表达了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与态度。在此诗中,诗人通过对未选择的道路眷恋与遐想,向我们昭示了人生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条路的遗憾。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便为我们开启了另外的可能性。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此后他的诗名日盛,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晚年的他已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弗罗斯特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素有“新英格兰诗人”之称。这与他诗中大量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有关。波士顿以北多岩石的牧场,殖民地时代的建筑,耐人寻味的石头围墙,以及那里居民粗犷的感情、耕耘生活的艰辛等等,都成为诗人作品取之不尽的素材。他的诗把新英格兰的风貌和当地人的特征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了读者面前,可以说新英格兰乡间生活的各个侧面,弗罗斯特都写到了。
  但弗罗斯特并未沉洒于描绘美丽山川和旖旎景色,他的诗虽然保持了一些传统的形式和格律,气氛也较轻快,但弗罗斯特认识到了生活的复杂性,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在他的笔下,生活既悲惨又快活,既有美也有丑,杂乱之中又寓有统一。他善于透过现实中的现象深入浅出地说明深刻的哲理,而这些又与新英格兰的风景描绘结合在一起。他试图在新英格兰寻觅到现代美国业已失去的鲜明色调和激清、纯真,使之成为检验和评论现代文明城市的标准,弗罗斯特的杰出贡献之一正在于此。
  弗罗斯特也常被称为“过渡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他的诗风朴实无华,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并从中发掘出独特的智慧和哲理,描写上则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能让人常读常新。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最初收录于他的第三本诗集《山间》(1916)中。在这首诗中,他把思想情感和富有象征的意象揉合起来,阐明了他对于人生、社会和宇宙的态度。弗罗斯特在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把深刻的思考和哲理寓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本诗堪称是这方面的典范,其语言质朴自然,但在构思上却非常巧妙。
  全诗一共4节,可分为两层。第1-2节为第一层:第1节交代了树林里有两条道路,其中的一条极目望去,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处在岔路口,面临着抉择;第2节诗人叙写自己选择了另一条路,它“荒草萎萎,十分幽寂”,但诗人认为它“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的双重矛盾,第一重矛盾是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这一重矛盾中诗人描述了“我”站在岔路口,为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一条路平坦通畅,极目可望见它的尽头;而另一条路幽寂荒凉,充满着引人探索的诱惑。第二重矛盾是在明了了不能同时涉足两条路之后,究竟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在经历了复杂的心理过程之后,“我”终于选择了那条人迹更少的路,想让另一条路留待后日去走,可这显然是作者做出抉择后的一种自我安慰,因为“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但诗人选择了人迹罕至的路并不是草率决定的,虽然他知道另一条路可能平坦通畅,可他仍然选择了那条幽寂荒凉的路。
  如果我们联系到诗人自己在写诗与在师范学校教书之间的选择,或许能更深入地理解这首诗。如果说在师范学校教书是一条平坦通畅的生活道路,那么写诗的道路则可以说充满了幽寂荒凉。但在这两种生活中,诗人最终选择了后者,虽然在蓦然回首时//www.souquanme.com,他有时也会想到如果去走前一条路会是怎样,这也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在人生的岔路口都会遇到的困惑。
  在第三节中,诗人交代尽管“我”对另一条路也是留恋的,但却宁愿走一条别人很少走的路。这表明了“我”不愿随俗的心迹,沿着选定的路走下去的决心。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此处流露出了一些踌躇,一丝矛盾,可这并非担心自己的选择是一个错误,而是对人只能选择一条路而感到的遗憾。他认识到选择使自己失去了另外的可能性,而那边的风景或许也很迷人,有另外的不为自己所知的乐趣。接下来的第四节,“我”遥想到未来或许会回首往事,或许会意识到此时路的选择决定了一生的命运。这里,诗人将全诗的思绪推到了最高潮,他将“黄色树林”里的两条路与可能不同的人生道路结合了起来,让我们意识到这偶然的选择或许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诗歌在这里戛然而止,为读者留下了想像与思索的空间。
  诗歌的题目是“未选择的路”,在写实层面诗人描写的是在一个树林中,人对不同道路的选择,但我们不难看出,诗歌中所描写的岔路就是人生岔路的象征。在这首诗里,诗人不仅写了他在不同道路间的选择,尤为重要的是,当他选择了一条路的时候,他又对另一条路充满了感情与遐想。在这里,诗人强调了人生的偶然性与神秘性,提醒我们人生本来就有无限丰富的可能性。当我们在一条道路上行走时,本来是会有岔路口可能将我们带到另外的道路上去的,而在我们面临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同的命运。这或许是不经意的选择,将来蓦然回首时,我们才可能知道它多么深地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但以具体的描写入手,我们首先看到的便是黄色树林中的两条道路,但诗人的笔触却将这朴素场景的描述赋予了更深的含义。在这里,象征手法的运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使言简意赅的描写具有了丰富的内涵,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空间。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受到触动,引发深深的思索。
  “路”是此诗最重要的一个意象,既是具体的道路,也具有人生道路的象征意义。古今中外不少诗人作家都曾使用了道路的这种双重意义,比如屈原的诗中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句子;鲁迅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们都赋予了“路”以不同的含义,表达了对人生的不同看法与态度。在此诗中,诗人通过对未选择的道路眷恋与遐想,向我们昭示了人生无限丰富的可能性,以及只能走一条路的遗憾。意识到这一点,或许便为我们开启了另外的可能性。

