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雪花银前一句是什么?
十万雪花银前一句是:三年清知府。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谚语,指的是讽刺标榜廉fwrtvthMGk洁的官员,实际上也在大肆榨取民脂民膏。出自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www.souquanme.com。雪花银:白银。意思是:担任三年“清廉”的知府,就可以捞到十万两的白银。表现了当时贪官污吏成风的黑暗现实。
历史角度“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真实性
从真实历史的角度来说,一个生活在清朝的比较清廉的知府,真的可以用三年时间捞到十万两银子吗?
第一个例子:民国学者蒋梦麟说,以我的故乡余姚县而论,就我所能记忆的,没有一个知县在我们的县里任职一年以上。正常的任期是三年,一位知县如果当上三年,大概可以搜刮到十万元叮当作响的银洋。十万元银洋,相当于七八万两白银。
第二个例子:《清稗类钞》中有个故事说,山阴人蒋渊如与四名朋友合资捐官,蒋当了知县,友人则分别充任师爷与长随,五个人舞文弄法,狼狈为奸,每年敛取不义之财多达二十多万两银子,平均下来,每人也可分赃四万多两。
晚清时,湖南有一首形容县官收入的民谚说:不贪不滥,一年三万。可见一个县官一年期的权力收益大致在二万至四万两银之间。三年积下来,也有十万两了。而知县,那是知府的下级哦,知府的官更大,权力也更大,所以不贪不滥,三年捞到十万两银是完全可以的,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学者张仲礼先生曾对清代官员的额外收入作过估算与统计,按张先生的研究,一个清代的知府,每一年的额外收入加上养廉银(清代官员的正式俸禄只是零头,大可略去不计),大约是5.5万两银,三年下来,也超过15万两银了。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出处
的出处出自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
雪花银:白银。意思是:担任三年“清廉”的知府,就可以捞到十万两的白银。
此谚原特指知府的陋规收入甚多,后来泛指地方官或一般官员敛财贪赃。“清知府”即清廉的知府,此谚的原意是:即使是不贪赃枉法的清廉知府,一任三年下来,仅例所应有的各项陋规收入也有十万两银子的进项.如果是黑心贪黩的知府,那就不知要捞多少了。
后来此谚的含义扩大为:即使是政声清廉的官员,也要捞上成千上万两银子,至于贪官就更不用说了。
扩展资料
《儒林外史》是清代吴敬梓创作的长篇小说,成书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或稍前,先以抄本传世,初刻于嘉庆八年(1803年)。
全书五十六回,以写实主义描绘各类人士对于“功名富贵”的不同表现,一方面真实的揭示人性被腐蚀的过程和原因,从而对当时吏治的腐败、科举的弊端礼教的虚伪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嘲讽;一方面热情地歌颂了少数人物以坚持自我的方式所作的对于人性的守护,从而搜趣网寄寓了作者的理想。
小说白话的运用已趋纯熟自如,人物性格的刻画也颇为深入细腻,尤其是采用高超的讽刺手法,使该书成为中国古典讽刺文学的佳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意思是什么?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对古代贪官的一种讥讽。
意思是:初做官的人一开始是想做清官的,但清了三年之后由于受了官场腐败的同化,实在熬不住了,便开始大捞起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头毕竟有个“清”字。仅仅“清”了三年,也终归“清”过。只要有“清”,世界就有希望。若是贪风不止,愈演愈烈,到头来肯定会出现这样的事:一批衙门里十万雪花银的法定工资,能养出三万个赃知府!
以前的清知府相当于现在一个独立市的市长(不包括县级市),相当于市局一级的行政单位。
十万雪花银是比喻很多银子,十万两雪花花的银子。
扩展资料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出现在宋朝,在明朝的话本中也有出现。句中的“清”,是“清廉”的“清”,不能理解为“清朝”的“清”。
此谚又作“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原特指知府的陋规收入甚多,后来泛指地方官或一般官员敛财贪赃。“清知府”即清廉的知府。此谚的原意是:即使是不贪赃枉法的清廉知府,一任三年下来,仅例所应有的各项陋规收入也有十万两银子的进项。如果是黑心贪黩的知府,那就不知要捞多少了。
但人们认识最早是在《儒林外史》中,《儒林外史》八:“王太守笑道:‘可见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话,而今也不甚确了。’”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句话的出处?
一种解释是:初做官的人一开始是想做清官的,但清了三年之后由于受了官场腐败的同化,实在熬不住了,便开始大捞起来。我看这种解释尚有幼稚感,对官场不甚了解。以眼下的贪官而论,今日做了官明日就贪污受贿,固然有点太傻、太急,但真正为了表演清廉而能熬了三年的似也不多。三搜趣网年,太长了!一般地说,有半年、一年、两年就足够了!三年?嘴里“淡出鸟来”(鲁智深语),谁耐烦?
一种解释是一边做“清”知府,一边捞银子,我看这种解释颇可取。这样干的人,也较多些。这类贪官白天做大报告,给下属发指示,或是在什么会上做长篇发言,以及到基层去表演“关心群众”,乃至给小学校、工厂、商店、部队题词,当然都是“反腐败”不离口,“讲廉洁”不离手。回到家,由他给某某下属打个电话,或有行贿者上门,都会捞到大宗银子。而且,很正经地一百次说“下不为例”,一千遍再次重复。
一种解释有些落后、土气。十万两银子对于官场上的“初道”者来说,似乎使小贪官眼睛一亮,流一点口水。但对于“品级”越来越高、胃口越来越大的“巨贪”来说,哪里看得上眼!动辄上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的事,也已经不属鲜见。被揪出来后,他是“腐败分子”;未暴露时,他就可能是“人民公仆”。眼下某些即使在级别上达不到“腐败分子”标准,但手上沾了十万元“银锈”的人也不会少。除了法定工资之外,他以“工作需要”为名染指的超标“五子”———房子、车子、路子、婆子、票子,“无形资产”若是只够十万,也太“小儿科”了。
一种解释是悲哀性的。仅仅当了“三年知府”,仅仅捞了“十万银子”,就露了馅,被“咔嚓”了。以“三年清知府”发轫,以“十万雪花银”翻车,老百姓也会大笑一声,痛快两天;媒体上更会报道一番,临末了添上几句很乐观的结束语,如“发现腐败,不论查到哪一级,也不宽纵”云云。但人们是否想到:天天都有已经暴露的“分子”被惩、被骂,而久久“腐败不败”的家伙还有多少?他对那些被“咔嚓”的同类只是讥之以“愚蠢”,接受的教训也只是“此后必需更聪明点。”这样的人又有多少?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里头毕竟有个“清”字。仅仅“清”了三年,也终归“清”过。只要有“清”,世界就有希望。若是贪风不止,愈演愈烈,到头来肯定会出现这样的事:一批衙门里十万雪花银的法定工资,能养出三万个赃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