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胜文则野 文胜质则史什么意思
释义:质朴胜过了文饰就会粗野,文饰胜过了质朴就会虚浮。
原文: 子曰:“质①胜文②则搜趣网野,文胜质则史③。文质彬彬④,然后君子。搜趣网”
注释: ①质:质朴。②文:文饰。③史:虚浮不实。④彬彬:相搜趣网杂适中的样子。
译文:孔子说:“质朴胜过了文饰就会粗野,文饰胜过了质朴就会虚浮,质朴和文饰比例恰当,然后才可以成为君子。”
解读: 这段话可以从各种层次上来理解和发挥。
大而言之,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理解,“质”是指人类朴素 的本质,“文”则指文化的累积。那么,“质胜文则野”就是指人 没有文化,就会像原始人一样粗野,落后。“文胜质则史”就是指 文化过于发达后人类失去了原来朴素的本质,显得虚浮而没有根 基,所以要“文质彬彬”,文化的发展要与人类的本质相适应,相 协调。
小而言之,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理解,“质”是指质朴的品质, “文”则是指文化的修养。那么,“质胜文则野”就是指一个人没 有文化修养就会很粗俗;“文胜质则史”就是指一个人过于文雅就 会显得像个酸秀才,书呆子,注重繁文得节而不切实际。所谓 “百无一用是书生”,就是典型的“文胜质则史”,忘了做人的根本。 所以要“文质彬彬”,既要有文化修养,又不要迷失了本性,只有 这样,才能够称得上是真正的君子。
广而言之,“文质彬彬”还可以从写作、艺术、审美的内容和 形式、内在美与外在美、质朴与文饰等各个方面来力。以理解和发 挥,从而使“文”与“质”成为一对内涵丰富而外延广泛的范畴得到深入研究。
质胜文则野的后面一句?
出自:论语中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论语*雍也》中“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下句?
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什么意思
意思:质朴多于文采,就像个乡下人;文采多于质朴,就流于虚伪、浮夸。只有质朴和文采配合恰当,才是个君子。
出处:《论语雍也篇》作者佚名
节选:
子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翻译:
孔子说:“谁能不经过屋门而走出去呢?为什么没有人走(我所指出的)这条道路呢?”
孔子说:“质朴多于文采,就像个乡下人,流于粗俗:文采多于质朴,就流于虚伪、浮夸。只有质朴和文采配合恰当,才是个君子。”
孔子说:“一个人的生存是由于正直,而不正直的搜趣网人也能生存,那只他侥幸地避免了灾祸。”
孔子说:“懂得它的人,不如爱好它的人;爱好它的人,又不如以它为乐的人。”
扩展资料雍也篇是《论语》中的一个章节,共包括30章,该篇涉及到“中庸之道”、“恕”的nqAAxDXpUL学说、“文质”思想,同时还包括如何培养“仁德”的一些主张。
赏析:
文中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言简意赅,确切地说明了文与质的正确关系和君子的人格模式,高度的概括了孔子的文质思想。
文与质是对立的统一,互相依存,不能分离。质朴与文采同样重要。孔子的文质思想经过两千多年的实践,不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依然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孔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是什么意思啊?整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的)自性胜过、多于从书本上学来的东西,就会失去约束、陷于放纵;(一个人的)从书本上学来的东西胜过、多于自性,就会成为失去自性的书呆子。该抒发自性就抒发自性,该遵从书本就遵从书本,自性和书本相结合、相协调人才能善美,人做到了这个样子,才能成为君子。
“质,造字本义:以刀斧劫持人员作抵押,以求赎金。”——《象形字典》
质,可以指劫持代抵押行为,也可以指代抵押物,其目标指向赎金,所以质就有了性(获得赎金的需求、趋势)。
“胜,造字本义:长在猪肉里的息肉。”——《象形字典》
胜,此处意思是多出、胜过、超出。
“文,造字本义:名词,远古时代刻画在岩壁、甲骨上的图画性表义符号,即最早的象形汉字。”——《象形字典》
文字记载的是自然的现象、规律,(人的)行为的过程、规范,其中有道、礼等一切人类创造的字词。
它是“学”的对象。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
文,这里指代写在书本里的东西(书本只是一种方便说)。
“野,造字本义:名词,从田园到山林之间的过渡地带。”——《象形字典》
“野,郊外也。”——《说文解字》
野,此处意思是自性的无拘束发挥,进于放纵。
“史,由中(中,两军对峙的非军事地带 )+又(执、持)构成,表示手持旌节,出使发生争端的国界和谈。”——《象形字典》
“史,记事者也”——《说文解字》
史,此处意思是指执中,失去自性。
“彬”,由“林+彡”构成。
“林,造字本义:丛生的竹木。”——《象形字典》
“彡”,此处象形光线(强调从外面来的)。
“彬”,光线透过丛林而产生的美景。正是因为有的(应该)透过来的光线透了过来,有的(不应该)透的光线没有透过来,才成为美景。
人的生与存,根源于自然的需要,人需要履行自然所赋予人的职责(天命、性),来增加自己的德(德,人生与存的依凭)。
人需要围绕着自己的自然所赋予的职责(天命、性),来组织生活(包括自己思想、言行),离开了这个,就是失德,人必遭天谴。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种行为本身,是以自我的需求为驱动的,也是以自我的实现为目的地的,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
一个人自己是如此,其他的人也是如此,天地万物甚至是大大小小的团体、系统也是如此,但大自然却不会对某个人、个别的部分进行特殊的关照。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
这就出现了以人与人、人与万物和谐共存为目的的公平正义、礼乐仁义等等的社会观念。这些观念从根本上来说,是基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也遵循大自然的法则,但在不同的条件下,却有不同的侧重,甚至背道而驰。
文所承载的内容十分庞杂,可以说人的心智能到达的地方,文基本上都可以承载。上述的社会观念虽然重要,但也只是文的“一小部分”而已。
所以,“质与文”的关系,体现的是自性与社会观念的关系,从根本上说,体现了人与他人、与天地万物相处的关系。“文质彬彬”,描绘的是自性通达、外表善美的君子,从根本上讲描写的是,自行通达、能与他人、与天地万物和谐相处的君子。