初一下册《诗两首》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 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 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未选择的路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1.这两首诗的启示2.第二首诗为什么重点写“未选择的路”?
1.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写于普希金被沙皇流放的日子里。那时俄国革命如火如荼,诗人却被迫与世隔绝。在这样的处境下,诗人仍没有丧失希望与斗志,他热爱生活,执著地追求理想,相信光明必来,正义必胜。诗中阐明了这样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当生活欺骗了你时,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在苦恼之时要善于忍耐,一切都会过去,未来是幸福、美好的。生活中不可能没有痛苦与悲伤,欢乐不会永远被忧伤所掩盖,快乐的日子终会到来。第二节,诗人表达了心儿永远向着未来的积极人生态度,并告诉人们,当越过艰难困苦之后再回首那段往事时,那过去的一切便会变得美好起来。这是诗人人生经验的总结,也是生活的真谛。
这首诗没有什么形象可言,短短八句,都是劝告的口吻——按常理这是诗歌创作要尽力避免的,但这首诗却以说理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原因在于诗人以平等的娓娓的语气写来,语调亲密和婉,热诚坦率,似乎诗人在与你交谈;诗句清新流畅,热烈深沉,有丰富的人情味和哲理意味,从中可以让人感受到诗人真诚博大的情怀和坚强乐观的思想情绪。
这首诗问世后,许多人把它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成为激励自己前进的座右铭。
第一段是低声嘱咐,第二段是理性分析
整首诗充斥这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赏析:
这首诗肯定是普希金的瞬间之作,灵光一闪。
最早读这首诗还是少年时代,感受还不怎么深,对人生,对世界,只是觉得这诗很美,蒙着一层淡淡的忧伤,音节铿锵,富于韵律,令人向往。
但当时觉得整首诗味道有点怪,似乎太消沉,对“忧郁”这样的词不理解,象太灰暗。
经历了很多年,才觉得这诗深刻。
原因是“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幸,古往今来,谁不曾被生活蒙蔽过呢?认识生活是那么容易吗?而人是个永远的矛盾体,社会人生又常常是另一个迷。历尽创伤,伤痕累累……谜底揭开,我们QbjQotVl看见了世界的真相。
人生的体验,应该是丰富多彩、积极乐观的,各种体现都是宝贵的人生财富。
未选择的路

到路,人们自然容易想到人生之路。这首诗就是写人生之路的。
古今中外许多诗人作家,对“路”都有过精彩的描写。屈原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志向,辛弃疾有“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感叹,鲁迅也有“其实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样的想法。人们常常把人的一生比做走一条路,把人生的选择比做对路的选择。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这首《未选择的路》有着特别的意蕴,它正是借写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
诗分四节,第一节写诗人站在林间交叉路口,久久踌躇,他对两条路都很向往,但不能同时都走,必须选择一条;而一旦选定了一条,就没有回头的机会了。这是多么无奈又无助。这样的开头,自然使人联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回头的,只是浪费时间,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无法收回,因为时光不会倒流。所以诗人望着那一条消失在丛林深处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这沉思的过程中,他心里也许已经作出了决定。第二节,诗人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路,这条路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诗人选择的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那种留下很多旅人足迹的路。诗人也许知道,这样的路是平淡的,没有挑战性的。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可这时候诗人心中对于另一条路也是非常留恋的,他知道只能选择一条路,却舍不下另一条路,因为他虽然作出了选择,但心中仍有踌躇,万一这一次的选择是一个错误,将“难以再返回”了。这里诗人写出了常人都有的一种心理。最后一节,诗人遥想将来对往事的回顾:在一个小树林中,选择了其中一条路,从此决定了自己一生的路。这里,诗人并没有沿着第三节的诗意写下去,没有告诉读者他选择的那条路结果怎样,而是写未选择的路,留下想像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是的,人生的道路,结果谁料得到呢?诗人显然有宿命的意味,带着一丝惆怅。但这样写似乎更接近生活本真状态,更能打动读者的心。
诗人虽然写了选择的路,但重点却放在未选择的路上。题目也表明了这一点。既然是选择,为什么重点又要写未选择呢?其实未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才更加产生了对未选择的怀恋。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这样写来给这首诗增加了忧郁的情绪。
诗人从日常生活中提炼诗情,写得朴实自然,不事雕琢,哲理丰富,读后耐人寻味。
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而是那条未选择的路。诗共四节,第一节写两条路,第二节写选择的路,第三、四节写未选择的路。诗人为何要这么写呢?这主要是为了深化主题。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但一个人往往只能走一条路,而还有其他许多条路,因为人生短暂而只能放弃。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路,而重在对未选择的道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灵,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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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在此多谢了!!!!

弗罗斯特的诗The Road Not Taken两种译文,谁译得更好?

原文: The Road Not Takenby Robert Frost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n.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n come back.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一条未走的路(美)弗罗斯特 方平 译 深黄的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很遗憾,我,一个过路人,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伫立好久,我向一条路远远望去,直到它打弯,视线被灌木丛挡住。于是我选了另一条,不比那条差,也许我还能说出更好的理由,因为它绿草茸茸,等待人去践踏——其实讲到留下了来往的足迹,两条路,说不上差别有多大。那天早晨,有两条路,相差无几,都埋在还没被踩过的落叶底下。啊,我把那第一条路留给另一天!可我知道,一条路又接上另一条,将来能否重回旧地,这就难言。隔了多少岁月,流逝了多少时光,我将叹一口气,提起当年的旧事:林子里有两条路,朝着两个方向,而我——我走上一条更少人迹的路,于是带来完全不同的一番景象。 未 选 择 的 路(美)弗罗斯特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恐怕我难以再回返。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顾子欣 译 选自《外国诗》(2),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英 诗《 The Road Not Taken 》汉 译《 没 走 过 的 路 》

        罗伯特 弗罗斯特(1874年3月26日——1963年1月29日)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美国诗人。生于旧金山,父亲是记者,英国后裔;母亲是老师,苏格兰后裔。弗罗斯特在麻省的劳伦斯长大。年轻时,他在达特慕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念过很短时间的书,后来又回到劳伦斯,在工厂做工。二十岁那年他结了婚,然后,又设法进大学继续学习。可是在哈佛大学只读了两年,就因为健康原因不得不辍学去工作。他做过鞋匠、教师、报社编辑,甚至还务过农 —— 那是因为弗罗斯特的祖父有一个农场,祖父去世后,弗罗斯特就继承了这个产业。他在农场干过九年活,但经营得并不成功。在此期间,他白天工作,晚上写诗。他的这些作品在他成名之后都成了他的杰作。
一九一二年,他带了家眷移居英国。在那里,他得到了好几位英美诗人的资助。他的诗集在英国出版后,得到了大家的公认,但在美国,那时他的诗还得不到公众的肯定。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一九二四年,他获得了第一个普利则奖(Pulitzer Prizes)。他的《诗歌全集》(Complete Poems)的最后一版在一九四九年出版时,此时他已得过四次普利则奖了。一九六0年,他因他的诗歌创作而荣获美国国会金质奖章(Congressional Gold Medal),然而,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未选择的路》。
罗伯特 弗罗斯特作品以简洁、朴素、深邃著称,值得人们去咀嚼、玩味。然而,弗罗斯特在中国,如同余光中所说“损失惨重”,因为日常语言性的诗歌经过翻译,精华丧失殆尽。但是,通过它们,我们大致可以感受一位天才诗人的精神世界,一种对人类、对尘世生活的个性理解。它们对于中国当代诗人的写作,应该说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原 文 / '解 '读 / 中 译 文

《The Road Not Taken》—— Robert Frost ( USA / 1874 - 1963 )
《没 走 过 的 路》 —— 罗伯特 - 弗罗斯特 ( 美 / 1874 - 1963 )
—— '解 '读 / 翻 译 - 李世纯 - 中国 长春 - 2022. 3. 17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啊——那是一片林地,满目金黄,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有岔路两条,各奔远方;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喏,我是路人一个,不能两头前往,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驻步许久,远看哪——远看——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吆,一条转入灌木丛,嗯——消失看不见;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于是取路另一条,嘿,歪打正着;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c】
啊——她一望郁郁葱葱,看似切切宣称: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d】
这边,走这边,理想好路径,这边好一点;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可话虽这么说,咳——路漫漫哪——途蹉跎,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d'】
这后者跟前者,呵呵,其实兴许差不多;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是啊,就那一上午,摆着两条路,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e】
都是掩映枝叶中,两者无不可涉足,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是的,改日走,但我留下前者改日走!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f】
虽说那去向,在我心中已有数,嗯——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g】
可到底还是这一条,我一路走来,义无反顾。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啊——光阴荏苒年复年,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也许有啊——有我感慨那一天: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噢——一片林子两条路,可是我——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少有人走的,让我给走了,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哎——眼前这一切呀——大相径庭喽 ... ...

二. 译 注 / 译 后 感

a'. 首先,特别鸣谢:主要参考文献 a 主要参考文献 b 主要参考文献 c 主要参考文献 d
b. 小诗言辞语感通俗、直白、口语,庆幸含蓄,略显“凡尔赛”;看似诗人在聊侃:自己一路走来,涉世之初1,经世之途2,于世现状3,及预判设想中将来4;故而,小诗华语译本规避题为《未选、未择、未走、未行、没人走过、抑或未曾涉足之路》
c. 此处词义:主张/断言,声言/宣称;其逻辑主语为: it(8+2)
d. 此处词义:仪表/外饰/观感/观瞻/外观
d'. 此处词义:此处此意:漫长度过,所在句为虚拟
e. 此处词义:抵触/拒绝/暗淡/渺茫/没希望/无前景的
f. 此处词义:方向,非其它
g. 本句为虚拟:我还能迟疑/踌躇去走回头路(实际理解:坚定不移,勇往直前)
h. 中外互译,归根结底——人文互译;一个单词、一个文字,无论中外,其真正含义、生命活力,不仅在专家学者的词典、时尚强大的百度,也不仅在词法、句法、语法,而更多体现在实地的、实践中的语言、语句、语境、篇章的字里行间;翻译要完美原意,更要完美传递;原意传递要完美,其载体修辞,修辞差异之切换,之对接,不可或缺
i. 本作译文尚有无奈数笔,期待更多诗友、译友积极参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找首诗……国外的……(高分)

记的几句:枯黄的 路 面前 分岔路,而我,一个路人,却没办法踏上两条路。很伤感的诗。
罗伯特弗罗斯特
(ROBERT FROST)
未选择的路
The Road Not Taken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一1963)是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上的中学,也在达特第斯学院和哈佛大学读过一段时间。获得诗名之前,弗罗斯特时而务农,时而到中学教希腊语和拉丁语。他的第一部诗集出版于1913年。1916年后,他一直在著名学府任职,通常的身份是“住校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弗罗斯特的许多诗歌反映了他与大自然的贴近。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条小路上,
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编辑本段]诗歌评析
各段详解:
第一段:他站在人生的路口上,他两条都想去,他看一条路到尽头
第二段:他选择人少的一条路,这条路充满挑战。
第三段:他想留下一条路改日再来走,但路很长很长。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回来了。
第四段:他回忆他的往事,又想起了那片森林,未选择的那条路.
为什么选择人少的路:那条路可能更艰辛,更需要开拓,所以更有价值,而且诗人一直都向往着更富挑战性。更美好的生活。
《未选择的路》借自然之路写人生之路只能选一条,要慎重选择,而且不能回头,写出了诗人对未来的想象。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一格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不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 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
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英文版:
The Road Not Taken
writen by Robert Lee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www.souquanme.com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谁能给出普希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的朗读节奏?追悬!

急!!在线等!!!多谢有追悬!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却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一、《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亚历山大普希金,俄罗斯伟大的诗人、小说家,史称“俄罗斯文学之父”。他被认为是俄罗斯文学语言的创建者和新俄罗斯文学的奠基人。他出身于贵族地主家庭,一生倾向革命,与黑暗专制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的思想与诗作,引起沙皇俄国统治者的不满和仇恨,两度被流放,始终不肯屈服,最终在沙皇政府的阴谋策划下与人决斗而死,年仅38岁。
普希金有着巨大的创作天才,8岁开始写诗,一生总共写了近900首抒情诗。他的诗丰满、优美、完整、匀称、精巧,真情淳朴,铿锵有力,具有明快的哀歌式的忧郁、旋律般的美和强烈的艺术魅力。俄罗斯文学理论批评家别林斯基这样赞誉普希金的诗:“所表现的音调的美和语言的力量到了令人惊异的地步;它像海波的喋喋一样柔和、优美,像松脂一样醇厚,像闪电一样鲜明,像水晶一样透明、洁静,像春天一样芬芳,像勇士手中的剑击一样铿锵有力。”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写于普希金被沙皇流放的日子里。那时俄国革命如火如荼,诗人却被迫与世隔绝。在这样的处境下,诗人仍没有丧失希望与斗志,他热爱生活,执著地追求理想,相信光明必来,正义必胜。诗中阐明了这样一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当生活欺骗了你时,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在苦恼之时要善于忍耐,一切都会过去,未来是幸福、美好的;生活中不可能没有痛苦与悲伤,欢乐不会永远被忧伤所掩盖,快乐的日子终会到来。诗人进而表达了心儿永远向着未来的积极人生态度,并告诉人们,当越过艰难困苦之后再回首那段往事时,那过去的一切便会变得美好起来。这是诗人人生经验的总结,也是生活的真谛。
这首诗没有什么形象可言,短短八句,都是劝告的口吻——按常理这是诗歌创作要尽力避免的,但这首诗却以说理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原因在于诗人以平等的娓娓的语气写来,语调亲密和婉,热诚坦率,似乎诗人在与你交谈;诗句清新流畅,热烈深沉,有丰富的人情味和哲理意味,从中可以让人感受到诗人的真诚、博大的情怀和坚强乐观的思想情绪。
这首诗问世后,许多人把它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成为激励自己前进的座右铭。
二、《未选择的路》
说到路,人们自然容易想到人生之路。这首诗写的就是人生之路。
古今中外许多诗人作家,对“路”都有过精彩的描写。屈原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北宋词人晏殊有“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鲁迅也有“其实世上并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们常常把人的一生比作走一条路,把人生的选择比作对路的选择。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这首《未选择的路》有着特别的意蕴,它正是借写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
诗分四节,第一节写诗人站在林间交叉路口,久久踌蹰,他对两条路都很向往,但不能同时都走,必须选择一条;而一旦选定了一条,就没有回头的机会了。这是多么的无奈又无助。这样的开头,自然使人联想到人生之路:自然之路是可以回头的,只是浪费时间,但人生之路如射出的箭,无法收回,因为时光不会倒流。所以诗人望着那一条消失在丛林深处的小路,陷入了深思。在这沉思的过程中,他心里也许已经作出了决定。第二节,诗人选择了其中的一条路,这条路是“荒草萋萋,十分幽寂,/显得更诱人,更美丽”,“却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诗人选择的是一条少有人走的路,而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选择那种留下很多旅人足迹的路。诗人也许知道,足迹多的路是平淡的,没有挑战性的。第三节,诗人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小路,开始了艰难的跋涉。可这时候诗人心中对于另一条路也是非常留恋的,他知道只能选择一条路,却舍不下另一条路,因为他虽然作出了选择,但心中仍有踌蹰,万一这一次的选择是一个错误,将“难以再返回”了。这里诗人写出了常人都有的一种心理。最后一节,诗人遥想将来对往事的回顾:在一个小树林中,选择了其中一条路,从此决定了自己一生的路。这里,诗人并没有沿着第三节的诗意写下去,没有告诉读者他选择的那条路结果怎样,而是写未选择的路,留下想像的空间,让读者自己去体会。是的,人生的道路,结果谁料得到呢?诗人显然有宿命的意味,带着一丝的惆怅。但这样写似乎更接近生活原本状态,更能打动读者的心。
诗人虽然写了选择的路,但重点却放在未选择的路上。题目也表明了这一点。既然是选择,为什么重点又要写未选择呢?其实未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和悔意,才更加产生了对未选择的怀恋。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这样写来给这首诗增加了忧郁的情绪。
诗人从日常生活中提炼诗情,写得朴实自然,不事雕琢,哲理丰富,读后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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